導讀 這兩天在后臺留言中,收到好多去年考過的小伙伴們,咨詢關于護士資格證注冊后每年的學分問題...小編在此特地為大家統一解答一下。
其實,在衛生部的“護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中根本就沒有規定護士注冊要學分的,但有些地方玩“花花腸子”,非要定個什么再注冊或五年到期延續注冊要學分,哪也實在拿人官家沒辦法,誰要你歸他們管呢?但可以肯定一點護士首次注冊是不需要學分的!實際上應該是晉升護師職稱才應該爭學分的,再實際一點說,學分是職稱的事,和執業準入的護士注冊沒有關系!
衛生部原來的繼續醫學教育對象只是針對中級和中級以上醫學專業技術職稱的人的,即使擴大到初級,也只應該到初級(師),初級護理(士)根本就不應該算啥學分的,一群和尚硬是把經給念歪了!當然即使按上面的擴大范圍,如果你在當護士五年注冊期內已經晉升考上了初級護師,那也只應該是你作為初級護理(師)本身就應該需要學分,和護士延續注冊有什關系?
不過退一步說:如果這時非要扯到五年到期延續注冊要學分,那是初級護理(師)還勉強說得過去,但如果五年期滿時延續注冊時沒有考上初級護理(師)而仍然是初級護理(士)的就根本不應該要求要學分的。
一般地方上的學分規定:
護理技術人員每年參加經認可的繼續護理學教育活動的最低學分數為25學分,其中I類學分須達到3-10學分,II類學分達到15-22學分。省、自治區、直轄市級醫院的主管護師及其以上人員5年內必須獲得國家級繼續護理學教育項目授予5-10個學分。
如果當地注冊真就是要學分,怎么搞到,去看看本省的“繼續醫學教育學分授予管理實施辦法”和當地衛生部門和單位的具體規定吧,這個各地是自行決定的,沒個準? 什么培訓、學術講座、專業授課、夜大、函授、脫產、網絡遠程對口醫學護理教育甚至發表論文都行的...
不過需要說明的是,沒有工作單位是沒法注冊的,即使你沒上班,也得先找個掛證醫院類單位才能注冊證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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