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啟動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8〕9號)和山東省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8〕40號)的有關要求,現將我市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二、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應試人員填涂答題卡的同時,須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
各專業的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禁止考生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專業考試指定目錄中的規范、標準、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等正規出版社出版的資料。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并嚴格按照試卷封面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進行作答。答題所用草稿紙由各市人事考試機構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各專業的專業考試指定的規范、標準、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目錄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查詢。
三、考試成績管理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各類別考試成績不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應試人員應分別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獲得相應證書。考試成績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查詢。
四、報考條件
2018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查詢(www.pqrc.org.cn),相關土建類專業評估信息可在住房城鄉建設部官方網站(www.mohurd.gov.cn)“人事教育”欄目中的“專業評估”欄目查詢。
各市在組織報名工作中對于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請按照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相關專業新舊名稱對照表(2018)〉》(注工〔2018〕1號)的相關規定進行審核。(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
五、報名安排及考場設置
(一)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將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網上報名。為便于考試報名和相關工作的統一開展,應試人員須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報名時間:2018年9月10日9∶00—9月16日16∶00。
繳費時間:2018年9月10日9∶00—9月18日16∶00。
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應試人員報名時,務必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新注冊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上傳照片前應使用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進行處理,通過后方能正常上傳),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請應試人員上傳符合標準要求的照片;應試人員應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現工作單位所在地為報考考區(合格證書由該市人事考試機構發放);由于應試人員個人原因報錯科目、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應試人員報名時,忘記登錄用戶名、密碼的,請與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聯系。
(二)資格審核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各市可根據情況自行確定資格審核開始時間(不早于9月10日9:00),截止時間統一定于2018年9月17日16:00。各市應于9月5日前將審核點信息匯總表通過協同辦公平臺報省人事考試中心。各市要嚴格報名審核工作,長期妥善保管應試人員報名材料備查。
應試人員填報并確認報名信息后,應及時通過報名系統打印《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單位人事部門負責對本單位應試人員學歷學位、工作經歷、《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中所填內容的真實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報考條件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后蓋章同意,并在規定時間內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指定地點辦理現場資格審核手續。
報名時,如果應試人員在檔案庫中檢索到個人身份信息,說明該應試人員在有效年度內通過資格審核并參加過該考試,系統直接顯示審核通過標志,無需再現場審核。資格審核通過的應試人員,應在上述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完成報名。
應試人員資格審核時提供的材料應包括: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單位審核蓋章后的《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4.2010年(含)之后通過基礎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報名參加專業科目考試時,需出具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印制的《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原件;
2010年之前在外省通過基礎科目考試,擬轉到山東參加專業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需提交原考試所在省省級考試機構開具的《基礎科目成績證明》原件。
(三)應試人員可于9月16日16∶00前修改報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確認報名信息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
2.已確認報名信息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修改報名信息。應試人員修改報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對報名信息確認,必須重新打印報名表進行資格審核。
在成績有效年度內報考的應試人員填報信息時,須認真檢查所填報信息,報名信息確認后系統自動審核通過,報考信息將無法修改。
(四)網上報名實施期間,報名系統操作問題由山大鷗瑪軟件有限公司(聯系方式:0531-66680723)進行解答,對于相對集中的問題經整理后在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中發布。
(五)請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系統開放時間為2018年10月16日9∶00至10月21日14∶05。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務必將審核方式、時間、地點和打印準考證的網址、時間及方式進行公告,確保應試人員順利報名和參加考試。
(六)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區設置情況如下:
六、考試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采用GPTMIS系統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考試科目信息設置見附件3。
七、收費標準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8〕9號)、《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8〕231號)和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發布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魯建綜函〔2018〕32號)文件規定,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見附件4。
201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
序號 | 考試專業名稱 | 科目類型 | 科目數量(個) | 收費標準(元/科) |
1 |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 | 客觀題 | 2 | 64 |
2 |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 | 主觀題 | 2 | 72 |
3 |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 | 主觀題 | 2 | 75 |
4 |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基礎和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4 | 64 |
5 |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75 |
6 |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基礎考試 | 客觀題 | 2 | 83 |
7 |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2 | 80 |
8 |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80 |
9 |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基礎考試 | 客觀題 | 2 | 73 |
10 |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2 | 75 |
11 |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80 |
12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基礎考試 | 客觀題 | 2 | 64 |
13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2 | 65 |
14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69 |
15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2 | 68 |
16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72 |
17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動力)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2 | 70 |
18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動力)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75 |
19 | 注冊化工工程師基礎考試 | 客觀題 | 2 | 70 |
20 | 注冊化工工程師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2 | 70 |
21 | 注冊化工工程師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75 |
22 | 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發輸變電)基礎考試 | 客觀題 | 2 | 64 |
23 | 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2 | 65 |
24 | 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69 |
25 | 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2 | 68 |
26 | 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72 |
27 | 注冊環保工程師基礎和專業知識考試 | 客觀題 | 4 | 70 |
28 | 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案例考試 | 主觀題 | 2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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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