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資格考試成績核查若干問題的說明
一、核查范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號)文件規定,資格考試客觀題成績原則上不進行成績核查,查分僅限于主觀題科目。資格考試客觀題科目除參加考試但分數為零分,或參加考試但成績為缺考這兩種情況的考生可以申請查分外,其余情況均不受理查分申請。成績核查由專門工作人員將各項小分重新累加,檢查有否漏記、錯記,不進行重新閱卷。
二、申請時限和方式
對考試分數有疑異,想要申請核查成績的考生,可以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到市人才考評中心服務大廳,提出成績核查申請。申請時,需攜帶以下材料:
1、登錄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版塊(網址:www.tjkpzx.com),下載并填寫“辦事服務-下載中心”欄目下提供的《考試成績核查登記表》(資格考試)。
2、考生準考證、身份證。
3、如委托他人代辦,還需攜帶代辦人身份證。
三、查詢結果反饋方式
市人才考評中心將在公布成績30天后統一將核查申請報送有關部門。由于部分考試由上級人事考試部門負責核查,核查成績時間比較長,請考生確保《考試成績核查登記表》上填寫的電話暢通,待查詢結果反饋到我中心之后,我們將及時電話通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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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