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初、中級)資格證書補辦須知
一、申請
申請證書補辦的持證人到原發證地財政局會計處現場辦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證書補辦申請表一式二份;
3、登報的遺失聲明原件;
4、二張一寸白底證件照(粘貼于《證書補辦申請表》右上角);
5、證件照電子圖片,照片要求: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ⅹ35mm,像素295pxⅹ413px),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JPG或JPEG 格式。電子照片以名字+身份證號碼命名,現場辦理時提交。
二、審核
各地財政局會計處于每月底將審核合格的申請信息匯總表、申請材料及電子照片郵寄至江蘇省人事考試中心。南京市審核地址:南京市財政局會計處,長江路66號,聯系電話:51808616。
三、證書打印
省會計考辦將審核通過的證書補辦申請提交財政部、人社部進行證書打印。
四、證書發放
證書打印好以后,寄達各地財政局會計處,各地財政局會計處通知申請人證書領取事宜。
附件:證書補辦申請表
省會計考辦 省人事考試中心
2018年10月19日
附件1:
證書補辦申請表
地區:
姓名 | 證書名稱 | ||
證書編號 | 證書管理號 | ||
通過時間 | 身份證號 | ||
專業級別 | 聯系電話 | ||
證書管理 部門意見 | (印章) |
填寫說明:1、考生須確認以上所填的信息真實、準確、符合補辦規定,否則申請無效并承擔相應責任。
2、如所補辦的證書沒有管理號,該欄目請注明“無”,其余項目必須全部填寫。
3、考生須在市級報紙上刊登遺失啟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考試名稱、考試時間、證書編號、級別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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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