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師人事考試管理機構、兵直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7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10號)文件精神,為做好兵團2017年度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規定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各師人事考試管理機構和應試人員可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http://www.btpta.gov.cn/),在“報考條件”欄目下查詢相應考試報考條件。
二、 考試時間(北京時間)和科目
6月17日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6月18日 0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中級)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三、 考試方式及注意事項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分助理社會工作師和社會工作師2個級別。助理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客觀題)2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設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主觀題)3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應試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及身份證原件,否則不能參加考試。此外,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等考試用具,但不得攜帶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主觀題科目考試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答題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在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
四、 報名相關事宜
(一)報名辦法
1. 2017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報考者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兵團考試信息網(www.btpta.gov.cn),認真閱讀有關文件,了解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進行報名。
2. 報名應通過鏈接登錄或直接訪問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網絡注冊,并按照網絡提示填寫報考信息、上傳照片,完成報名。
(二)資格審核
考生報名資格審查,仍按屬地劃分進行。報考人員在網上所填報的基本信息經確認無誤且相片上傳成功后,再于上述規定時間內上網自行打印本人所填報的《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審定、簽字和加蓋公章后,持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到當地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
對提供虛假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人員和不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或以不正當手段協助他人取得考試資格的人員,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進行嚴肅處理。
(三)繳費辦法
通過資格審核及確認后,可直接在網上進行繳費操作。按提示通過支付平臺繳費完成后,點擊“繳費”查看繳費狀態,只有“繳費狀態”中顯示“繳費完成”字樣才證明報名成功,否則將無法參加考試。
(三)報名、審核及繳費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3月22日- 4月17日
現場審核與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3月23日- 4月17日(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7:30 節假日休息)
五、 考試用書的征訂
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事宜,請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或關注微信公眾號“社工圖書專營店”。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16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
單位:中國社會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420室
郵編:100302
聯系電話:010-58124840 58124841 58124842 58124852
六、 考點設置
考試統一在烏魯木齊市設置考點。
七、 準考證打印
2017年6月9日-15日
八、 成績查詢相關事宜
考試結束兩個月后,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查詢成績及合格標準等信息。
九、 考試收費
根據自治區物價局《關于調整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報名費每人15元,考試費每人每科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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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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