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8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后復核的通知
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深圳考生: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8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的通知》,2018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成績及合格標準分數線(附件1)已在“廣東人事考試網”公布。我市將按照廣東省人事考試局要求,進行考后復核工作。請達到合格標準分數線(附件1)的考生(附件2),按以下安排和要求提交材料進行考后復核。
一、提交材料復核方式
為方便考生和提升服務,提交考后復核材料采取網上提交的方式,無須到現場提交。考生可通過深圳市考試院訪問地址(hrss.sz.gov.cn/szksy)進入“深圳市考試院網上業務辦理系統”,具體提交程序和方法見《網上業務辦理系統提交考后復核材料的操作指南》(附件3)、《網上業務辦理系統用戶信息操作指南》(附件4)。
二、網上提交考后復核材料時間
2019年1月2日10:00至2019年1月7日17:00。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審計署、原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審人發〔2003〕4號)和原人事部、審計署《關于印發<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發〔2002〕58號)執行。
凡遵守國家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無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并具備以下條件者,可申請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可報考審計初級資格考試。
按照規定,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和技工學校合格畢業生取得的學歷,視同于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學歷。
對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報考審計初級資格考試的,應持能夠證明其在2018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方可報名。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報考審計中級資格考試: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審計、財經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報考高級審計師考試:
1.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6年;
2.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5年;
3.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4年;
4.獲得博士學位,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審計工作滿2年。
按照規定,從事審計、財經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
(四)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再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54號)文件精神:
1.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2.臺灣居民申請參加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四、考后復核材料清單及要求
(一)須上傳的材料
1.《2018年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初、中級)或《2018年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申報表》(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
2.《考生報考承諾書》(附件5);
3.《工作簡歷表》(附件6);
4.學歷(位)證書(港、澳、臺及國外學歷需提供學歷學位認證書);
5. 報考高級審計師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證;
6. 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7. 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和本人工作單位出具的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報名表、工作簡歷表均須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簽字、蓋章后上傳提交。考生報考承諾書須考生本人簽字上傳提交。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并回退。
(二)深圳市考試院將按照深人考發〔2018〕12號文的相關要求,對預合格考生的資格條件進行考后復核,并上報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復核通過的,制作和核發證書;復核不通過及未按規定提交資格復核材料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五、注意事項
(一)請注意提交考后復核材料的最后期限。按國家規定,凡逾期未提交考后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考后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證書。
(二)完成提交考后復核材料的考生,在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9日內請保證手機暢通,接收復核結果;也可根據系統提示,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系統查詢復核結果。考后復核通過的考生,請留意深圳市考試院訪問地址《證書發放信息》欄的證書發放通知,可在《網上業務辦理系統》申請深圳市郵政局的證書快遞到付服務或按時到現場領取證書。
(三)咨詢電話:0755-88100099;咨詢郵箱:ksykwb@szhrss.gov.cn。
附件: 1.2018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分數線.doc
2.2018年度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后復核人員名單.xls
深圳市考試院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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