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消防工程師考后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2018 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考后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
一、經所在單位審核蓋章的報名表。
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證明。
三、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社保證明。
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在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
五、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免試條件的還應攜帶相應的技術職務或執業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有關情況說明:
一、畢業前和畢業后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年限可以累加計算。在“滿×年”的計算上,可以從從事消防技術工作時間計算到考試當年的年底。
二、取得與消防工程專業無關的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可以報考注冊消防工程師,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 1 年。
三、公安消防部隊在職人員取得消防工程專業、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或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并符合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要求均可報名。公安消防部隊在職警官從事防火、滅火工作年限可以視為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其他崗位的工作經歷和士兵崗位的工作經歷不能視為消防安全技術 工作年限。
四、從事消防技術工作主要是指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和管理工作,包括從事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監測、滅火器維修、消防咨詢、消防安全培訓等消防技術服務, 以及從事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設施檢查、維護、管理工作; 建設工程設計、施工單位中從事消防設計、消防施工工作;大專院校、科研機構中從事消防研究、消防教學工作等。
五、鼓勵建筑設計院和消防設施施工企業人員參加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其所從事的消防設計、消防設施工程施工工作年限可以視為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
六、合同制消防員和輔助執法的消防文員工作年限對照公安消防部隊在職人員要求處理。
七、外籍考生及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考生目前不能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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