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劃和管理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二)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三)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四)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五)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當年年底。
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有關要求,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須提交居民身份證明,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和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等材料。其中,臺灣院校的不動產估價、不動產經營、土地管理、建筑、都市計劃(或區域及都市計劃)和不動產管理與開發學科的專業學歷證書,可視同為報名條件中相關學科的專業學歷。臺灣居民在報名時還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因各地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有所不同,以上信息僅供參考!
查看詳情
房地產估價師報考條件中,對專業的限制并不是很明確,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工業與民用建筑、建筑經濟、投資經濟、房地產價格管理等,都可以報考2020年房地產估價師。對于從事房地產估價工作的年限和證明比較重要,另外,各地的審核標準不一樣,具體見當地公布的2020年房地產估價師考務文件 房地產估價相關專業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經濟、建筑、規劃和管理等。注:以當地考務文件為主。 查看詳情>>
國家承認學歷在初等方面有小學、中等教育有初中、高中(中職、高職、技校等),高等教育方面有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四個層次,還有第二學位班、研究生班(研究生近幾年已停招)。經國家主管教育部門批準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格的普通高校(含培養研究生的科研單位),成人高等學校所頒發的學歷證書,國家予以承認。通過自學考試,由國務院自學考試委員會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自學考試畢業證書,國家予以承認。 查看詳情>>
工作年限,是指報名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當年年底。工作年限包括兩點要求,一是工作時間滿足要求,二是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的時間滿足要求。房地產估價師報考工作年限如何來計算?說明:由于各地區政策略有不同,若工作年限計算方法有差異請以當地考試文件為依據。 1.年限計算按周年計算,截止報名當年12月31日。 2.工作年限包括取得學歷前后的年限。 3.如果連續取得學歷的情況為:初中>高中>全日制本(專)科,那么工作年限只能從全日制本(專)科畢業年開始算起。 查看詳情>>
1.報考要求具備一定年限工作經歷崗位的考生,進入資格復審階段必須提供以下有效證明材料(只需一項): (1)考生與單位簽訂的正規勞動(聘用)合同; (2)社保部門出具的考生參加工作后所繳納的社保或醫保等憑證; (3)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國有企業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和工資憑證; (4)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或黨政群機關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和工資憑證; (5)考生個人檔案內相關有效證明材料等。 2.考生應同時提供與單位簽訂的正規勞動(聘用)合同、社保或醫保憑證以及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專業工作證明。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