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化工工程師報名時間為8月15日10:00-8月20日,資格審核方式為在線核驗+人工核查,繳費時間為8 月 26 日 10:00 -8 月 30 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 2019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18 日,具體詳情如下:
關于做好北京地區 2019 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 2019 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9〕19 號)精神,現將北京地區 2019 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設有: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道路工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等專業。報考人員可根據自己的專業、學歷、職業年限及報考條件,選擇考試科目報考。其中,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向選報。
二、報名條件
(一)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名條件詳見附件 1。
(二)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名條件詳見附件 2。
(三)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報名條件及專業對照表詳見附件 3。
(四)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報名條件及專業對照表詳見附件 4。
(五)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報名條件及專業對照表詳見附件 5。
(六)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報名條件及專業對照表詳見附件 6。
(七)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報名條件及專業對照表詳見附件 7。
(八)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報名條件及專業對照表詳見附件 8。
(九)注冊化工工程師報名條件及專業對照表詳見附件 9。
(十)注冊環保工程師報名條件及專業對照表詳見附件 10。
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的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年限。
三、考試安排及作答要求
(一)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考生禁止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均為開卷考試,考生可以攜帶專業考試指定目錄中的標準、規范、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等正規出版社出版的紙質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指定目錄可登錄住建部注冊中心官網考試動態欄目查詢。
(二)《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填涂答題卡的同時,須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
(三)考生應考時,須攜帶 2B 鉛筆、橡皮、黑色墨水筆、三角板、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并嚴格按照試卷封面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進行作答。
四、考試成績及證書管理
各專業考試均實行非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均應在 1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根據《關于試點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考試電子合格通知書的通知》(京人社事業發〔2019〕80 號)精神,2019 年起,北京市試點推行電子合格通知書。參加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可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rsj.beijing.gov.cn)“公共服務平臺用戶中心”欄目,進入“專技人員證書系統”下載并打印相應電子合格通知書。電子合格通知書與紙質版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各專業考試合格者,獲得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用印的相應專業資格證書。
五、報名相關事宜
(一)考試報名采取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為北京的報考人員方可在北京地區報名參加考試。
(二)報考人員須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網址:http://rsj.beijing.gov.cn/bjpta,以下簡稱“人事考試頻道”),進入考試報名欄目,點擊報名鏈接,進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報名服務平臺”)進行報名,具體操作步驟詳見《網上報名流程圖》
(附件 11)。
(三)此項考試報名納入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范圍。報考人員須確認本人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
專業工作經歷等符合報名條件和要求;須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填寫報名信息,確認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承擔不實、虛假承諾的責任。
(四)通過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社保數據核查對報考人員填報的身份、學歷學位、工作單位等信息進行核實。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信息將在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不實填報、虛假承諾、違規參考的人員,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接受“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 2019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18 日登錄“人事考試頻道”,進入“打印準考證”欄目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六)收費票據領取事宜另行通知。
六、其他
(一)考試實行封閉 2 個小時管理,開考 5 分鐘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2 小時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報考人員應做到誠信參考,若有違反,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 31 號)處理。
(三)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四)考試成績和證書發放等事宜可進入“人事考試頻道”查詢。
(五)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六)紀檢監察舉報信箱:jjjc@rsj.beijing.gov.cn
(七)考試咨詢電話:12333。
附件:1.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名條件
2.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報名條件
3.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報名條件及專業對照表
4.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報名條件及專業對照表
5.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報名條件及專業對照表
6.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報名條件及專業對照表
7.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報名條件及專業對照表
8.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報名條件及專業對照表
9.注冊化工工程師報名條件及專業對照表
10.注冊環保工程師考試報名條件及專業對照表
11.網上報名流程圖
12.201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資格審核點
點擊下載:
關于做好北京地區 2019 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pdf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9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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