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起,報考人員社會保障卡作為身份證件進入考場,身份證不再是唯一的身份憑證啦!點擊查看:《關于做好在資格考試組織實施工作中推廣應用社會保障卡的通知》
【摘要】湖北省2019出版資格考試時間:10月13日;湖北2019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8月17日-8月29日;資格審核方式:網上核驗+人工審核(8月26日-8月30日);報名繳費時間:8月17日—8月31日;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7日—10月13日。
關于2019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考〔2019〕19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新聞出版局,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
根據原人事部、原新聞出版總署《關于印發〈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86號)、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157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3號)及我省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9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設初級、中級兩個級別。初級設“出版專業基礎知識(初級)”“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初級)”2個科目;中級設“出版專業基礎知識(中級)”“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中級)” 2個科目。應試人員均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出版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宣傳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熱愛出版工作,恪守職業道德。
(一)“初級全科”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2.《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發布之日前(2001年8月7日前,下同),已受聘擔任技術設計員或三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
根據國人廳發〔2004〕45號文件規定,對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參加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二)“中級全科”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出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發布之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編輯、助理技術編輯、二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
7.《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發布之日前,受聘擔任非出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
(三)“免1科”報考條件。
在《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發布之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只參加相應級別《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一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即可取得出版專業相應級別的職業資格證書。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的學歷,有關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正規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年限。
三、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9年8月17日9:00—8月29日17:30。
(二)網上注冊核驗時間。
2019年8月17日9:00—8月30日17:30。
(三)現場人工核驗和資格審核時間。
2019年8月26日9:00—8月30日17:30。
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四)網上繳費時間。
2019年8月17日9:00—8月31日18:00。
(五)網上準考證打印時間。
2019年10月7日9:00—10月13日14:00
準考證打印網址:http://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
(六)考試時間。
2019年10月13日
上午09:00—12:00 出版專業基礎知識(中、初級)
下午14:00—17:00 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中、初級)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須與報名時證件一致)方可參加考試。
四、考區設置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只設省直考區。
考試報名采取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為湖北省的報考人員方可在湖北省內報名參加考試。
(一)告知承諾要求。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無需攜帶學歷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核驗和核查,承諾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人社和行業主管部門在事中事后進行監管,并對虛假承諾行為和違紀違規行為作出處理。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書》,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
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湖北2019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流程。
報考人員應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簡稱“網報平臺”,下同)進行報名。
1.網上注冊。報考人員在首次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進行照片處理并上傳照片。
新考生注冊信息增加學歷、學位證書編號、學歷層次、培養方式、畢業學校、畢業時間、所學專業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考生需在注冊庫中補充學歷、學位證書編號等信息。
報考人員及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報考前需認真閱讀報考條件說明。
2.注冊核驗。注冊核驗分為網上在線核驗和現場人工核驗。
網上在線核驗:
(1)報考人員身份證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可在線自動核驗。
(2)報考人員學歷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專以上(含大專),學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圍內的,可在線自動核驗。
(3)學歷學位信息不在自動核驗范圍的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上傳學歷、學位證書,進行網上在線核驗。
(4)報名資料上傳。符合出版專業初級資格報考條件2的報考人員應上傳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聘書。
應屆畢業生,應上傳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
符合出版專業中級資格報考條件6、7的報考人員應上傳相應專業技術職務聘書。
符合出版專業中級資格報考條件的人員還應上傳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意見書(在報名系統打印《報名表》,經單位蓋章后上傳)。
符合“免1科”報考條件的人員應上傳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聘書。
現場人工核驗:需現場人工核驗的報考人員,請按要求上傳相關資料,提交確認信息后,按以下要求到現場核驗。
(5)其它身份證類型無法通過自動核驗的,請持相關身份證件原件到現場進行人工核驗。
(6)學歷學位等相關信息數據在線自動核驗未通過的報考人員,請持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人工核驗。
(7)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請持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認證書,到現場進行人工核驗。
(8)資格審核部門認為網上提交的信息有問題的報考人員應按要求到現場進行人工核驗。
(9)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需持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現場核驗。
3.報名及資格審核。學歷等相關信息核驗通過后,考生選擇符合報名條件的學歷、專業信息進行報名、提交確認信息,打印《報名表》,進行資格審核。
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考生的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審核。
(三)人工核驗及資格審核地點。
(四)網上繳費。
資格核驗通過后報考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六、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鄂價費〔2015〕139號)和《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號),收費標準為68元/人·科。
七、違紀違規處理
加強管理,對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報名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應試人員,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有關規定,由證書簽發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考試將采用“大規模考試中選擇題抄襲作弊的考生甄別和考場監測技術”,在考試結束后對答卷進行雷同檢測和認定,認定為雷同答卷或發現報名、考試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規定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違紀人員信息將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公布,對嚴重、特別嚴重違紀的違紀考生將通報考生單位,中國共產黨黨員考試違紀的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處理。
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各地人社、新聞出版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考試安全順利實施。
附件:1.報考注意事項
2.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書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 北 省 新 聞 出 版 局
2019年8月12日
附件1
報考注意事項
一、報名注意事項
1.注冊庫中的姓名、身份證號、照片等信息無法更改,請考生注冊時認真核對準確。
2.用戶注冊時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唯一的,請考生填寫本人真實有效的手機號碼。
3.審核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取消確認修改其他報名信息。
4.報考人員繳費前修改報考級別后,需按新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5.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不允許修改報名點、報考級別、報考科目等報考信息。其它有關個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證、報名表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辦理。
6.用戶名或密碼遺忘可通過注冊郵箱或手機號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證到當地考試機構重置密碼。
7.需要發票的考生,請于2019年10月21日—12月27日工作日期間持本人身份證到省人社廳綜合服務大樓附樓二樓(或當地考試機構)領取,代領人請攜帶代領人本人身份證原件。
二、答題注意事項
1.應試人員應試時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2.出版專業初級、中級考試各科目均為主、客觀題混合試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請應試人員注意如下事項:
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3.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三、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以《全國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試大綱》(2019年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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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
告知承諾制告知書
一、按照《司法部關于印發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司發通〔2019〕54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廳發〔2019〕71號)要求,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
二、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并知曉《報考須知》,以及本考試相關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考試實施辦法中關于考試報名條件的規定,報名時有義務如實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
三、報考人員報名時,不再需要提交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等相關證明。資格審核部門(機構)依據報考人員報名時作出的承諾為其辦理報考相關事項,并通過網絡核驗、部門間核查等方式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進行核實。對于無法核實的內容,可以要求報考人員提交必要的相關證明。
四、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由人事考試機構和考試行業主管部門在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五、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上述報考人員須按報名地資格審核部門(機構)的規定辦理報考相關事項。
六、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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