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9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通知公布,報名時間:8月23日-28日,繳費時間:8月30日-9月4日,資格審核:8月28日-29日,準考證打印:10月15日—10月18日,請大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工作。
京人考發〔2019〕41 號
關于做好北京地區 2019 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北京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原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關于轉發國家建設部、人事部<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京職改辦字〔1995〕010 號), 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關于 2019 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房執考辦發〔2019〕1 號)精神,現將北京地區 2019 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
(一)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劃和管理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 8 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 5 年。
(二)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 6 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 4 年。
(三)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 4 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 3 年。
(四)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 2 年。
(五)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 10 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 6 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上述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及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二、考試安排及作答要求
(一)《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
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個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在答題紙上作答。
(二)考生應考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除《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外,其他 3 個科目考試還須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三、考試成績及證書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 4 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 2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
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
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或成績證明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 5 年。
四、報名相關事宜
(一)考試報名采取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為北京的報考人員方可在北京地區報名參加考試。
考試報名期間,將通過社保數據比對等方式核實報考人員填報信息真實性。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本人工作單位、工作年限、聯系方式等信息,如提供虛假信息將被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報名流程
1.本次考試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和網上打印準考證的辦法。網上報名按照“非首次報考人員”和“首次報考人員”兩類人員管理。“非首次報考人員”是指在北京地區成功報考過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其余視為“首次報考人員”。
2.非首次報考人員,須于 2019年8月23日至 9月4日登錄北京人事考試網,以下簡稱 “ 人事考試頻道”),按照系統的要求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手續,網上繳費成功方為報名成功。
3.首次報考人員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時間安排 | 報名安排 | 具體要求 |
2019 年8 月 23 日8 月 28 日 | 登錄人事考試頻道,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進行注冊、填寫并提交報考信息。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戶名及密碼。如泄露給他人,導致個人信息外泄或填報信息有誤,相關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 |
網上 填報信息 | ||
上傳照片及審核 | 1.上傳照片: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上傳時慎重選用。jpg 或 jpeg,像素為 295px×413px,大小為 35-100KB,底色為白色。 | |
打印審核表 本人簽名 | 1.使用 A4 紙下載打印《北京地區 2019 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資格審核表》(以下簡稱《審核表》); 2.報考人員在《審核表》本人簽名處簽名; | |
2019 年8 月 28 日-8 月 29 日9:00-12:0014:00-17:00 | 現場資格審核
| 持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審核點地址:朝陽區將臺路 5 號院 15 號樓 D 座 1 層 |
2019 年8 月 30 日-9 月 4 日 | 網上繳費 | 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 |
逾期視為放棄報名。 |
現場資格審核時須本人攜帶以下材料:(1)《審核表》原件。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臺灣居民還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
(3)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學歷證書原件,持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的還須攜帶學位證書原件;持軍隊成人學歷畢業證書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供能證明入學時為現役軍人的證件(如軍官證、轉業證、退伍證等)原件;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認證書原件。
(4)不具備規定學歷的人員須持通過國家統一組織考試取得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證書原件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證書原件。
4.各級人事考試機構均不受理他人代辦現場資格審核事宜。
(三)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 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18日登錄人事考試頻道,進入“打印準考 證”欄目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四)收費票據領取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考試實行封閉 2 個小時管理,開考 5 分鐘后一律禁止進入考場,2 小時后方可提前交卷。
(二)報考人員應做到誠信參考,若有違反,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 31 號)處理。
(三)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四)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注冊土木工程師執業資格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6〕 1321 號)規定,客觀題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 65 元,主觀題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 69 元。
(五)各科目的考試范圍及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六)考試成績和證書發放等事宜可在人事考試頻道查詢。(七)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
構無合作關系。
(八)紀檢監察舉報信箱:jjjc@rsj.beijing.gov.cn
(九)考試咨詢電話:12333。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9 年 8 月 15 日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辦公室 2019 年 8 月 16 日印發
(責任編輯: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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