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9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口譯考試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考〔2019〕5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4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做好2019年度經濟、翻譯專業技術資格電子化考試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9〕22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調整翻譯專業資格考試實施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18〕60號)要求,2019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以下簡稱翻譯考試)考務實施工作由各級人事考試機構承擔,并從上半年起全面推行口譯機考,從下半年起全面推行筆譯機考。為切實做好我省翻譯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考試語種、級別及科目
翻譯考試設有英、日、俄、德、法、西、阿共7個語種,每個語種翻譯資格(水平)均分為一、二、三級,各語種、各級別均設口譯和筆譯考試科目。
一級口譯考試設《口譯實務》1個科目,二、三級口譯考試設《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2個科目。其中,二級《口譯實務》科目分設“交替傳譯”“同聲傳譯”2個專業類別,目前僅英語同時開考“交替傳譯”“同聲傳譯”,其他語種只開考“交替傳譯”。
一級筆譯考試設《筆譯實務》1個科目,二、三級筆譯考試設《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2個科目。
英語一級口譯考試、筆譯考試只在上半年舉行,英語二級口譯(同聲傳譯)只在下半年舉行考試,英語二級口譯(交替傳譯)、英語二級筆譯、英語三級口譯、英語三級筆譯上下半年各舉行一次考試;法語、日語、阿語的一、二、三級口譯考試、筆譯考試均在上半年舉行;俄語、德語、西語的一、二、三級口譯考試、筆譯考試均在下半年舉行。
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考務工作安排,采取紙筆考試方式的上半年筆譯考試考區設置,湖北省上半年只組織一、二、三級英語、日語筆譯考試,上半年口譯考試采取機考方式。下半年筆譯考試、口譯考試采取機考方式,不作語種方面的限制。
二、報考條件
(一)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資深翻譯和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51號)規定的報考條件的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考試。
1.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
2.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
(二)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3〕21號)、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廳發〔2003〕17號),參加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兩個科目(《筆譯綜合能力》、《筆譯實務》)考試,不限制報名條件。
(三)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報考二級翻譯考試時,可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樣式見附件2,加蓋學校公章)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截止至2018年度底,全國249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見附件3。
(四)根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有關規定,對取得二級口譯(交替傳譯)合格證書的,在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考試時,可憑二級口譯(交替傳譯)合格證書,免試《口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同聲傳譯)》科目考試。
三、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9年4月2日9:00—4月14日17:00
2019年9月2日9:00—9月11日17:00
(二)現場資格審核(一級及二級免1科)時間。
2019年4月2日—4月15日
2019年9月2日—9月12日
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三)網上繳費確認時間。
2019年4月2日9:00—4月16日17:00
2019年9月2日9:00—9月13日17:00
(四)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
2019年6月10日9:00—6月16日14:00
2019年11月11日9:00—11月17日14:00
準考證打印網址:http://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
(五)考試時間。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居民身份證、外籍護照),方可參加考試。
四、考區設置
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口譯考試,由省人事考試院統一安排考區。
五、報名、審核及繳費
(一)考試報名
報考人員應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簡稱“網報平臺”,下同)進行。口譯考試的報名入口為 “翻譯專業資格(水平)口譯考試”,筆譯考試的報名入口為“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考試”。
報考人員在首次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進行照片處理并上傳照片。
(二)資格審核
1.報考一級筆譯、口譯考試的新考生,本人持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的《報名表》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證、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或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所選審核點現場辦理資格審核手續。
2.報考二、三級筆譯、口譯全科考試的新考生,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后直接進行繳費。
3.報考二級筆譯、口譯(免1科)的新考生,持《報名表》和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到所選審核點現場辦理資格審核手續。
4. 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免1科的新考生,持《報名表》,二級口譯(交替傳譯)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所選審核點現場辦理資格審核手續。
5. 報考一級筆譯、口譯和二級筆譯、口譯(免1科)及二級口譯(同聲傳譯)免1科的異地考生需按新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6.老考生在“網報平臺”選擇報考地區并填寫報名信息,不需資格審核。
審核地點詳見《報名表》。
(三)審核地點
(四)網上繳費
老考生確認提交并打印《報名表》、新考生(報二、三級筆譯、口譯全科除外)需現場辦理資格審核手續后,通過“網報平臺”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各地在組織報名審核過程中,要嚴格審核一級筆譯、口譯和二級筆譯、口譯(免1科)及二級口譯(同聲傳譯免1科)資格條件,不得受理培訓機構代辦現場審核事宜,并要求報考人員準確、完整填寫個人信息。為準確掌握港澳臺人員報考情況,還需認真審核“國籍地區”信息項,防止誤填、誤報。
六、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鄂價費〔2015〕139號)、《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發布湖北省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考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660號)和《關于發布湖北省翻譯專業資格(水平)口譯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409 號)規定,各級別《筆譯綜合能力》科目61元/人.科,各級別《筆譯實務》65元/人.科;同聲傳譯500元/人.科,一級(口譯)350元/人.科,二級口譯(交替)190元/人.科,三級口譯175元/人.科。
七、違紀違規處理
考試將采用“大規模考試中選擇題抄襲作弊的考生甄別和考場監測技術”,在考試結束后對試卷進行雷同檢測和認定,認定為雷同試卷或發現報名、考試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九)》規定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對違紀人員信息將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公布,對嚴重、特別嚴重違紀的違紀考生信息通報考生單位,黨員考試違紀的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處理。
八、考試大綱及教材
有關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等方面的相關事項,可直接與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資格考評中心聯系(010—68992782)。
各地人社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考試安全順利實施。
附件:1.考生報考須知
2.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
3.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215所)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年3月21日
附件1
考生報考須知
一、考生界定
報考時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老考生”,網報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信息的,按“新考生”處理。
“異地考生”是指2018年在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市地區參加過翻譯專業資格(水平)一級筆譯、口譯和二級筆譯、口譯(免1科)及二級口譯(同聲傳譯免1科)考試,報考時需按新生進行資格審核(注:武漢市翻譯考試單獨對國家設置考區,因此原在武漢考區報考的人員如選擇湖北考區報名,或反之,都將被視為“異地考生”)。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注冊庫中的姓名、身份證號、照片等信息無法更改,請考生注冊時認真核對準確。
2.用戶注冊時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唯一的,請考生填寫本人真實有效的手機號碼。
3.審核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取消確認修改其他報名信息。
4.報考人員繳費前修改報考級別后,需按新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5.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不允許修改報名點、報考級別、報考科目等報考信息。其它有關個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證、報名表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辦理。
6.用戶名或密碼遺忘可通過注冊郵箱或手機號找回,也可本人持身份證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重置密碼。
7.需要發票的考生,請于上、下半年考試結束一周后,在工作日期間持本人身份證到省人社廳綜合服務大樓附樓二樓(或當地人事考試機構)領取,代領人請攜帶代領人本人身份證原件(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26日)。
三、應試人員注意事項
(一) 上半年紙筆化筆譯注意事項
上半年筆譯考試依然采用紙筆考試方式,按紙筆化考試有關規定實施考務。
1.各語種《筆譯實務》科目均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均在(通用)答題卡上作答。
應試人員注意如下事項: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使用規定的考試用具作答;在專用(通用)答題卡指定區域內作答。
2.應試人員應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和2B鉛筆參加考試。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可另行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
3.試卷袋中每份試卷配草稿紙一張,各地也要在考場另行準備草稿紙備用。考后,所有草稿紙應統一收回。
(二) 口譯及下半年筆譯機考注意事項
口譯、筆譯機考采用全國統一的機考系統和管理模式,按機考有關規定實施考務,應試人員使用鼠標和鍵盤進行輸入作答。
1.同語種同級別的《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兩科目考試連續組織,考試間隔期間應試人員不得離場。
《口譯綜合能力》科目考試采用應試人員聽、譯并輸入的作答方式,《口譯實務》科目采用應試人員聽、口譯并現場予以錄音的作答方式。
2.本次翻譯機考支持的輸入法有:中文(簡體)—微軟拼音輸入法、中文(簡體)—極點五筆輸入法、中文(簡體)—搜狗拼音輸入法、英語(美國)、日語(日本)—Microsoft IME、日語(日本)—百度輸入法、法語(法國)、法語(加拿大)、阿拉伯語(埃及)、俄語(俄羅斯)、德語(德國)、西班牙語(西班牙,國際排序)。
3.應試人員可登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官方網站,通過翻譯考試模擬作答系統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
4.應試人員應攜帶黑色墨水筆參加考試,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可另行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不得將具有(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等功能的工具及規定以外的考試相關資料帶至考場座位。
5.應試人員須提前30分鐘到達考場。遲到應試人員不得進入口譯考場;口譯考試期間,應試人員不得提前離場。遲到5分鐘以上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筆譯考場;筆譯考試開考2個小時內,應試人員不得交卷離場。
6.在口譯考試開始作答之前,應試人員須測試并確認考試設備錄音、播放、輸入等功能是否運行正常。《口譯實務》科目考試結束后,應試人員須確認其作答錄音是否正常等。
7.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給出的考場規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考人員的安排。因不可抗力或難以提前防范等因素致使考試無法正常完成的,應試人員可申請免費參加下一次同科目的翻譯考試。
口譯、筆譯考場為應試人員配備有草稿紙,考后,所有草稿紙應統一回收。
附件2
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