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9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稱管理、人事考試部門,中、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9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4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9年度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試方式
根據國家統一安排,2019年下半年起,我省(不含大連市)開始組織英、日、俄、德、法、西、阿共7個語種的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每個語種翻譯資格(水平)均分為一、二、三級,各語種、各級別均設口譯和筆譯考試科目。
一級口譯考試設《口譯實務》1個科目,二、三級口譯考試設《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2個科目。其中,二級《口譯實務》科目分設“交替傳譯”“同聲傳譯”2個專業類別,目前僅英語同時開考“交替傳譯”“同聲傳譯”,其他語種只開考“交替傳譯”。
英語一級口譯考試、筆譯考試只在上半年舉行,英語二級口譯(同聲傳譯)只在下半年舉行考試,英語二級口譯(交替傳譯)、英語二級筆譯、英語三級口譯、英語三級筆譯上下半年各舉行一次考試;法語、日語、阿語的一、二、三級口譯考試、筆譯考試均在上半年舉行;俄語、德語、西語的一、二、三級口譯考試、筆譯考試均在下半年舉行。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1.口譯考試
同語種同級別的《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兩科目考試連續組織,考試間隔期間應試人員不得離場。
口譯考試須統一使用人事考試機考系統,按機考有關規定實施考務。《口譯綜合能力》科目考試采用應試人員聽、譯并輸入的作答方式,《口譯實務》科目采用應試人員聽、口譯并現場予以錄音的作答方式。
2.筆譯考試
下半年筆譯考試采用機考方式,須統一使用人事考試機考系統,按機考有關規定實施考務,應試人員使用鼠標和鍵盤進行輸入作答。
二、報考條件及要求
按照《關于印發〈資深翻譯和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51號)、原人事部《關于印發〈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3〕21號)、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二級、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廳發〔2003〕17號)、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等文件規定: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翻譯行業相關規定,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試。
1.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
2.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
(二)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口譯考試。
(三)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學校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在校研究生在報考二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253所)和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見附件1和附件2。
(四)根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有關規定,對取得二級口譯(交替傳譯)合格證書的,在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考試時,可憑二級口譯(交替傳譯)合格證書,免試《口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同聲傳譯)》科目考試。
(五)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的,應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學歷或學位證書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實踐證明。臺灣居民還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報名相關事宜
參加我省2019年度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的報考人員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http://www.cpta.com.cn,下同)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和準考證打印。口譯、筆譯為兩項獨立考試,口譯考試的報名入口為“翻譯專業資格(水平)口譯考試”,筆譯考試的報名入口為“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考試”。報名時請依據實際情況選擇。
(一)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號)要求,本次考試報名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名工作全程網上辦理。
1.報考人員須承諾本人已經知曉規定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報考人員無需攜帶學歷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部門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核驗和核查,并依據其作出的承諾為其辦理報考相關事項。
2.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報考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建立失信應試人員黑名單制度,加大失信聯合懲戒力度,加強跨部門聯動響應,完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失信應試人員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3.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需要攜帶單位蓋章的《報名登記表》到資格審核部門進行人工核驗。
(二)報名流程及時間安排
1.報名流程。注冊(信息在線核驗、上傳照片)、填寫報考信息(閱讀告知承諾書及報考須知、填寫報名信息簽署“報考承諾書”)、報名確認、資格審核(報考信息核驗、核查)、繳費、打印準考證等環節。
2.報名時間安排
(三)注冊
1.新注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系統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2.試點工作開始前,己注冊報考人員報考前須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完善學歷、學位信息后方可繼續報名。
3.在線驗證反饋結果需要24小時,請報考人員提前完成注冊或信息完善,以免影響報名。
4.身份信息在線核驗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驗是系統對2002年至今大專以上(含大專)的學歷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增加本人學歷、學位信息時,請確保證書編號(17或18位)、專業名稱(含括號內文字及標點符號)、畢業時間等與學信網信息完全一致。在線核驗“未通過”的,請先自行與學信網信息進行比對,如有不符可在“注冊維修”菜單中選擇“修改學歷”,重新增加一條正確的學歷或學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驗。核驗結果提示“未通過”或“需要人工核驗”的不會影響后續報名,須在報名開始后按規定進行人工核查。
5.注冊時要求上傳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如注冊時未上傳,則再次登錄報名系統時提示上傳)。請考生務必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提供的工具(點擊下載)對照片進行處理,源照片要求必須為單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證件照,JPG或JPEG,字節大于30KB,寬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縮放后使用。若照片審核未通過,報考人員須按審核意見修改后重新上傳照片。報考人員對照片質量負責,如因照片質量影響考試、成績或證書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四)填寫報考信息
1.明確告知內容。我省報考人員(不含大連考生)登錄到報名系統后,選擇擬報考的考試項目和報考省份(遼寧省),閱讀《告知承諾書》、《報考須知》和《報名流程》等文件。
2.選擇報名地市及核查點。駐沈的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報考地市應選擇“省直”,核查點應選擇“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其他報考人員按屬地化管理原則,選擇現工作地所在市及相應的核查點(咨詢電話見附件3)。
3.填寫報名信息,簽署報考承諾。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后,本人簽署《報考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對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等信息進行核對并保存,請按具體報考條件要求選擇對應的學歷或學位。
(五)報名信息確認
報考人員需要自行進行報名信息確認,一旦確認就不能更改,報考人員應仔細核對,確保信息完整、準確。
1.報名確認時,下列報考人員須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明材料進行人工核驗。
(1)具有中專以下學歷或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
(2)全國翻譯專業碩士學位(MTI)翻譯專業在校碩士研究生報考二級翻譯專業(水平)考試時,應開具加蓋學校公章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
(3)取得二級口譯(交替傳譯)合格證書的人員,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考試時,須提供二級口譯(交替傳譯)合格證書。
2.報名確認時,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須攜帶對應報名條件中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證書、單位蓋章的《報名登記表》等原件到資格審核部門進行人工核驗。
(六)資格審核(核驗和核查)
1.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及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進行條件判斷,對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進行核驗。
資格審核部門可依據考試報名屬地化管理的具體要求,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報考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復核。
2.資格審核(核驗和核查)工作按屬地化原則進行。其中,各市報考人員資格審核(核驗和核查)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職稱管理部門或人事考試部門負責。駐沈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核驗和核查)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資格審核單位詳細信息見附件3)
3.資格審核部門要嚴格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遼寧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考資格審查暫行辦法〉的通知》(遼人社發〔2014〕9號)規定,認真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核驗和核查,同時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虛假承諾行為和違紀違規行為作出處理。
(七)繳費
報考人員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四、考場設置
2019年度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在省直(沈陽市)設考場,并組織考試。
五、考試費用
(一)我省統一使用易寶支付平臺(支持28家銀行)進行繳費。報考人員繳費后須重新登錄報名系統查看繳費狀態,如有問題請及時同易寶公司聯系(電話:4001500800)。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二)根據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執行遼寧省人事考試局承擔的國家級人事考試收費及分成標準的通知》(遼人社〔2018〕59號)及遼寧省物價局、遼寧省財政廳《關于制定我省翻譯專業資格(水平)口譯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遼價函〔2018〕100號)文件規定,一、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科目收費標準為61元/科;《筆譯實務》科目收費標準為65元/科;一級口譯交替傳譯500元/科;二級口譯交替傳譯240元/科;三級口譯230元/科;同聲傳譯540元/科。
(三)需要收據報銷的考生于考試結束后一個月內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到所報考市的人事考試部門領取。
六、答題要求
(一)本次翻譯機考支持的輸入法有:中文(簡體)-微軟拼音輸入法、中文(簡體)-極點五筆輸入法、中文(簡體)-搜狗拼音輸入法、英語(美國)、日語(日本)-Microsoft IME、日語(日本)-百度輸入法、法語(法國)、法語(加拿大)、阿拉伯語(埃及)、俄語(俄羅斯)、德語(德國)、西班牙語(西班牙,國際排序)。
(二)應試人員可登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官方網站,通過翻譯考試模擬作答系統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
(三)應試人員應攜帶黑色墨水筆參加考試,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可另行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不得將具有(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等功能的工具及規定以外的考試相關資料帶至考場座位。
(四)應試人員須提前30分鐘到達考場。遲到應試人員不得進入口譯考場;口譯考試期間,應試人員不得提前離場。遲到5分鐘以上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筆譯考場;筆譯考試開考2個小時內,應試人員不得交卷離場。
(五)在口譯考試開始作答之前,應試人員須測試并確認考試設備錄音、播放、輸入等功能是否運行正常。《口譯實務》科目考試結束后,應試人員須確認其作答錄音是否正常等。
(六)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給出的考場規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考人員的安排。
(七)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發放,考后回收。
七、嚴肅考試紀律
為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省、市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將聯合公安、行業行政主管、工信和紀檢監察等部門,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涉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對各種涉考違紀違規行為嚴肅處理。
根據人社部第31號令有關規定,應試人員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應試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并且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八、成績管理
(一)參加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的報考人員須一次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獲得相應資格證書。
(二)考試結束60天后,應試人員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考試成績,同時,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網(www.catti.net.cn)提供成績查詢鏈接入口。
(三)考試結束后被認定為雷同試卷的,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處理。
九、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統一使用國家人事考試中心的《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GPTMIS)》和人事考試機構系統分步進行管理。
十、證書領取
考試合格人員證書領取事宜按照屬地化原則進行。報名時選擇“省直審核點”的報考人員請關注《遼寧人事考試網》證書領取公告。其他報考人員請關注各市證書領取公告(詳見《遼寧人事考試網》“全省人事考試資格證書領取網址及電話”)。證書領取咨詢電話:024-12333-0。
十一、其他
我省2019年度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均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考務部負責。
各市審核部門聯系方式見附件3
技術支持電話:
010-86482871(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網上支付熱線:4001500800
附件:1.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215所)
3.全省資格審核部門聯系方式
4. 全省人事考試部門聯系方式
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
2019年8月28日
附件3
全省資格審核部門聯系方式
附件4
全省人事考試部門聯系方式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