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對參加消防工程師考試人員的報名條件做了規定,一共三個條件:一是學歷條件。二是專業背景。三是實踐經驗(工作年限)。
學歷條件。一級資格考試報考人員為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包括經過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電大開放教育、網絡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所取得的學歷和學位,以及其他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
專業背景。考慮到消防工程專業及相關專業與消防工作的緊密聯系性,并結合消防專業技術工作的特點和要求,將報考人員的專業背景分為“消防工程專業”、“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和“其他專業”三類。對于不同專業背景的考生,在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上做了一定的要求,對“消防工程專業”、“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和“其他專業”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梯次遞增。
實踐經驗。要求報考注冊消防工程師的人員不僅需要掌握專業理論知識,而且需要具備一定的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實踐經驗。
關于工作年限的計算方式:工作年限、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可累計,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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