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司法廳關于 2019 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領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公告(第 11 號),現就我省 2019 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等事項公告如下:
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及證書頒發
在我省報名參加考試的應試人員,主觀題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 8 時至 12 月 14 日 24 時,登錄司法部網站,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 自動生成《2019 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表》。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試人員應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9 日,到客觀題考試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場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2018 年客觀題考試保留有效成績的申請人應到主觀題考試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場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具體地點由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公布。
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申請享受放寬政策,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9 日, 到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場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對于具有 2019 年應屆大學畢業生回原籍、現役軍人復員轉業、婚姻關系、工作調動等情形,戶籍已遷入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且主觀題考試成績達到所在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可以在 12 月 5 日至 12 月 14 日向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書面申請享受放寬政策,提交相關材料并作出申請材料信息真實有效的承諾,逾期不予受理。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 2020 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應當如實填寫《2019 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申請表》,本人應現場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
港澳居民需同時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證原件,臺灣居民需同時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臺灣居民居住證原件。
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并申請享受放寬政策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
(二)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三)證件照片
與本人 2019 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網上確認報名照片同一底片 2 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 5 張(其中 3 張貼在申請表上,1 張貼在報名表上,1 張用于制作證書)。
(四)根據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復印留存歸檔,原件退回申請人。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核準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種類及其適用范圍,適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部門的相關規定。
四、其他注意事項
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等證件信息有變更的,應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申請人員應當在網上準確填寫、核對畢業證書編號。申請人學歷信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不到的,須提交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已取得 B 或 C 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2019 年考試成績符合申請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條件的申請人,現場審核時應將 B 或 C 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正、副本)交回。
江西省司法廳
2019 年 12 月 2 日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