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財政局關于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會計服務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2020-2-20)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簡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部署要求,按照《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期間會計服務工作的通知》(閩財會〔2020〕1號)的相關部署要求,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會計服務工作,確保本市會計工作平穩有序開展,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實行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網上辦理
堅決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對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支機構執業許可、變更備案,資產評估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設立、變更備案,會計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審批等行政審批及公共服務事項全面實行網上辦理。
(一)推行“馬上就辦網上辦”工作機制。在原有依托“財政會計行業管理統”和“全國代理記賬機構管理系統”附件上傳功能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引導申請人通過網上辦理業務,全面簡化審批流程,深入落實“馬上就辦網上辦”工作機制。
(二)加強審批服務事項電子證照應用。與行政服務中心工作密切配合,全面實行審批服務事項電子證照應用,實現申請人直接通過網上辦事大廳獲取審批結果。
(三)全面開通郵遞服務。落實行政審批“零見面”要求,疫情防控期,一律依托省網上辦事大廳實行雙向免費快遞服務,所需經費仍按現行辦法由行政服務中心統一安排。
(四)確保業務及時受理。辦事窗口設置A、B崗及多部聯系電話等形式,加強窗口人員管控,確保網上辦事職責明確、受理及時。
二、妥善安排相關工作,做到疫情防控與會計工作兩不誤
(一)2019年度全省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報告編報工作我局將待省廳下達布置任務后,以文件形式布置落實,不再組織會議布置和集中培訓。
(二)高端會計人才培養項目根據財政部、省財政廳規定適時調整實施進度。2020年全國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培養(高端班)選拔申報截止日期和筆試時間適當延遲(具體時間以省廳文件通知為準),符合報名條件的申請人員請通過郵寄方式將申請材料郵寄至福建省財政廳會計處(地址:福州市鼓樓區中山路5號省財政廳11樓會計處)
(三)抓緊落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各項工作。根據省考辦發布的《關于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福建考區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閩會考辦〔2020〕1號)及《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福建省報名公告》的安排,加強政策宣傳,引導考生復習備考。鑒于目前疫情影響,財政部、省財政廳對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報名審核及考試工作可能做適當調整,具體報名事項我局將第一時間通過“福州市會計信息網”發布相關通知。
(四)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紙質)的發放和補辦工作待疫情緩解后辦理。
(五)原定于2月20日開始的2019年度福建省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注冊報名時間適當延遲。具體報名時間將根據省財政廳文件規定另行通知。疫情防控期間,市職改辦將按照省職改辦《關于2019年度福建省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申報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閩會職辦〔2020〕1號)的規定指導申報人員做好相關申報準備工作。
三、鼓勵線上學習,支持網絡繼續教育
疫情防控期間,各縣(市)區財政局、各培訓機構、各有關單位應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及時調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計劃,不得舉辦各種形式的面授培訓班,已安排的繼續教育面授班務必暫停延期。鼓勵會計從業人員和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以網絡方式進行年度繼續教育學習,2019年度繼續教育截止時間由原定的2020年6月30日延長到2020年12月31日。
四、指導非營利組織做好會計工作,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完整
各縣(市)區會計管理機構要指導接受疫情防控社會捐贈的公益、慈善等非營利組織,遵守接受捐贈資金和物資的有關管理規定,依據《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做好接受捐贈資金及物資的接收、登記及會計核算工作,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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