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2020年衛生健康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全國統一考試日期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決策部署,更好服務廣大考生,按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要求,我中心研究決定,2020年度衛生健康行業職業技能鑒定全國統一考試日期調整如下:
一、考試時間
原定2020年4月18-21日、7月25-28日、11月14-17日鑒定統一調整至第一批次2020年10月24-27日,第二批次2020年10月31-11月1日,第三批次2020年11月7-8日進行,每個批次提供兩輪考試。同一職業,每位考生只可參加其中一個批次一輪考試。
二、考試科目及形式
鑒定職業 | 鑒定級別 | 鑒定形式 | 考試批次 | |
理論考試 | 技能操作考試 | |||
健康管理師 | 三級 | 人機對話考試 | 人機對話考試 | 一、二、三 |
助聽器驗配師 | 四級 | 人機對話考試 | 工作現場模擬 操作 | 一 |
口腔修復體 制作工 | 三級 四級 | 人機對話考試 |
三、各職業報名條件
依據各職業國家職業標準(2020版助聽器驗配師、口腔修復體制作工國家職業標準已正式發布,本年度考試依據新版職業標準),各職業報名條件如下。
(一)健康管理師三級
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醫藥衛生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證書。
2.具有非醫藥衛生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健康管理師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具有醫藥衛生中等專科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健康管理師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二)助聽器驗配師四級
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2.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相關職業指耳鼻咽喉科醫師、中醫耳鼻咽喉科醫師、聽力師、聽覺口語師等;相關專業指康復技術、康復技術(聽力檢測)、康復技術(助聽器具應用)、康復工程技術、聽力與言語康復學、康復輔助器具技術、臨床醫學、護理學、生物醫學工程、特殊教育等。
(三)口腔修復體制作工
三級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 (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 (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 (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 (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 /中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4.取得本科及以上本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四級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資格證書 (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相關職業指口腔科醫師、口腔科護士、口腔醫學技師以及教師(從事口腔修復工藝、口腔醫學技術教育)等;相關專業指口腔義齒制造、口腔修復工藝、口腔醫學技術、口腔醫學技術(口腔修復工藝)、生物醫學工程等
四、鑒定機構信息
2020年衛生健康行業職業技能鑒定鑒定機構信息詳見“中國衛生人才網-人才評價-職業技能鑒定-公告”欄目。各批次具體開考機構及考試要求另行通知。
五、其他
1.各省衛生健康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以下簡稱省中心)可根據本省實際情況和當地衛生防疫部門要求制定本省考試計劃。
2.為保證廣大考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中心將根據疫情發展情況,積極研判,適時調整考試相關安排。各省中心要做好考試期間的疫情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
3.中國衛生人才網為發布鑒定工作相關通知和信息的唯一官方網站,各位考生要對冒用“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中國衛生人才網”名義發布虛假考試信息,以“包過”、“提供答案”和售賣“絕密真題”等名義進行違法活動的不法培訓機構提高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