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關于2020年度青海省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安排的通知》得知,青海2020年城鄉規劃師考試報名條件如下:
報考條件
2020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專業、學歷和工作年限要求
專業 | 學位或學歷 | 工作年限 | ||
城鄉規劃 | 專科 | 6 | ||
本科學歷或學位 | 取得城鄉規劃專業的 | 4 | ||
專業評估(認證)的 | 3 | |||
碩士學位 | 取得城鄉規劃專業的 | 2 | ||
專業評估(認證)的 | 1 | |||
博士 | 1 | |||
城市規劃 | 碩士學位(專業學位) | 專業評估(認證)的 | 1 | |
建筑學 | 學士學位(專業學位) | 4 | ||
碩士學位(專業學位) | 2 | |||
其他專業 | 專科 | 7 | ||
本科 | 5 | |||
專業評估(認證)的本科學歷或學位 | 4 | |||
碩士學位 | 3 | |||
專業評估(認證)的碩士學位 | 2 | |||
博士 | 2 |
注冊城鄉規劃師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 (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一)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二)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或取得建筑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
(三)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四)取得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取得建筑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五)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或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除上述規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專業的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1、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并符合《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中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可免試《城鄉規劃原理》和《城鄉規劃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鄉規劃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報考級別為“免二科”)
2、符合《規定》第八條第(五)項報名條件的,可免試《城鄉規劃原理》科目。(報考級別為“免一科”)
3、(1)在教育部頒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之前,高等學校頒發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與《規定》第八條的“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等同。
(2)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頒布《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之前,高等學校頒發的“城市規劃”或“城市規劃設計”專業的碩士、博士層次相應學位,與《規定》第八條的“城鄉規劃”專業的碩士、博士層次學位等同。
4、(1)《規定》第八條的“建筑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和“建筑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是指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頒布的《建筑學專業學位設置方案》,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的高等學校,在授權期內頒發的建筑學專業相應層次的專業學位,包括“建筑學學士”和“建筑學碩士”兩個層次,不包括建筑學專業的工學學士學位、工學碩士學位以及“建筑與土木工程領域”的工程碩士學位。
(2)“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是指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的高等學校,在授權期內頒發的“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
2020年報名答疑 | 城規工作經歷、相關專業工作經驗如何認定?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