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蘇省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公告
為保證2016年度我省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鑒定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安排公告如下:
一、鑒定職業及時間安排
1、全國統一鑒定時間
二、統考職業考核方案
1、全國統一鑒定考核方案
三、鑒定申報
1、統一鑒定各報名機構登錄在線考務管理平臺統一鑒定子系統進行申報,補考人員信息通過在線考務管理平臺直接提取。根據有關文件要求,參加統一鑒定單科合格成績超過一年的考生需重新申報鑒定。
2、考生個人須交2張2寸同底照片和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明材料、工作證明以及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到報名點申報。各地和省屬報名點必須嚴格按照本公告確定的申報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各市鑒定中心報名電話見附件1,統一鑒定省屬報名點一覽表見附近2,統一鑒定各職業報名條件見附件3。)
3、新增創業咨詢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全省試驗性鑒定。
4、今年上半年項目管理師、營銷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一級)繼續參加全國統一鑒定;下半年不再接收新生報名,上半年單科成績合格考生可參加下半年補考,合格者核發全省統一鑒定職業資格證書。
5、參加2015年秘書(國家職業資格二級)、網絡編輯員、企業培訓師(省)三個職業全省統一鑒定單科成績合格的考生,可參加補考,不再接收新生報名。終止企業培訓師省級統一鑒定,從今年開始企業培訓師的鑒定納入全國統一鑒定,合格者核發全國統一鑒定職業資格證書。
6、公關員、采購師、物業管理員、社會工作者等四個職業不再納入全省統一鑒定,相關報名(補考)工作可向各級鑒定機構申報。
7、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綜合評審由口頭答辯形式改為文件筐,書面答辯。
8、鑒定申報時間
全國、全省統考時間安排:
9、聯系地址及電話
聯系地址:江蘇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 (南京市山西路68號頤和商廈4樓 郵編210009)
咨詢電話: 025-83271779
四、注意事項
1、考生報考等級由各市鑒定中心和各省屬報名點資格審查后確定,各報名點按照本公告中確定的申報條件執行。
2、各報名點在對考生進行資格初審后,將所有申報資料(包括學歷證明材料、資格證書、工作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等)準備齊全,在報名截止日期前到省(市)鑒定中心進行資格復審。原件當場審核后退回,復印件留鑒定中心存檔。
附件
1、各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報名電話一覽表
2、全國、全省統一鑒定省屬報名機構一覽表
3、全國、全省統一鑒定各職業申報條件
附件1:
各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報名電話一覽表
附件2:
省屬報名機構一覽表
附件3:
全國、全省統一鑒定各職業申報條件
(一)、營銷師
1、初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從事推銷工作1年以上。
(2)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并結業。
2、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初級推銷員職業資格證書后,從事推銷工作2年以上并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
(2)取得初級推銷員職業資格證書后,從事推銷工作3年以上。
(3)中等職業學校營銷專業(含經濟管理專業)畢業并從事推銷工作1年以上。
(4)大學專科營銷專業(含經濟管理專業)畢業以上。
3、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中級推銷員職業資格證書后,并從事推銷工作2年以上。
(2)大學專科營銷專業(含經濟管理專業)畢業后并從事推銷工作2年以上。
(3)大學本科營銷專業(含經濟管理專業)畢業后并從事推銷工作1年以上。
(二)、心理咨詢師
1、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2)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大專學歷,經心理咨詢師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具有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經心理咨詢師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博士學位;
(2)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專業碩士學位,經心理咨詢師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取得心理咨詢師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心理咨詢工作滿2年,經心理咨詢師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者;
(4)具有心理學、教育學、醫學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業任職資格后,連續從事心理咨詢工作滿2年,經心理咨詢師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三)、理財規劃師
1、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和職業技術學院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3)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
(4)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本職業助理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助理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助理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4)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助理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5)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助理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理財規劃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6)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四)、秘書
1、初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初級秘書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
2、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初級秘書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中級秘書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初級秘書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3)取得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以中級秘書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3、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中級秘書職業資格證書后,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高級秘書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中級秘書職業資格證書后,并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并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五)、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
1、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2)經本職業四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3)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在校畢業班學生,經本職業三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
(5)取得本職業四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6)取得本職業四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三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2)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三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職業三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高級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后在本職業工作滿3年以上者;
(3)取得本職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從事本職業者;
(4)取得本職業二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5)取得本職業二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一級人力資源管理師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六)、職業指導人員
1、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1年以上,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2)具有大專學歷(含同等學歷),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2、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3年以上,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2)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含同等學歷),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3)取得職業指導員資格證書1年以上,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3、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5年以上,至少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本專業論文一篇,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2)具有大本學歷(含同等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3年以上,至少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本專業論文一篇,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3)具有碩士學位(含同等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1年以上,至少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本專業論文兩篇,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4)取得助理職業指導師資格證書2年以上,至少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本專業論文一篇,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4、高級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7年以上,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本專業論文兩篇以上,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2)具有博士學位(含同等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2年以上,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專業論文兩篇以上,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3)取得職業指導師資格證書3年以上,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專業論文兩篇以上,經職業指導人員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者。
(4)在職業指導領域,做出特殊貢獻者。
(七)、物流師
1、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有高中畢業(或同等學歷),經本職業物流員正規培訓達到標準規定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2)中等職業學校相關專業畢業,經本職業物流員正規培訓達到標準規定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3)高中畢業(或同學歷),從事本職業4年以上者。
(4)具有初中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5年以上的物流企業職工,經本職業物流員正規培訓達到標準規定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2、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物流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者。
(2)取得本職業物流員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職業資格四級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助理物流師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3)高級技工學校、大專相關專業畢業,經本職業助理物流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4)高級技工學校、大專相關專業畢業,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者。
(5)大學本科相關專業畢業。
3、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助理物流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流師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2)取得本職業助理物流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者。
(3)具有相關專業大專、高級技工學校以上學歷,取得本職業助理物流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或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流師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4)大學專科(含高級技校)以上相關專業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流師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5)大學專科(含高級技校)以上相關專業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擔任物流企業中層管理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流師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6)大學本科以上相關專業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物流師正規培訓達到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7)大學本科以上相關專業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者。
(8)取得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者。
(八)、企業培訓師
1、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同等學歷),一年實習期滿,經本職業本等級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具有大專學歷(或同等學歷),從事企業培訓工作滿3年,經本職業本等級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取得相關專業初級職稱證書或職業資格四級以上證書,從事企業培訓工作滿2年,經本職業本等級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碩士學位,從事企業培訓工作滿2年,經本職業本等級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2)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同等學歷),從事企業培訓工作滿4年。
(3)取得本職業助理企業培訓師職業資格證書滿3年,經本職業本等級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4)具有大專學歷(或同等學歷),從事企業培訓工作滿7年,經本職業本等級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5)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取得相關專業助理級職稱證書、國家職業資格三級證書,從事企業培訓工作滿4年以上;或取得相關專業中級職稱證書、國家職業資格二級證書,從事企業培訓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本等級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
(九)、公共營養師
1、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高中畢業,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一年以上,經四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者。
(2)具有醫學、食品或相關專業中專畢業證書,經四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者。
2、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2)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相關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具有醫學、食品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2)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具有醫學、食品或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4)具有醫學、食品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5)取得醫學、食品或相關專業助理專業技術職務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十)、勞動關系協調員
1、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3)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經本職業三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十一)、勞動保障協理員
1、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四級勞動保障協理員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兩年以上。
(3)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含同等學力)。
2、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一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兩年以上。
(3)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含同等學歷),連續從事相關職業一年以上。
(十二)、電子商務師
1、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在本職業見習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2)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者。
2、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電子商務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經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畢(結)業證書者。
(2)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者。
(3)取得本職業大專以上(含大專)畢業證書者。
3、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3)具有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4)具有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5)具有非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取得本職業助理電子商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電子商務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6)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十三)、婚姻家庭咨詢師
1、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具有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
(2)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3)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本職業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十四)、信用管理師
1、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和職業技術學院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3)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
(4)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本職業助理信用管理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高級信用管理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后,連續從事信用管理相關工作5年以上并經信用辦確認。
(十五)、保安員
凡申報保安員職業資格者,都必須通過國家保安員資格考試,取得公安機關核發的《保安員證》(根據公安部規定,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通過國家保安員資格考試的,不發《保安員證》。可憑公安機關出具的通過資格考試證明)。
1、初級(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經本職業初級保安員技能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3)解放軍、武警部隊退役義務兵。
2、中級(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本職業初級保安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保安員技能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保安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4)取得技工、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或取得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和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5)解放軍、武警部隊退役初級士官。
(6)在保安服務公司、物業服務企業擔任保安隊長職務3年以上。
3、高級(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本職業中級保安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保安員技能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保安員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中級保安員職業資格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畢業證書、技師學院畢業證書,或取得本職業中級保安員職業資格證書,并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4)具有本科以上畢業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5)解放軍、武警部隊退役中級以上士官和退役軍官。
(6)在治安保衛重點單位擔任治安保安機構負責人,或在保安服務公司擔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及業務部門、分公司負責人,或在物業服務企業擔任總經理、分管保安業務的副總經理及保安業務管理部門、分公司負責人5年以上,并經市級公安機關治安管理部門審核確認。
(十六)、創業咨詢師
1、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和職業技術學院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
(3)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4)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三級創業咨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5)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6)具有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經三級創業咨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7)創辦和經營企業1年以上,經三級創業咨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8)在職校或高等院校從事創業教學工作1年以上,經三級創業咨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級創業咨詢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級創業咨詢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二級創業咨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
(5)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三級創業咨詢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三級創業咨詢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二級創業咨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7)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二級創業咨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8)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二級創業咨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9)取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后,創辦和經營企業2年以上,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經二級創業咨詢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10)取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證書后,在職業院校或高等院校從事創業教學工作3年以上,經二級創業咨詢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相關專業是指企業管理或工商管理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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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