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0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市)人力社保局,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院《關于做好2020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浙考發〔2020〕3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為做好2020年度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
考試定于11月7日至8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11月7日
上午9:00-11:30 消防安全技術實務
下午2:00-4:30 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
11月8日
上午9: 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二、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報名系統顯示的級別為“考全科”):
1.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見附件1,下同)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7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5年;
2.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3年;
4.取得消防工程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碩士學歷或者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5.取得消防工程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關專業博士學歷或者學位,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滿2年;
6.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其工作年限和從事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年限均相應增加1年。
(二)免試條件。符合上述報考條件,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免試《消防安全技術實務》科目,只參加《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報名系統顯示的級別為“免一科”):
1.2011年12月31日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技術職務的;
2.已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或勘察設計行業各專業注冊工程師資格證書的。
(三)其他事項。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以后學歷報考的,專業工作時間前后可以累加(脫產學習時間除外)。新舊專業對照表見附件。報考條件咨詢電話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隊 0571-87713619。
三、獲得資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明)條件
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相關資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明)。
四、告知承諾制報考流程和注意事項
(一)一般情況的報考流程
報考人員于8月17日至26日,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鏈接,或直接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按告知承諾制的有關要求,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上直接完成報名和交費流程。
1.未注冊(首次報考)的報考人員,先如實注冊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電子郵箱等)。注冊成功后,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在線核驗通過(一般24小時)后,報考人員再次登陸網報系統,在閱讀《承諾制告知書》和《報考須知》后,再進入報考信息錄入界面,進一步填報完善個人信息(如專業工作年限、所學專業、工作單位與地址、專業技術等級或職稱等),并正確選擇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考區和報名點等)。
2.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登陸網報系統,在閱讀《承諾制告知書》和《報考須知》后,再進入報考信息錄入界面,直接填報個人信息(如專業工作年限、所學專業、工作單位與地址、專業技術等級或職稱等),并正確選擇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科目、考區和報名點等)。
3.填報完相關信息后,系統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由報考人員本人簽署并提交(不允許代為承諾)。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
4.再次對報考信息進行認真檢查,在確認所填報、選擇和上傳的信息準確無誤后,再點擊“確認”或下載打印“報名表”(打印的“報名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供報考人員留存備查)。
5.在點擊“確認”或下載打印“報名表”后,在線交納考試費用,交費成功即為報考成功。交費時可用同一賬戶逐一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對應報考人員交費,以免錯交費和漏交費。在試卷預訂后或屬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二)特殊情況的報考處理在報考過程中,如有以下特殊情況,按相應方法處理
1.對于以2002年以前大專以上學歷、2008年以前學士以上學位、國(境)外學歷學位等報名的,將無法在線核驗,須上傳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圖片后,方可繼續完成上述報考流程。
2.對于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庫還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須聯系浙江省人事考試院作出相應設置后,方可繼續完成上述報考流程(同時須打印報名表并保存,用于成績全部合格后到現場審查)。
3.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報名但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的,以及使用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無在線核驗的,須聯系浙江省人事考試院查明情況處理。
(三)準考證打印和參加考試
報考成功的考生可于11月2日至6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線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我院處理。
(四)告知承諾制報考的注意事項
1.由于個人身份和學歷信息提交在線核驗,一般需經24小時后才能再次登陸報名系統報名,提醒各位報考人員要盡早報名,預留足夠的報名時間。
2.報名期間,若發現報考信息有誤,在未點擊“確認”前,報考人員可點擊“信息維護”自行進行修改。在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后則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須聯系浙江省人事考試院處理。
3.如屬報考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選錯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考區、報名點)、未交費或錯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原因,造成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絡、資格復核、證書領用等受影響的,由報考人員自負責任。省部屬單位定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根據報名規則和疫情防控規定,要求報考人員在戶籍地或工作所在地報考(即:網上所選“報名點”必須是工作所在地或戶籍地)。
4.特別提示。報考流程中所有的設置或操作,均不屬于考前報考資格認定,對于應試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還須進行考后報考資格復核,經復核未通過的,合格成績無效。另外,對于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考生,以及復核部門認為上傳的學歷證書材料有疑問的考生,還須到現場審核。
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傳真88395085。
五、收費依據和標準
按照浙價費〔2016〕71號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每人70元,《消防安全技術實務》和《消防安全技術綜合能力》每人每科65元。考生的交費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點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六、考試大綱
《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大綱》有關事宜,請與中國人事出版社聯系或見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電話:010-64962347、64929211、64921644。
七、考試題型和相關規定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用2B鉛筆和黑色墨水筆在專用答題卡上填涂基本信息和書寫作答,所用草稿紙統一發放和回收;其它2個科目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題本空白處可作草稿紙使用。考生應考時,準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削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鐘表(無聲、無收發拍攝功能)、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
考生必須憑未作任何標記的本人紙質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方可入場(兩證缺一不可),開考5分鐘后禁止入場,2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嚴禁將手機、手環等有收發、拍攝功能電子產品,及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答題卡以及考試信息帶出或傳出考場;在答題前應先閱讀試卷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或作答須知;在規定的位置用規定的書寫工具填寫個人信息和作答;答題卡不得折疊和污損,不得作與考試無關的標記;試卷和答題卡如有質量等問題應及時舉手報告。否則,若影響考試成績,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紀違規的按規定處理。因考生自己損壞和錯答位置的試卷和答題卡,不予更換。
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將在考后閱卷過程中實施雷同技術甄別,若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按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提醒廣大考生誠信參考,同時要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為保留監考信息,考試期間將對考場實施全程監控。
八、成績公布與考后報考資格復核(審核)
(一)考試成績經國家相關部門確認后,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查詢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
(二)考后報考資格復核(審核)工作由省消防部門組織實施,應試科目成績全部通過的考生電子信息由浙江省人事考試院提供(含部分考生上傳的證件材料信息,以及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考生信息)。負責報考資格復核的人員,只需對浙江省人事考試院提供的電子信息進行線上復核。其中,對少數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或對上傳的材料有疑問的,需進行現場審核。具體審核時間、地點及所需提交的資料由消防部門確定。審核人員要加強與審核對象的信息聯絡,謹防遺漏。同時,也請各位考生在報名時務必填寫可聯系的電話號碼,逾期不到現場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復核(復審)工作完成后,要確保信息的完整和安全,并及時傳送。
(三)對通過復核(審核)的考試成績公示10天。在省人社廳印發合格人員文件后,先行制作成績合格證明,屆時考生可登陸浙江政務服務網(www.zjzwfw.gov.cn)下載打印本人成績合格證明。在人社部下發資格證書后,考生可在網上申請證書郵寄服務(郵費到付)。
(四)特別提示:在合格成績公示期間,如有情況反映,在公示期滿尚未查實的,后續發文、制證等工作按計劃進行,但在任何時候(如發證、注冊、職稱評審等任何環節)查實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其他不實承諾的,將依據“承諾制”相關規定,作出合格成績或證書(成績證明)無效處理,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九、有關要求
各區、縣(市)人力社保和消防主管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做好考試服務、考風考紀和考試安全管理等工作。(一)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考點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須知”(隨疫情變化動態更新),發布在浙江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請相關考生在考前14天以上登錄查看,做好相關準備,在考中要做好配合工作。各考務部門和考點單位要針對防疫方案,落實好相應的防控措施。(二)對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者,一經發現,將嚴格按照人社部第31號令處理;對于主觀違紀的,還將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在“信用中國(浙江)網”公布;本考試屬于法律規定考試,對于觸及“刑九”相關刑律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確保考試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附件:消防工程相關專業新舊對照表
杭州市人才管理服務中心(杭州市人事考試院)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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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