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兵團2020年度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師市人事考試管理機構,兵直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考試中心《關于202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1號)安排,202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調整至10月31日、11月1日舉行,為做好兵團考區的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客觀題)2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主觀題)3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三)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實務(高級)”(主觀題)1個科目,應試人員通過該應試科目可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報名條件規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民政部關于印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18〕2號)報名條件規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具體條件如下: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三)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熱愛社會工作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
3.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后,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解釋為“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和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及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三、考試時間和科目
10月31日
下午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11月1日
上午 0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中級)
下午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14:00-17:00 社會工作實務(高級)
四、考點設置
2020年度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兵團考區在兵直(烏魯木齊市)和第一師(阿拉爾市)設置考點。選擇第一、三、十四師報名點的報考人員在第一師考點參加考試,其它報名點的報考人員在兵直考點參加考試。
五、報考須知
(一)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上述人員須按報名地資格審核部門(機構)的規定辦理報考相關事項。報考人員可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http://btpta.xjbt.gov.cn,下同)“政策文件”欄目或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下同)“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報考問答”了解告知承諾制相關內容。
(二)報考人員應及早注冊并完善注冊信息,報名前需認真閱讀考務文件和報考條件。
(三)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和使用電子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考后收回。
(四)“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實務(高級)”為主觀題科目,請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五)應試人員應試時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考試結束后,考試管理機構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試卷的考試試卷,將給予成績無效的處理。
(六)報名中如遇問題可電話聯系兵團各師市人事考試管理機構(http://btpta.xjbt.gov.cn/c/2018-09-05/7136699.shtml)。
六、報名及相關事宜
(一)報名程序
1. 2020年度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或現場人工)核驗和網上繳費的方式。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兵團考試信息網,認真閱讀有關文件,了解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后進行報名。
2. 報名應通過兵團考試信息網鏈接登錄或直接訪問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網絡注冊。新注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系統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己注冊報考人員報考前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學歷學位相關信息并進行在線核驗。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驗顯示“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不會影響后續報名,但須在報名后進行現場人工核驗。學歷學位信息可多次添加(最多可添加5條),如遇操作失誤錄入錯誤并已提交的,再添加一條正確信息提交核驗即可。
3. 報考人員填寫報考信息時,須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以下簡稱報考承諾書),如實完成報名信息錄入,學歷信息網絡核驗通過的人員自行點擊“報名信息確認”后,按流程完成網上繳費即完成報名。不能通過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需攜帶報名相關資料原件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現場人工核驗,現場核驗通過后自行進行網上繳費完成報名。
(二)資格核驗(網上核驗或現場人工核驗)
1. 通過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自行完成網上繳費后即完成報名,不需要現場核驗。
2. 下列報考人員須到當地人事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現場人工核驗: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
(2)2002年及以前本科以上(含本科)學歷的報考人員及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報考人員;
(3)身份、學歷、學位(無學位可不填)信息未通過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
(4)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
(5)其他報考條件或報考資格不能通過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
以上須進行人工核驗的報考人員攜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報名表》(報名表需單位蓋章,免試部分科目者需提供原專業資格證書原件)到當地人事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現場人工核驗。各師市人事考試管理機構進行人工核驗時,可以要求報考人員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但應優化工作程序、加強業務協同,方便報考人員。
若受疫情影響,無法前往當地人事考試管理機構進行現場核驗的報考人員,請按照網上審核意見進行處理。
3. 報考人員報名資格審核按屬地劃分進行,凡不屬兵團單位或非兵團戶籍人員報名參加考試,各師市人事考試管理機構給予審核不通過處理。
4. 對提供虛假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人員和不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或以不正當手段協助他人取得考試資格的人員,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進行嚴肅處理。
(三)繳費
報考人員通過核驗后,可在網上進行繳費操作,按提示通過支付平臺繳費,完成后保存繳費信息備查,點擊“繳費”查看繳費狀態,只有“繳費狀態”中顯示“繳費完成”字樣才證明報名成功,否則將無法參加考試。繳費過程中如遇問題可撥打易寶支付24小時支付熱線(4001-500-800)咨詢。
(四)報名、現場核驗、繳費及準考證打印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20年8月15日—8月25日
網上核驗時間:2020年8月15日—8月26日
網上繳費時間:2020年8月15日—8月27日
準考證打印時間:應試人員可在2020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期間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七、考試大綱與考試用書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19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2018年修訂版)》為準。關于考試用書事宜,請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或關注微信公眾號“社工圖書專營店”。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方式如下:
單位:中國社會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420室
郵編:100032
電話:010-58124852 58124856 58124841 58124842
(二)高級社會工作師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社會工作實務(高級)考試大綱》為準,見民政部網站(www.mca.gov.cn)。
八、考試收費標準
按照自治區物價局《關于調整我區職業資格考試考務收費標準和相關政策的通知》(新發改規〔2019〕2號)、《關于印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和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1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規定,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收費標準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39元/科;“社會工作實務(初級)”53元/科;“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91元/科;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91元/科;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95元/科;“社會工作實務(高級)”99元/科。
九、疫情防控與考試安全
在考試組織實施各環節,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遵守兵團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落實責任,積極應對。加強同衛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門密切協同,確保應試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考試組織實施安全、平穩、順利。
兵團人力資源考試院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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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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