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我省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人社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20〕106號)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相關規定,現就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我省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及考務組織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屬地報名管理
為避免考生大面積跨區域流動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沖擊,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屬地管理規定和人社部辦公廳關于“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按工作地、居住地就地就近報名參加考試”的規定,我省考試機構只接受現工作地或戶籍地在山西的考生報名參加考試(現工作地在山西的考生需提供山西居住證或社保材料;戶籍地在山西的考生需提供身份證或戶口本)。不屬我省報名參考范圍的考生,不得在我省報名參考。對自行在我省報名但不屬我省報名參考范圍的人員,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已繳報名費不予退費。請考生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審慎報名。
二、加強告知承諾監管
考生網上報名時應嚴格按照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規定和要求,準確、完整、真實填報相關信息,上傳相關資料。我省將根據告知承諾制的要求持續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對所填寫工作單位歸屬山西的,通過部門數據共享方式核查社保信息,重點核查參保單位與所填寫工作單位是否一致。發現報考信息資料不符合規定或為虛假信息的,將取消其報名資格,已繳報名費不予退費。經核查發現有造假、偽造證件等情況的,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嚴格疫情防控措施
為了保障廣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我省將按照疫情防控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及時公告考試疫情防控工作注意事項并采取相應的疫情防控措施。考生應認真閱讀知悉考試防疫規定,積極配合執行。對不配合考試防疫工作、隱瞞或謊報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的,將取消考試資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請廣大考生自覺遵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相關規定,誠信報名、誠信參考,確保我省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安全順利。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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