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丹東市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應試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
2020年度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于9月12、13日、19、20日、26、27日舉行,應試人員須了解丹東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關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和要求,認真閱讀《2020年度丹東市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應試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并嚴格遵守。請應試人員在考試前密切關注丹東市衛生健康委官網有關通知通告。
1.應試人員應從考試日前14天開始至考前1天,不得赴境外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從境外和國內疫情重點地區來丹東參加考試的應試人員要提前做好核酸檢測,進入考場時需提供近7天內本人核酸陰性檢測報告。
2.應試人員應從考試日前14天開始至考前1天,每日自行進行體溫測量并如實做好相關記錄,測量高于37.3 ℃或出現疑似癥狀的應及時就診,經診斷排除新冠肺炎的,且考試日當天體溫檢測不高于37.3 ℃,方可參加考試。曾出現疑似癥狀經診斷排除新冠肺炎的,應同時提供考試日前7天內核酸檢測合格報告以及診斷證明,否則不得參加考試。考試當天考生須憑“遼事通”APP“健康通行碼”綠碼、無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經體溫檢測確認結果正常(體溫不高于37.3°C)方可進入考場,憑準考證和身份證(有效證件)進入試室參加考試。
3.應試人員須及時關注省、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相關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并在考試期間服從工作人員的疫情檢查和管理。
4.應試人員須依據考試時間提前到達考試地點進行入場驗證。根據疫情防控要求,應試人員進入考場時須佩戴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并自覺接受體溫檢測,體溫超出正常范圍的,暫停參加考試。考試過程中,使用紅外線體溫檢測設備,對應試人員進行體溫檢測,體溫超出正常范圍的,暫停參加考試。
5.為避免人群聚集,應試人員獨立應考,除本人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考場。
6.應試人員赴考場出行時提前準備好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或醫用外科口罩)、手套、紙巾、速干手消毒劑等防護物資。如乘坐私家車、步行、騎自行車赴考場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乘坐出租車或網約車赴考場,提前預約車輛,乘坐時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車后應及時做好手衛生。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場,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衛生。途中盡量避免用手接觸其他物品,與周圍乘客盡可能保持安全距離。如乘坐班車赴考場,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開窗通風、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車上飲食和用手接觸其他物品,下車后做好手衛生。
7.應試人員進入考場時不得因佩戴口罩影響身份識別。丹東為低風險地區,應試人員在進入考場前要佩戴口罩,進入考場就座后,可以自主決定是否繼續佩戴;備用隔離考場的應試人員要全程佩戴口罩。所有應試人員必須隨時做好手衛生。
8. 在考試過程中出現發熱、咳嗽等異常癥狀的應試人員,應及時向工作人員進行報告,經防疫評估后,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應試人員可按照工作人員引導,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繼續考試;不具備繼續參加考試條件的應試人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轉運至醫療機構。
9.如應試人員打印準考證并參加考試,將視為已知曉上述告知內容,對“遼事通”綠碼、核酸檢測報告及診斷證明等的真實性負責,自愿承擔因不實行為應承擔的相關責任并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送診等情節嚴重的,取消考試資格,并記入應試人員誠信記錄,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丹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8月29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