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社會工作師考試時間為10月16日、17日;2021年浙江·嘉興社會工作師報名時間預計7-8月開始。
可以參考2020年浙江社工報考時間:
2020年浙江社會工作者考試報名時間為8月10-19日,繳費時間為8月10-19日,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26-30日,實行考后報考資格復核。
告知承諾制報考流程和注意事項
(一)一般情況的報考流程報考人員于 8 月 10 日至 19 日,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 www.zjks.com ) 鏈 接 , 或 直 接 登 陸 到 中 國 人 事 考 試 網(http://www.cpta.com.cn/),按告知承諾制的有關要求,在網上直接完成報名和交費流程。
1.未注冊(首次報考)的人員,先如實注冊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電子郵箱等)。注冊成功后,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在線核驗通過后(一般 24 小時后),報考人員再次登陸網報系統,在閱讀《承諾制告知書》和《報考須知》后,再進入報考信息錄入界面,進一步填報完善個人信息(如專業工作年限、所學專業、工作單位與地址、專業技術等級或職稱等),并正確選擇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專業、科目、報名點等)。
2.已注冊的報考人員,在登陸網報系統后,直接填報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電子郵箱等),在線核驗通過的(一般 24 小時后),再按以上流程完成報名(再次 5 登陸網報系統后填報的內容與步驟同上)。
3.填報完相關信息后,系統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由報考人員本人簽署并提交(不允許代為承諾)。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
4.再次對報考信息進行認真檢查,在確認所填報、選擇和上傳的信息準確無誤后,再點擊“確認”或下載打印“報名表”(打印的“報名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供報考人員留存備查)。 5.在點擊“確認”或下載打印“報名表”后,在線交納考試費用,交費成功即為報考成功。交費時可用同一賬戶逐一為多人支付,但需注意一一對應報考人員交費,以免錯交費和漏交費。在試卷預訂后或屬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二)特殊情況的報考處理 在報考過程中,如有以下特殊情況,按相應方法處理。
1.對于中專或 2002 年以前大專以上學歷、2008 年以前學士以上學位、國(境)外學歷學位等報名,無法在線核驗的,須上傳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圖片后,方可繼續完成上述報考流程。
2.對于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庫還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須聯系我院作出相應設置后,方可繼續完成上述報考流程(同時須打印報名表并保存,
用于成績全部合格后到現場審查)。
3.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報名但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的,以及使用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無在線核驗的,須聯系我院查明情況處理。
4.在檔案庫中有合格成績的老考生,若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按考試報名無效處理。如因年限問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符合報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績無效處理。
(三) 準考證打印和參加考試報考成功的考生可于 10 月 26 日至 30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線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所在市人事考試機構處理。
(四)網上告知承諾報考注意事項
1.由于個人身份和學歷信息提交在線核驗,且需經 24 小時后才能再次登陸報名系統報名,因此提醒廣大報考人員要預留足夠的報名時間(盡早報名)。
2.報名期間,若發現報考信息有誤,在未點擊“確認”前,報考人員可點擊“信息維護”自行進行修改。在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后則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須聯系我院處理。
3.如屬報考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選錯報考信息(如考試專業、級別、考區和報名點)、未交費或錯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原因,影響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絡、資格復核、證書制發與使用的,由報考人員自負責任。省部屬單位定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根據報名規則和疫情防控規定,要求報考人員在工作所在地或戶籍地報考(即:網上所選“考區”必須是工作所在地或戶籍地)。
4.特別提示。報考流程中所有的設置或操作,均不屬于考前報考資格認定,對于應試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還須進行考后報考資格復核,報考信息經復核未通過的,合格成績無效。其中,對于不適用于告知承諾制的考生,或復核部門認為上傳的學歷證書材料存在疑問的考生,還須到現場審核。
持有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或嚴重于二級)者可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力障礙人員,須在考前向報考當地人事考試機構申請使用專用考場,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對此類報考情況要及時匯總并上報我院。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
收費標準和交費方式
根據浙價費〔2016〕71 號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每人每科 60 元,主觀題每人每科 65 元。考生的交費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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