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湖北省2020年度二級建造師部分合格人員考后核驗的通知
根據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的有關要求,計劃于3月1日至3月5日對湖北省2020年度二級建造師合格人員進行考后抽查核驗,請被抽查到的考生關注手機短信和及時接聽電話,并按照短信通知的要求及時向報名所在市州(詳見準考證“報名地市”信息)考試機構提供相關材料。具體核驗要求如下:
一、核驗方式
核驗方式有協助核驗、現場核驗和網絡核驗三種方式。仙桃、潛江、宜昌、咸寧、恩施、省直考生主要是網絡核驗,其他市州是現場核驗。
二、核驗具體要求
1.協助核驗由考試機構內部自行組織。主要是協調其他政府部門提供考生相關信息,與考生本人提供信息進行比對,辨別真偽。如果發現考生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將按照人社部31號令“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為五年”處理。
2.現場核驗需提交的材料:學歷證書、學歷認證報告(學歷備案表)、社保證明(一年內)(或銀行工資流水)等材料原件,“免二科”人員按免科報考條件提供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證書、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等材料原件。
3.網絡核驗需提交的材料:“考全科”人員上傳學歷證書、學歷認證報告(學歷備案表)(PDF格式)、社保證明(一年內)(或銀行工資流水)等材料掃描件,“免二科”人員按免科報考條件提供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證書、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等材料掃描件。
省直郵箱:hbrsksy_kpyc@126.com
仙桃郵箱:348200855@qq.com
潛江郵箱:1057378927@qq.com
宜昌郵箱:536778836@qq.com
咸寧郵箱:382978401@qq.com
恩施郵箱:379875615@qq.com
請被抽查到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按照當地考試機構的要求進行考后核驗,逾期不提供材料的,按“未按期復核,取消考試成績”處理。
湖北省人事考試院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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