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川人考函〔2021〕22號
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8號)及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我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告知承諾制有關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20〕14號)等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我省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考試設置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5月29日09:00-11:30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14:00-16:30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5月30日09:00-11:30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14:00-17:00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二)考試設置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客觀題)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報考條件(可點此鏈接查看原文)
根據原人事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以下簡稱《通知》)文件精神,該項考試報考條件如下:
(一)遵守國家紀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二)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和“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根據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關于更新環評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中新舊專業對應表的函》,《通知》中的“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對應表”已更新,詳見附件1。
三、時間安排
(一)報名時間
3月24日至4月7日。
(二)資格核查時間
3月24日至4月8日。
(三)繳費時間
3月24日至4月9日。
(四)電子發票打印時間
4月19日至12月31日。
(五)準考證打印時間
5月24日至5月28日。
四、告知承諾制
1.該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在報名前須仔細了解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相關要求。
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全部在線自動完成核查的且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人員,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2.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該項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考試前,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考試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且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按未選擇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3.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該項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按報考條件網上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五、報名程序
報名、資格核查、繳費、電子發票打印和準考證打印等各個環節均通過網絡辦理。
(一)網上報名
1.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報名。
2.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生簽到冊》、證書制備及認證等,請上傳時慎重選用。新注冊考生個人照片須通過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后,方可上傳。
3.報名點選擇:報名按屬地劃分管理,為減少報考人員跨地域流動造成疫情防控壓力,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選擇與現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報名點報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屬單位報考人員,須選擇省直屬報名點。
4.在填寫報名表之前須經過報名系統進行學歷(學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驗證,報考人員應及早進行驗證操作,以免影響報名。無法由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提供學歷(學位)信息查驗核實的報考人員須上傳學歷(學位)證書原件電子掃描件,經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提供學歷(學位)信息查驗核實未通過的報考人員須上傳身份證明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電子掃描件(詳見附件2)。
5.報考人員填報信息應仔細核對,提交報名表后需進行信息確認,繳費完成后信息將無法修改。
(二)資格核查
1.資格核查按屬地原則進行,報考人員無需到現場進行審核,由資格核查工作人員通過全國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以報考人員填報的有關信息及上傳的資料為依據進行報考資格核查,資格核查貫穿考試全過程。在核查過程中,資格核查部門可要求存疑報考人員補充提交相關材料。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按指定方式提交規定材料接受核查,未按要求進行核查的,將被取消報考資格或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2.選擇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與報考特定條件相符合情況進行在線自動核查。
3.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上傳學歷證明、學位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專業技術職務聘用(評聘)證明、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由資格核查工作人員通過全國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線上人工核查。
4.各報名點所在地資格核查部門咨詢電話見附件3。
(三)網上繳費
收費標準: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5元。繳費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費。
(四)電子發票打印
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打印電子發票(流程見附件4),不再提供紙質發票。
(五)準考證打印
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準考證上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等個人信息,若發現有誤,須在準考證打印期間(工作時間)到報名點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登記修改,否則不能參加考試。
六、成績查詢、復核、查分申請及證書領取
(一)成績查詢
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成績。
(二)公示及復核
成績公布后,將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證書人員名單進行公示,由報名點所在地資格核查部門受理舉報并復核。
(三)查分申請
成績公布后,對成績有異議的,可提交查分申請。主觀題科目,須通過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查分申請”欄網上提交申請,不受理現場申請。客觀題科目,對缺考、違紀、零分、無效等異常成績有異議的,可于查分期限內向當地人事考試機構提出書面查分申請,除上述情形外,不受理成績核查申請。
(四)證書領取
證書在報名點所在地證書發放機構領取。
七、考試須知
(一)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試時,應試人員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件(證件類型包括二代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軍官證、港澳身份證明、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境外護照,不含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等其他證件、證明)進入考室,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身份證件放在考桌上。兩證不齊者,不得進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證件、準考證與《考生簽到冊》信息不一致,以及報考科目、級別錯誤不得進入考室。
(三)應試人員在考試中應保護好自己的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襲,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和誠信參考意識。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四)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考試相關規定,若有違紀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科目,監考人員在開考前務必提醒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八、考試大綱
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針對考試考點、時長、題量、總分值等進行了調整,具體內容以生態環境部網站(www.mee.gov.cn)公布為準。
九、切實做好考試組織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試組織實施各環節,各地要認真遵守各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落實責任,積極應對。與當地衛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門密切協同,確保應試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考試組織實施安全、平穩、順利。
應試人員須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參加考試,有關要求請及時關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
附件:1.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對應表
2.關于告知承諾制四川省有關學歷(學位)及身份信息認證事項的說明
3.各報名點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及資格核查部門咨詢電話.doc
四川省人事考試中心
2021年3月23日
附件2
關于告知承諾制四川省有關學歷(學位)及身份信息認證事項的說明
考生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進行學歷(學位)及身份信息在線核查,完成后系統顯示核查結果。2002年至今大專以上(含大專)的學歷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學位信息,原則上均須通過系統在線自動核查。學歷(學位)信息最多可填寫5條,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寫學歷、學位信息,保存后無法刪除。若學歷(學位)信息有誤,可在“注冊維護”→“學位修改”處進行學歷(學位)維護。
對于其他在線核查“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情況,考生須進一步進行相關信息復核。學歷(學位)及身份信息復核須按下列說明上傳相關電子材料,用于確認本人在線填寫的個人信息正確與否。
一、上傳途徑
考生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在報名確認環節上傳電子圖像材料。
二、上傳內容
(一)學歷(學位)信息
1.2002年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須上傳學歷(學位)證書或省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電子掃描件。
2.中專學歷的,須上傳學歷證書電子掃描件。
3.國(境)外取得的學歷學位的,須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并上傳認證報告電子掃描件(港澳臺地區取得的學歷參照執行)。
4.取得軍校學歷的,須上傳畢業證電子掃描件。
(二)身份信息
1.身份證號變更的,須上傳身份證和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號變更證明電子掃描件。
2.姓名變更的,須上傳身份證和戶口本姓名更變頁電子掃描件。
3.系軍人的,須上傳身份證和軍官證(軍人身份證明)電子掃描件。
三、上傳文件具體要求
1.上傳電子掃描件必須為JPG圖像格式。
2.文件大小在100KB-300KB之間。
3.復印件電子掃描件無效。
4.僅允許上傳一張圖片(上傳多證件的請合成一張圖片)。
政策解答: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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