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1年湖北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時間:5月29日、30日;湖北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3月26日-4月8日;資格審核時間/方式:網上審核+現場審核(4月1日-9日);網上繳費時間:3月26日-4月10日;準考證打印時間:5月24日-5月30日。
提示:湖北省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截止日期到4月8日,人工核查時間截止到4月9日,繳費截止時間到4月10日(點擊查看詳情)
關于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考〔2021〕5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生態環境局,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8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1年湖北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設置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客觀題)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主觀題)4個科目。
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報考條件
(一)“考全科”報考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二)“免2科”報考條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偩趾税l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年限。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資格考試。
考試報名采取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為湖北省的報考人員方可在湖北省內報名參加考試。
(一)報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根據生態環境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關于更新環評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中新舊專業對應表的函》,《通知》中的“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對應表”(附件2)已更新,請各地在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資格審核工作中予以參照執行。
(二)告知承諾要求。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承諾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人事考試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在事中事后進行監管,報考人員應當按照考試組織機構的規定和要求,在規定期限內以規定方式提交或補充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對不實承諾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及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告知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
(三)資格審核。
各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人社部門負責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四、考試大綱
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針對考試考點、時長、題量、總分值等進行了調整,具體內容以生態環境部網站(www.mee.gov.cn)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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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21年3月26日9:00—4月4日20:00。
(二)網上注冊核查時間。
2021年3月26日9:00—4月6日17:00。
(三)現場人工核查和資格審核時間。
2021年4月1日—4月6日(工作日)
9:00—11:30,14:30—17:00。
(四)網上繳費時間。
2021年3月26日9:00—4月7日20:00。
(五)網上準考證打印時間。
2021年5月24日9:00—5月30日14:00。
準考證打印網址:http://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
(六)考試時間。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原件(須與報名時證件一致)方可參加考試。
六、考區設置
為更好地在疫情防控工作常態化下開展考試,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只設省直考區。如遇疫情防控等級變化等不可控因素影響,會根據有關部門要求取消或推遲考試,敬請廣大考生慎重報考。
七、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鄂價費〔2015〕139號)和《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號)規定,《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考試收費標準每人每科61元,《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考試收費標準每人每科65元。
八、違紀違規處理
加強管理,對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報名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應試人員,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有關規定,由證書簽發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考試將采用“大規??荚囍羞x擇題抄襲作弊的考生甄別和考場監測技術”,在考試結束后對答卷進行雷同檢測和認定,認定為雷同答卷或發現報名、考試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規定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中國共產黨黨員考試違紀的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處理。
九、疫情防控與考試安全
在考試組織實施各環節,各地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遵守當地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落實責任,積極應對。要與當地衛生健康、教育、公安、經信等部門密切協同,確保應試人員、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各環節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考試報名及組織實施安全、平穩、順利。
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得指定任何培訓,不得與任何培訓機構有合作關系。
各地人社、生態環境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考試安全順利實施。
附件:1.報名及答題注意事項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 北 省 生 態 環 境 廳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
報名及答題注意事項
一、報名流程
報考人員應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簡稱“網報平臺”,下同)進行報名。
(一)網上注冊。
報考人員在首次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進行照片處理并上傳照片。
新報考人員注冊信息增加學歷、學歷證書編號、學歷層次、培養方式、畢業學校、畢業時間、所學專業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報考人員需在注冊庫中補充學歷、學位證書編號等信息。
身份或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自動核查的,請在報名時上傳相關信息掃描件,以備后期核查。
報考人員及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報考前需認真閱讀報考條件說明和信息填報說明要求,了解不實承諾后果,守信踐諾。
(二)注冊核查。
注冊核查分為在線核查、現場核查。
在線核查:
1.報考人員身份證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者是社??ǖ目稍诰€自動核查。
2.報考人員學歷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專以上(含大專),學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圍內的,可在線自動核查。
3.學歷學位信息不在自動核查范圍的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上傳學歷、學位證書,進行網上在線核查。請報考人員提前在學信網上申請學歷認證報告,便于后期考試機構進行資格核查。
4.報名材料上傳。符合“免2科”報考條件的人員應上傳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聘書、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現場核查:
5.其它身份證類型無法通過自動核查的,請上傳身份證件照片并持相關身份證件原件到現場進行現場核查。
6.學歷學位等相關信息數據在線自動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請上傳學歷或學位證書相關材料后,持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現場核查。
7.國(境)外學歷、學位無法在線核查的報考人員請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認證書,并持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認證書,到現場進行現場核查。
(三)報名核查。
8.適用告知承諾制人員報名核查流程。
報考人員開始報名,填寫報名信息,通過“在線核查”,“適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以選擇報名處理方式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按“是否需要上傳材料”要求,上傳報名所需材料,確認報名信息。
注冊和報名核查在線通過且級別是“考全科”人員可免予核查。免予核查需滿足以下條件: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已作出承諾的;
2)身份、學歷學位信息已經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
3)所學專業與允許報名專業匹配;
4)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中無記錄的 。
(2)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按要求上傳所需材料、確認報名信息、打印《報名表》,持身份證件、相關材料原件及報名表到現場核查。
9.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人員范圍和報名核查流程。
(1)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2)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人社部第31號令),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3)“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開始報名、填寫報名信息并通過注冊信息在線核查后,按要求上傳所需材料、確認報名信息、打印《報名表》,持身份證件、相關材料原件及報名表到現場核查。
10.適用告知承諾制人員申請撤回的報名核查流程。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名按現場核查報名流程辦理;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此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四)現場核查范圍及資格審核地點。
現場核查的范圍: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3)撤回承諾申請的;
(4)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注冊庫中的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無法更改,請考生注冊時認真核對準確。如果發現報名時姓名或身份證號錯誤,請考生重新注冊正確的信息,在報名結束前到當地考試機構提交信息更正申請。
2.用戶注冊時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唯一的,請考生填寫本人真實有效的手機號碼;如考生手機號變更,請及時在注冊信息維護中變更本人的手機號碼。
3.審核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取消確認修改其他報名信息;審核后,需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修改報名信息。
4.報考人員繳費前修改報考級別后,需重新進行資格審核。
5.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不允許修改報名點、報考級別、報考科目等報考信息。其它有關個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證、報名表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辦理。
6.用戶名或密碼遺忘可通過手機號或密碼提示問題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證到當地考試機構重置密碼。
三、答題注意事項
1.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2.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3.《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科目,請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政策解答: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
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大綱已公布! | 考試大綱對比詳情
2021年環評師考試報名3月23日起,報名的同時要注意以下事項!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