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龍巖2021年環境評價師考試報名時間為3月28日至4月6日;報名采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網絡報名、網絡審核(現場審核)、網絡繳費的辦法。網上繳費時間3月28日至4月9日;現場核查時間(接到核查部門通知的報考人員):4月7日至4月8日;網絡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 5月21日起;成績公布時間:2021年8月下旬。
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簡章
一、報考重要提示
(一)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報考簡章》,按簡章要求進行報考。
(二)本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事項,具體辦理方式見“七、報考操作流程”;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和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三)報名系統對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驗需一定時間(24小時內),新報考人員應及早注冊并完善注冊信息,已注冊報考人員應及時補充完善相關學歷等信息。
(四)根據疫情防控常態化要求,為減少報考人員跨地域流動造成疫情防控壓力,報考人員應在工作地或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五)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給予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考生作弊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形按照嚴重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二、考試大綱
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生態環境部網站(www.mee.gov.cn)公布為準。
三、考試科目、時間
5月29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下午2:00- 4:3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5月30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3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下午2:00- 5:00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四、報考條件
(一)報考全科
遵守國家紀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注:《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對應表》見附表2。
(二)免試條件
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和“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五、證書取得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客觀題)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
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六、報考時間流程
(一)網上報名時間:3月28日至4月6日
(二)網上繳費時間:3月28日至4月9日(未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及申請免試的報考人員,填報信息須通過在線核查或現場核查后方能進行網上繳費)
(三)現場核查時間(接到核查部門通知的報考人員):4月7日至4月8日(現場核查方式見“七、報考操作流程”)
(四)網絡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 5月21日起
(五)成績公布時間:2021年8月下旬,(報考人員可登錄WWW.FJPTA.COM查詢成績,考試合格標準以中國人事考試網發布的公告為準)
(六)證書發放:紙質證書領取時間及發放方式另行通知。
(七)考試地點設在福州,具體考點詳見??考證。
七、報考操作流程
報名采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網絡報名、網絡審核(現場審核)、網絡繳費的辦法。具體流程如下:
(一)用戶注冊
首次報考人員須進行用戶注冊及照片上傳(可登錄福建人事考試網www.fjpta.com從“網上報名”入口登錄)。注冊信息不完善的老考生須補充完善相關注冊信息。
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提交注冊信息24小時后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報名查詢核驗結果。
報考人員應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戶名及密碼,如泄露給他人導致個人信息外泄或填報信息錯誤,相關后果由本人承擔。
(二)照片上傳
報考人員在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照片處理工具軟件(可直接點擊下載),使用該軟件報考人員自行對要上傳的報名照片進行處理,生成文件名為“報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過處理后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并自動通過照片審核。
報考人員進行報名時,系統默認使用注冊時的照片。(特別提醒:注冊時上傳的照片將用于各項資格考試的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報考人員應慎重選用上傳照片;新注冊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白底證件照,已注冊報考人員可延用原來的照片。)
(三)填報信息
注冊完成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選擇考試項目,進入網上報名界面(未進行身份、學歷、學位核驗的考生無法選擇考試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填報相關信息后,系統提示報考人員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1、選擇采用且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系統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報考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考人員撤回承諾后,應按“未選擇采用或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2、未選擇采用或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報考人員應按有關規定在線上傳相關證明材料。
在線上傳相關材料后,等待核查部門進行在線核查。
報考人員可于上傳相關材料2個工作日后,自行查看審核情況。
已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事項的報考人員,不可更改為“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1)須進行在線核查的人員范圍:
①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報考人員;
②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不實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
③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
④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系統自動核驗的報考人員;
⑤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通過系統自動核驗的報考人員。
⑥其他報考條件不能通過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
(2)須在線上傳的材料包括:
①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證書圖像(JPG格式);港澳臺居民申請參加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符合報考條件的相應專業學歷證書圖像(需將畢業證書原件和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合并一張圖片上傳);
②符合免試條件(一)的須上傳“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有關證明材料。
符合免試條件(二)的須上傳“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有關證明材料。
(四)信息確認
報考人員必須認真核對報名信息,再點擊“報名信息確認”,報名信息確認后不可修改。
未確認報名信息前,可以點擊考試狀態流程中的“信息維護”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
(五)現場核查
在線核查過程中,核查部門可要求存疑報考人員補充提交相關材料。
接到核查部門通知須進行人工現場核查的報考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所屬報名點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攜帶以下材料辦理人工現場核查(各報名點聯系方式見附表1):
(1)下載并打印報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諾欄內簽名;
(2)身份證原件;
(3)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港澳臺居民申請參加考試,在報名時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符合報考條件的相應專業學歷證書原件);
(4)符合免試條件(一)的須提供“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有關證明材料原件;符合免試條件(二)的須提供“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有關證明材料原件。
(六)網絡繳費
1、標準收費。《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按75元標準收取,其余每科按71元標準收取。
2、如遇繳費技術問題請撥E繳通24小時客服熱線4008885699。
3、換取發票。報考人員網絡支付成功后,公共網絡繳費系統會顯示本次繳費的電子票據信息(電子票據信息:用于確認報考人員身份、辦理報名、考試以及換取紙質票據等其他業務)。報考人員可根據電子票據信息上“代開票據識別碼”到指定銀行換取打印紙質財政票據,咨詢電話:0591-88367156。
4、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報名費網絡繳納成功,方為報名成功!(報名費不含教材費) 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八、失信管理
(一)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
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
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暫按“報考條件待核查”處理,對其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逾期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二)報考人員承諾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其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三)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九、應考須知
(一)應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準考證《考場規則》,按規則要求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考試科目共4科,除《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外,其余科目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科目,應試人員應注意以下事項:
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三)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無封套橡皮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配發草稿紙,考后收回。
(四)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如出現違紀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
(五)省人事考試中心將會同相關部門制定考試考務相關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應試人員須認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參加考試,請及時關注我中心網站(www.fjpta.com)。
附表1:
各報名點核查地址及咨詢電話
報名點 | 核查單位 | 核查地址 | 聯系電話 |
省直 | 福建省人事考試中心 | 福州市東大路36號福建人才大廈13樓大廳 | 報名:0591-87670230 繳費:0591-87615506 |
福州 | 福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 福州市五一中路五一新村前街12號人事綜合大樓二層202考生服務大廳審核窗口 | 0591-86290086 |
廈門 | 廈門市人事考試測評中心 | 廈門市湖濱東路319號C座3樓(人才大院內西側) | 0592-12333 |
三明 | 三明市人事考試中心 | 縣(市、區)考生到當地人社局審核,市屬考生到三明市人事考試中心(三明市社保大樓5樓)審核 | 政策:0598-7506628 報名:0598-7506802、7506803 |
泉州 | 泉州市人社局審批科 | 泉州市豐澤區海星街100號東海大廈泉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人社局窗口 | 政策、審核:0595-22135541 報名:0595-22115511 |
漳州 | 漳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 漳州市薌城區博愛道上江名都D棟11樓 | 政策:0596-2027661 報名:0596-2056786 |
莆田 | 莆田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市職改辦) | 莆田市市政府1號樓156室 | 0594-2289633 |
南平 | 南平市人事考試中心 | 市屬考生至南平市武夷新區南林核心區行政服務中心2層2區4號窗口審核,縣(市、區)考生至當地人社局職改辦審核 | 政策:0599-8866569 報名:0599-8830672 |
龍巖 | 龍巖市行政服務中心人社局窗口 | 龍巖市新羅區華蓮路138號金融中心B3幢行政服務中心三層1區市人社局窗口 | 0597-2529121 |
寧德 | 寧德市人事考試中心 | 寧德市蕉城區蕉城南路42號6樓 | 0593-2077115 |
附表2:
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對應表
新專業名稱 | 舊專業名稱 | |
---|---|---|
環境工程 | 環境工程 | 環境工程 |
環境監測 | ||
環境科學 | 環境科學 | 環境學 |
環境規劃與管理 | ||
生態學 | 生態學 | 生態學 |
生物科學 | 生物科學 | 生物科學與技術 |
生物學 | ||
生物化學 | ||
化學 | 化學 | 化學 |
應用化學 | 應用化學 | 應用化學 |
自然地理與資源環境 |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 | 資源環境規劃與管理 |
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 | 經濟地理學與城鄉區域規劃 | |
大氣科學 | 大氣科學 | 大氣科學 |
大氣物理學與大氣環境 | ||
氣象學 |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 水文與水資源利用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 | ||
生物工程 | 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學工程 | ||
農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工程 | 農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工程 | 農業建筑與環境工程 |
農村能源開發與利用 | ||
森林保護 | 森林資源保護與游憩 | 野生植物資源開發與利用 |
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區管理 | 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管理 | 野生動物保護與利用 |
自然保護區資源管理 | ||
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 | 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 | 水土保持 |
農業資源與環境 | 農業資源與環境 | 農業環境保護 |
土地資源管理 | 土地資源管理 | 土地規劃與利用 |
注:本表中“新專業名稱”指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及《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中規定的專業名稱;“舊專業名稱”指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8年)》及該目錄頒布前各院校采用的專業名稱。
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大綱已公布! | 考試大綱對比詳情
2021年環評師考試報名3月23日起,報名的同時要注意以下事項!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