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根據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國人部發〔2002〕111號)以及《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6號)文件精神,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證書。
一、實施部門
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二、科目介紹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4個科目。《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礦業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機電工程10個專業類別,報名時可根據工作需要選擇專業。
三、報名條件
(一)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⒈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⒉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⒊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⒋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⒌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符合《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有關報名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⒈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⒉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點擊查看:專業對照表
注:⒈本表按教育部現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編制,共涉及“土建類、測繪類、水利類、交通運輸類、能源動力類、地礦類、材料類、電氣信息類、機械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生物工程類、化工與制藥類、工程力學類”等18類45個專業,其中本專業36個,相近專業9個。
⒉為便于考核認定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的確認,對“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進行了劃分,供申報和審核考核認定條件時參考。其他專業的具體范圍由建設部、人事部確認。
四、報名辦法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報考人員須以電子方式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依據承諾為其辦理報名相關事項。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報考人員應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詳情請見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辦事指南》)
考試報名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在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相關操作。報名前,須完成注冊、上傳照片等操作。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并知曉《報考須知》等有關內容,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報名信息并完成交費。報名具體安排詳見各省(區、市)有關通知。
五、成績和證書管理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免試級別和增加專業類別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考試成績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發布。
一級建造師考試合格者,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制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共同用印的《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后,報名參加其他專業類別的,考試合格后核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
六、其他事項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考試具體信息請以考試通知或公告為準)
2021年一級建造師考試教材公布了嗎?何時公布?該如何備考?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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