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通知》得知,2021年內蒙古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時間:5月29日、30日,具體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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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設置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客觀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客觀題)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考試大綱
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針對考試考點、時長、題量、總分值等進行了調整,具體內容以生態環境部網站(www.mee.gov.cn)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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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人員須知
(一)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直尺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二)考場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科目,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三)應試人員應試時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考試結束后還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試卷的甄別和認定,對被認定為雷同試卷的,按規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條款追加處理。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使用偽造、變造或者買賣試題、答案;組織或協助組織作弊等均屬犯罪行為,處以拘役、管制、罰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考區設置
2021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只在呼和浩特設區直考區。
政策解答: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名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
2021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大綱已公布! | 考試大綱對比詳情
2021年環評師考試報名3月23日起,報名的同時要注意以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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