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經濟師考試時間為11月7日,2015年天津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公布,請參加2015年天津經濟師考試的考生及時做好報名工作,以免錯過報名時間!
2015年天津經濟師考試時間安排:
經濟師報名時間:7月14日9:00開始至7月28日16:00
經濟師審核時間:7月26日9:00至7月30日16:00
經濟師繳費時間:8月4日9:00至10日16:00
經濟師準考證打印時間:11月4日0:00開始至11月6日24:00
津人考評[2015]15號
關于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天津市職稱工作辦公室《關于2015年度經濟等四種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專職[2015]20號)精神,現將考試報名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及繳費方式
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請考生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報名,網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經濟師考試時間
2015年11月7日。具體時間與考試科目是:
11月7日上午:9:00-11:30專業知識與實務(初、中級)
11月7日下午:14:00-16:30經濟基礎知識(初、中級)
三、經濟師報名時間
2015年7月14日9:00開始至7月28日16:00結束。
四、考試費用
根據國家發改委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天津市發改委津發改價費[2012]814號文件精神,經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費為每人每科49元。
五、經濟師教材預訂
2015年度經濟考試用書在內容、品種及防偽措施上均有調整。考試大綱采用互聯網形式公開發布,不再出版紙質實體書。發布方式有2種:一是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將提供經濟考試大綱的電子書,購買考試用書的考生憑正版考試用書的序列號免費瀏覽或下載;二是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將以網頁形式發布經濟考試大綱,供公眾免費瀏覽。考試用書和考試輔導用書仍以紙質圖書形式出版,內容做了較大幅度的修訂,種類不變。
本次教材預訂可通過以下途徑進行:
1、通過天津人事考試網首頁右側“網上書城”(http://60.29.62.180/wssc/BookStore/Login.aspx)進行預訂。預訂及繳費時間與我市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名時間同步,具體為2015年7月14日9:00開始至7月28日16:00結束。考生在網上書城預訂的教材,將在8月中旬左右通過郵寄方式發放給考生。請考生在預訂過程中詳細填寫郵寄地址、郵編及收件人姓名等信息,及時繳納考試用書及郵寄費用(考試用書價格及郵寄收費標準見附件《關于征訂2015年度全國經濟專業資格考試教材相關事項的通知》)。如需開具考試用書發票的,請持《2015年度全國經濟專業資格技術考試教材預訂單》與考務費發票一并領取。
2、通過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進行訂購(為防范釣魚網站,請直接輸入此英文網址登錄;或在網上報名時,通過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提供的鏈接地址進入)。具體訂書時間及相關要求以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上的說明為準。
特別提示: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在上述訂書方式中選擇,一旦繳費完成則不可退訂。通過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進行訂購的考生,請登錄該網站并按照其要求進行訂購;通過天津人事考試網網上書城進行訂購的考生,請根據附件《關于征訂2015年度全國經濟專業資格考試教材相關事項的通知》要求進行訂購。
六、準考證打印安排
下載打印準考證時間:2015年11月4日0:00開始至11月6日24:00結束。
七、考試成績公布
1、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5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4號)精神,考試成績將于2016年1月8日前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成績查詢欄目查詢。
2、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本人考試結果有疑問,可持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在考試成績公布后30個工作日內到市人才考評中心辦理查詢登記(逾期將不再受理考試成績核查)。成績核查范圍: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號)文件規定,資格考試客觀題成績原則上不進行成績核查,查分僅限于主觀題科目。資格考試客觀題科目除參加考試但分數為零分,或參加考試但成績為缺考這兩種情況的考生可以申請查分外,其余情況均不受理查分申請。成績核查由專門工作人員將各項小分重新累加,檢查有否漏記、錯記,不進行重新閱卷。
八、考試合格證書領取
市人才考評中心在國家資格考試合格證書下發到我市后開始證書制作工作,由于國家下發考試合格證書的時間不確定,考生可在成績公布后,注意登錄天津人事考試網查詢領取日期及方式。
九、考生報考條件
根據市人事局(津人專職〔2000〕9號)文件,經濟專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為:
(1)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
(2)報名參加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3)報名參加經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六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滿四年。
②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年。
③獲碩士學位 從事專業工作滿一年;獲博士學位。
已評聘非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在崗從事經濟工作的人員和已離退休的人員,也可按上述規定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資格考試。
十、經濟師考試科目
根據市人事局(津人專〔2002〕13號)文件,經濟專業資格考試專業設置調整為:
(1)調整的專業
①將原工商行政管理、價格管理、工商管理3個專業合并為工商管理專業。
②將原商業專業的商業管理、商業營銷2個子專業和物資專業合并為商業專業。
③將原財政專業的財政、稅務2個子專業合并為財政稅收專業。
④將原旅游專業的飯店管理、旅行社2個子專業合并為旅游專業。
(2)保留的專業
在此次調整中未做變動的有:農業、金融、保險、運輸(含水路、公路、鐵路、民航4個子專業)、人力資源管理、郵電、房地產、建筑等8個專業。
(3)調整后的專業設置
調整后,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為12個專業,專業設置及專業科目名稱(見下表):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專 業 科 目 名 稱 | |
工商管理 | 01 | 工商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 | |
農 業 | 02 | 農業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
商 業 | 03 | 商業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
財政稅收 | 07 | 財政稅收專業知識與實務 | |
金 融 | 09 | 金融專業知識與實務 | |
保 險 | 10 | 保險專業知識與實務 | |
運輸 | 水 路 | 11 | 運輸經濟(水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
公 路 | 12 | 運輸經濟(公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 |
鐵 路 | 13 | 運輸經濟(鐵路)專業知識與實務 | |
民 航 | 14 | 運輸經濟(民航)專業知識與實務 | |
人力資源管理 | 15 |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知識與實務 | |
郵 電 | 16 | 郵電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
房 地 產 | 17 | 房地產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
旅 游 | 19 | 旅游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
建 筑 | 21 | 建筑經濟專業知識與實務 |
十一、報名審核及繳費
(一)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兩類人員管理。按照規定,2014年在天津市參加過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視為“老考生”,考生不再需要資格審核,只需在照片審核后繳費完成報名。其余視為“新考生”,考生需在報名和網上資格初審核后,進行繳費完成報名。“老考生”和“新考生”均在2015年8月4日9:00至10日16:00進行繳費。
(二)“新考生”網上資格初審核的辦理:“新考生”首先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報名并取得報名序號后,在2015年7月26日9:00至7月30日16:00登陸天津市人事考試網上資格審核系統(http://218.57.145.130/tianjinsh/ReviewInfo/index.aspx)輸入姓名、身份證號碼和驗證碼點擊“登陸”按鈕進行登陸,考生選擇與報名時相同的報考級別,將畢業證書電子文件上傳,點擊“提交審核”按鈕等待審核。考生須在48小時之內登陸天津市人事考試網上資格審核系統查詢審核結果,審核通過的考生在2015年8月4日后登陸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可查看到資格審核通過結果,并于2015年8月4日9:00至8月10日16:00登陸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繳納考務費,否則報名無效;審核未過的考生如需提交相關符合條件的證書請于2015年8月1日10:00之前將修改后的證書電子文件上傳并隨時上網查看審核結果,考生需要注意重新修改的信息最多只允許提交兩次。
特別提示:2015年的“新考生”,待成績公布后全部科目達到暫定合格標準的考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持上傳的畢業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和證明(從事工作年限證明和無違反職業道德證明)進行資格復審,未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放棄,取消該考生全部成績。單科成績達到暫定合格標準的考生不進行資格復審。
鐵廠考區是經主管部門同意單獨設立的考區,只接受天鐵集團職工報考,不接受非天鐵集團職工報考。報考該考區的考生請于7月29日至30日到天鐵集團人力資源部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十二、報名特別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先進行注冊,注冊后才能進行報名操作;
2、注冊信息中身份證號、姓名、手機及郵箱將引用到報名信息中,請務必保證上述信息真實、完整、準確;
3、相同的身份證號和姓名只允許注冊一次;
4、用戶名和密碼要妥善保管,如密碼丟失(忘記),可使用系統提供方式找回密碼。密碼找回時須準確填寫注冊信息中的身份證號、姓名、手機及郵箱,缺一不可。用戶和密碼如被他人盜用責任自負。
十三、報考準備工作
考生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須提前做好以下事項:
1、將照片通過相關設備(如掃描儀)轉為電子文件,并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首頁上的“照片工具下載”欄目,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對照片進行處理,合格后保存在軟盤、U盤或計算機硬盤等介質內,以備網上報名時上傳。
考生在上傳照片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證件照(背景為紅、蘭或白色);
(2)上傳照片文件應為.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像素>=300*215。
2、具備上網條件并具備激光或噴墨打印機,以備下載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
3、持有銀聯系統支持的銀行卡,沒有開通銀行卡網上支付功能的人員可到相關銀行辦理,卡內有足夠支付考試費的金額。
十四、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網上報名時,須仔細閱讀網上報名流程、報考條件和考試科目、《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2號部令),如實填寫《考試報名表》。特別提示:不具備免試條件的考生請在考全科級別里選擇應考科目;具備免試條件的考生請選對考試級別。
2、上傳的照片必須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認考生容貌或照片與本人相貌不符的,將不能參加考試。
3、如果網上支付費用完畢,但未返回交費成功確認信息,請先查詢交費結果,同時查詢銀行卡余額。如未扣款,可重新進行網上支付;如已扣款,請于次日再上網查詢交費結果,如還顯示未繳費請在當日內(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網上銀行電子回單到市人才考評中心查詢,否則不能參加考試,后果自負。
4、考生如需開具報名費、考務費發票,請于2015年8月24日至8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持下載打印的《考試報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證到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領取,過期不再辦理。
5、為確保您的銀行卡及個人信息安全,特別提醒考生注意,盡量不要到網吧等公共場所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6、以下單位為市職稱辦指定的培訓院校,有需要的考生請與以下院校聯系。
市職稱辦指定培訓院校聯系方式
序號 | 院校名稱 | 地址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1 | 天津工業大學培訓中心 | 河東區成林道63號 | 王振良 | 2452879313389990083 |
2 | 天津市社會科學進修學院 | 和平區成都道52號 | 李 惠黃 偉 | 2339667023397164 |
3 | 天津海運職業學院(天津市科技進修學院) | 和平區建設路78號(科學會堂) | 王寶忠 | 23314315 |
4 | 中共天津市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黨校 | 河東區七緯路65號增2號 | 謝慧揚 | 24303800轉6313 |
5 |
房管局職大 (全國房地產行業培訓中心) |
南開區保山道12號 | 陳磊 | 23383026 |
7、如果您在報名過程中遇到問題,可閱讀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相關說明,也可撥打電話進行咨詢。
考務咨詢電話:12333
政策報名條件咨詢電話:12333
銀聯咨詢電話:95516
附: 1、關于征訂2015年度全國經濟專業資格考試教材相關事項的通知
關于征訂2015年度全國經濟專業資格考試教材相關事項的通知.doc
注:以上信息是參考2015年天津經濟師考務通知做的相關改動,請考生以天津人事考試網官方文件公布內容為準,預祝廣大考生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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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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