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初中級經濟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21年8月2日10:00-8月12日16:00,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現場核查截止時間為8月13日16:00;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8月15日16:00;準考證打印時間為10月26日10:00-10月29日16:00。
上海市2021年度全國初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上海市2021年度全國初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滬人考〔2021〕45號
關于印發《上海市2021年度全國初中級經濟專業
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4號),現將《上海市2021年度全國初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和報名組織等相關工作。
本通知及相關文件、表格可通過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查詢和下載。
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
2021年7月26日
上海市2021年度全國初中級經濟專業
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業務素質,符合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經濟專業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凡從事經濟專業工作,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下同)以上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高中畢業并取得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
2、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
4、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
5、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
6、具備博士學位。
(三)取得導游資格、拍賣師、房地產經紀人協理、銀行業專業人員初級職業資格,可對應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咨詢工程師(投資)、土地登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人、銀行業專業人員中級職業資格,可對應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取得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等相關職業資格,可根據《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評價基本標準條件》規定的學歷、年限條件對應初級或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并可作為報名參加高一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條件。
知識產權專業人員2020年前按照相關規定獲得的知識產權領域相關職稱,可作為申報經濟系列知識產權專業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或評審的條件。
以上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
二、報名范圍
考試實行屬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或在本市相關單位工作且近兩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截至報名繳費結束前一個月),并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可在本市報名參加考試。
三、考試時間安排和考試科目
2021年度全國初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于10月30日、31日舉行,考試形式均為電子化考試(機考)。
考試分初級和中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均設置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
初級、中級考試均設公共科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科目《專業知識和實務》,題型均為客觀題。初中級考試分2天上、下午4個批次實施。各級別及專業類別的具體考試時間和批次劃分,視報名情況另行確定。具體考試時間安排見下表:
批次 | 考試時間 | 科目 | |
1 | 10月30日上午 | 08:30-10:00 | 《經濟基礎知識》 |
10:40-12:10 | 《專業知識和實務》 | ||
2 | 10月30日下午 | 14:00-15:30 | 《經濟基礎知識》 |
16:10-17:40 | 《專業知識和實務》 | ||
3 | 10月31日上午 | 08:30-10:00 | 《經濟基礎知識》 |
10:40-12:10 | 《專業知識和實務》 | ||
4 | 10月31日下午 | 14:00-15:30 | 《經濟基礎知識》 |
16:10-17:40 | 《專業知識和實務》 |
四、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初中級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方法,考生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級別資格證書。
五、考試報名相關事宜
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資格核查(在線核查或現場核查)、網上繳費的方式,報名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考生完成網上繳費后,方可視為報名成功。
考試報名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詳情和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及相關要求,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和報名系統相關說明查詢了解。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一)注冊登錄
考試報名前,考生須提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完成注冊和個人信息核查。即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個人信息注冊和填報。
以往己在該報名系統注冊的考生無需重新注冊,報考前應提前登錄報名系統,補充完善相關信息。
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考生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時后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核查結果,并在規定時限內進行考試報名(核查結果是否通過不影響考試報名)。建議考生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信息提交,未注冊或未完成核查的,無法進行考試報名。
首次注冊的考生應按要求上傳報名照片,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考生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照片一經上傳確認,不得更換。考生必須預先下載并使用報名系統指定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方可在報名系統中通過照片審核,否則無法進行報名。已在報名系統注冊過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
身份信息在線核查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以下幾類情形無法通過注冊核查:①中專以下學歷、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學位;②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的。注冊核查結果反饋后,考生可在規定時限繼續完成考試報名信息填報,但須按規定時限和要求接受現場核查(在線進行),詳見(四)現場核查。
(二)考試報名
考試報名時間為2021年8月2日10:00-8月12日16:00,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網上報名”欄目。
注冊核查完成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限內進行考試報名信息填報,完成報名信息填報的考生須及時點擊“保存”,并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
選擇辦理方式后應按照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資料并點擊“報名確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須按要求上傳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取得海外學歷學位者須上傳認證報告)的照片。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撤回承諾申請的報考人員除以上資料外還需上傳工作經歷證明。
考生網上報名時,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相應考區(報名系統中為“地市”選項)。全市設市中心考區(含徐匯、長寧、靜安、普陀、虹口、楊浦和黃浦)和浦東、寶山、閔行、嘉定、奉賢、松江、金山、青浦、崇明考區,考場一般安排在相應考區考點,如遇報名人數超過該考區限額,將統籌調整安排。
考生務必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并正確選擇報考級別、專業和考試科目,因報考條件不符或錯誤選報造成無法取得合格證書、成績無效等后果的,責任自負。
(三)告知承諾
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的報考人員應承諾本人已知曉證明事項名稱、設定依據、證明內容和材料、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利與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承諾方式及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告知事項,已符合報考條件,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收處理。報考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對已作出承諾的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已經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且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無記錄的,原則上無需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現場核查。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須按規定時限和要求接受現場核查(在線進行),詳見(四)現場核查。
(四)現場核查(在線進行)
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及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進行條件判斷和在線核查,并根據不同的情況提示考生進行相應的操作。核查通過的可直接進行繳費,無需現場核查。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名的、撤回承諾申請的、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須按規定時限和要求接受現場核查(在線上傳資料,無需前往現場)。核查通過的,可進行繳費,現場核查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13日16:00。
考生可于完成“報名確認”24小時后,重新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在“當前報考狀態”中查詢核查結果。如超過48小時未完成或未通過核查,請考生及時聯系網上報名時選擇的報名咨詢核查點(以下簡稱報名點),報名點電話及地址詳見附件。
報名點提供考試資格核查和報名咨詢服務(報名期間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試地點。
(五)繳費確認
通過核查的考生,可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15日16:00(建議避開每日24:00左右銀行結算時段繳費),逾期視為放棄報名。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繳費平臺支持的,已經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或電子掃碼支付工具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咨詢電話:95070。
考生繳費后應再次查詢本人報考信息和繳費狀態(網上繳費信息和銀行卡扣款信息),確認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信息無誤(特別注意報考級別、專業和科目務必準確)、繳費成功,并重新打印報名表備用。由于網絡傳輸速度等不確定因素,繳費確認信息可能會相對滯后,但一般不會超過24小時,請考生不要急于重復支付劃款,同時建議考生不要同時開啟多個繳費頁面進行支付,以免發生錯賬。
本次考試收費標準為: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目40元。考生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考生可于證書發放期間憑準考證或成績單前往報名點領取考試費用收據,逾期視為放棄領取。
(六)準考證下載
報名成功的考生應于2021年10月26日10:00-10月29日16:00在報名網站(www.cpta.com.cn)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逾期視為放棄考試。考生下載準考證中遇有問題,或發現下載后的準考證報考信息有誤,請及時與本人選擇的報名點聯系。
六、監督管理及違紀處理
(一)考試組織機構將對考試過程實行日常監管并接受社會監督。考生應積極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及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放棄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二)考生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身份證件;提供或使用無線電設備等作弊器材;提供或買賣試題、答案;組織或協助組織作弊等均屬犯罪行為,處以拘役、管制、罰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考試違紀違規人員信息和處理意見于考試結束10個工作日后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違紀處理”欄目公示。
考試結束后還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答卷的甄別和認定,對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規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條款追加處理。考生有義務妥善保護好自己的考試試卷和答題信息、不被他人抄襲,若有答卷雷同,雙方均取消考試成績。
七、其他相關事項
(一)考試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詳見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發布的《上海市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生疫情防控告知書》。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將結合疫情防控形勢和要求進行動態調整并提前發布,考生務必及時關注并遵照執行,如有違反,責任自負。由于疫情的不確定性,建議考生考前14天在滬且不離滬,旅居國(境)外的考生建議考前21天回滬且不離滬。
(二)港澳臺居民參加考試問題
1、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對符合文件規定報考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2、港澳臺居民在報考時,應根據報名條件規定,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香港、澳門特區護照/身份證明、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境外學歷學位還需提供學歷學位認證報告),以及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三)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
1、2021年版考試大綱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公布。
2、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rsks.class.com.cn)訂購考試用書。
(四)考生須知
1、本次考試采取計算機作答方式進行,考生可攜帶的文具只限于鉛筆,不得攜帶任何其他工具參加考試,嚴禁將(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工具和考試相關資料帶入考場座位。
2、初中級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長為1.5小時,每科目可提前15分鐘交卷。對于同時報考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的考生,兩科目考試在同1批次內分2個場次連續組織,間隔時間為40分鐘。
3、考生可提前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電子化考試服務專區-全國經濟專業技術資格電子化考試服務專區,通過模擬作答系統熟悉考試作答界面、考試流程及計算器等工具使用。
4、考試過程中,考生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給出的考場規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考人員的安排,不得自行處置。
(五)成績查詢及證書領取
考生可于2022年1月上旬通過報名網站(www.cpta.com.cn)進行成績查詢。考試成績單不另行發放,考生如有需要,請于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自行下載打印。
合格證書領取時間一般為考試成績發布后四個月左右,屆時請關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領證通知。
附件:報名咨詢核查點一覽表
附件
報名咨詢核查點一覽表
代碼 | 報名咨詢核查點及地址 | 咨詢電話 |
1033 | 上海市企業管理進修學院(靜安區共和新路2623號B樓102室) | 56652022 56651884 |
1034 | 上海市工業經濟管理進修學院(黃浦區西藏南路1406號114室) | 63459028 63459456 |
1035 | 上海市新青年進修學院(嘉定區嘉定鎮金沙路75號209室) | 59523315 60953730 |
1036 | 華東師范大學開放教育學院(中山北路3663號) | 62233388 62233381 |
1037 | 上海商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徐匯區中山西路2271號1301室) | 64682271 54252507 |
1040 | 上海紡織工業職工大學(普陀區長壽路652號) | 62778342 62776549 |
1041 | 上海市信產通信服務有限公司培訓中心(虹口區天寶路879號) | 65140346 65048329 |
1031 | 上海繼續工程教育協會(靜安區梅園路77號上海人才大廈11樓1111室) | 31263858 -205、208 |
6262 | 上海市業余科技學院(上海科學會堂服務中心) (黃浦區雁蕩路84號科學會堂2號樓2108-5室) | 53824255 |
1005 | 上海浦東新區職業技術培訓中心(張江學林路36弄7號樓大廳) | 58600812 58604065 |
備注:以上報名咨詢核查點提供考試資格核查和報名咨詢服務,非考試地點。考試地點一般根據考生網上報名時自行選擇的考區(地市)確定并由計算機隨機編排,如遇報名人數超過該考區限額,將統籌調整安排。具體考試地點以網上下載打印的準考證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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