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 2021 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設局)、人事考試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建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 2021 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21〕22 號)部署,以及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 號)精神,現結合我省實際,將 2021 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和地點
2021 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于 10 月 23 日、 24 日舉行,其中基礎考試為 23 日,專業考試為 23 日、24 日(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安排見附件)。有關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各專業的基 礎 考 試 和 專 業 考 試 情 況 可 登 錄 中 國 人 事 考 試 網(www.cpta.com.cn)中的“考試介紹”進行查詢。
考點設置。根據浙江省人力社保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在市級考區設置考點的通知》(浙人社函〔2019〕2 號)精神,此項考試將根據報名情況,以專業集中為原則,安排在部分設區市進行考試(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
2021 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可登錄住建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 查詢(職業年限可累計至報考當年年底)。相關土建類專業評估信息可登錄住建部官網(www.mohurd.gov.cn) “人事教育”欄目中的“專業評估”板塊進行查詢。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可對照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委會《關于印發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相關專業新舊名稱對照表(2018)的通知》(注工〔2018〕1 號)和《關于印發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新舊專業參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 號)的相關規定。上述兩個文件可登錄住建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中的“考試動態”查詢。
凡符合相應報考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及符合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道路工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符合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報考條件的臺灣居民,均可根據專業、學歷、職業年限及報考條件選擇考試科目報考。報考條件咨詢(省勘察設計執委辦):0571-87055123 。
三、獲得資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明)條件參加基礎或專業考試的人員,均須在 1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基礎成績合格證明或專業資格證書。
四、告知承諾制報考有關規定
(一)除個別“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外,其他所有相關人員均可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人員,是指在資格考試中有主觀違紀行為(包括虛假承諾)尚在誠信記錄期內的人員。
(二)對“采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直接進行網上公示。除個別有情況反映外,不進行現場考后報考資格核查(以下稱“考后核查”)。
(三)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在應試科目成績合格后,需在規定時間內帶相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考后核查??己蠛瞬橥ㄟ^后合格成績需再進行網上公示。 “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包括“不采用告知承諾制” “撤回承諾”和“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
(四)網上報名時一旦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或“撤回承諾”,本年度該項考試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提醒報名人員務必慎重選擇和撤回,同時不要隨意點擊,以免誤操作。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等任何環節(如報名、打印準考證、考試、閱卷、注冊或評審等各環節),若發現有不實承諾的,將視
不同階段,作出取消當次考試資格、取消當次考試全部成績、已取得的資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明)無效等處理。
五、網上報考流程
(一)報名人員于 8 月 11 日至 20 日,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鏈接,或直接登陸到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按系統提示,如實注冊個人信息。
(二)注冊成功后,再次登陸報名系統,首次登錄的需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三)填寫學歷學位信息,供系統在線核驗(一般 24 小時內核驗完成)。系統提示后(包括通過或未通過),繼續按系統上的設置,正確填寫個人信息(如專業年限、單位與地址、技術等級或職稱等),準確選擇報考信息(如考試專業、科目、報名點等)。在確認所填選的信息準確無誤后,點擊“保存”。
(四)在點擊“保存”后,系統顯示“采用告知承諾制”和 “不采用告知承諾制”供報考人員選擇(對于“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系統不提供選擇)。
1.對于“采用告知承諾制”報名的,需繼續完成以下報考流程:
(1)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比如系統核驗時未通過的學歷學位等(如無提示,此步驟忽略)。
(2)點擊“報考信息確認”。
(3)閱讀系統上的《承諾制告知書》,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
(4)進行網上交費,交費成功后即為報名完成。注:報名人員如需“撤回承諾”,可在未交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報名表”可不打印,若有打印僅供留存,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
2.對于“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名的,需繼續完成以下報考流程:
(1)根據系統提示,須上傳相關證件證明材料。
(2)點擊“報考信息確認”。
(3)須打印“報名表”。
(4)經系統管理人員查看上傳材料并作出相應設置后(一般 24 內),方可進行網上交費,交費成功后即為報名完成。
(5)最后,還須另行在浙江人事考試網上打印“專業工作年限證明”。
注: “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模版,可在浙江人事考試網右上角通過搜索相關詞條下載打印(考試名稱修改為本項考試)。
打印的 “報名表”和“專業工作年限證明”,供考生在全部科目成績合格后,提交現場考后核查,請妥善保存(需經單位審核蓋章)。
六、網上報考注意事項
(一)對于 2002 年以前大專以上學歷、2008 年以前學士以上學位、國(境)外學歷學位等,若無法在線核驗的,應上傳相應的圖片后,方可繼續完成報名流程。
(二)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件或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報名無法在線注冊或核驗的,須聯系省人事考試院查明情況后再作處理。
(三)由于個人身份和學歷信息需提交在線核驗,以及上傳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需經系統管理人員進行相應設置后方可繼續完成報名流程,提醒相關人員盡早報名,預留足夠的報名時間。(四)報名期間,若發現報考信息有誤,在未交費前,可取消信息“確認”,進行自行修改。在交費后則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須聯系省人事考試院處理。
(五)報名人員應認真核對報考信息。如屬報名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工作年限等)、選錯報考信息(如考試專業、科目、報名點等)、異地報考,以及不符合報考條件、未交費或錯交費等,造成影響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絡、成績和證書使用的,由報名人員自負責任。
(六)報名人員在網上交費時可用同一賬戶逐一為多人支付,但應注意一一對應報考人員交費,以免錯交費或漏交費。在試卷預訂后棄考或屬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報 考 技 術 咨 詢 電 話 : 0571-88396764 、 88396765 、 傳 真 0571-88395085。
七、準考證打印和參加考試報考成功的考生可于 10 月 18 日至 22 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線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若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我院處理。特別注意:姓名和身份證號不得同時修改,“準考證”不要有其他人為標記,否則影響考試。
八、收費依據和標準
考試費按浙價費〔 2016 〕71 號文件規定收取。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基礎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 130 元,專業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 145 元;參加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 150 元。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基礎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 130 元,專業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 280 元。
注冊電氣工程師基礎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 130 元,專業考試輸變電每人須交考試費 280 元,供配電每人須交考試費 270 元。
注冊環保工程師基礎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 140 元,專業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 290 元。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基礎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 130 元,專業考試給水排水每人須交考試費 270 元,暖通空調專業每人須交考試費 280 元,動力專業每人須交考試費 290 元。
注冊化工工程師基礎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 140 元,專業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 290 元。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基礎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 165 元,專業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 320 元。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基礎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 145 元,專業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 310 元。
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基礎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 140 元,專業考試每人須交考試費 270 元。考生所需交費票據為電子票據,在考試結束后以短信方式發送到報名時填寫的手機號,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錄“浙里辦”APP,在“我的票據”里查看和下載。
九、考試題型和相關規定基礎科目均為客觀題。
專業科目第一天考試均為客觀題、第二天的考試均為主觀題??陀^題用 2B 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卡上書寫作答。
各專業的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禁止考生攜帶任何參考資料,題本空白處可作草稿紙使用。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專業考試指定目錄中的規范、標準、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等正規出版社出版的資料。草稿紙由考場發放,考后收回。
考生應考時準許攜帶 2B 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削筆刀、計算器(無聲、無收發和文本編程功能)、鐘表(無聲、無收發和拍攝功能)、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考生必須憑未作任何標記的紙質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方可入場(兩證缺一不可);開考 5 分鐘后禁止入場,2 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嚴禁將手機、手環等有收發、拍攝功能的電子設備,以及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以及考試信息帶出或傳出考場;在答題前應先閱讀試卷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或作答須知,在規定的位置用規定的書寫工具填寫個人信息和作答;答題卡不得折疊和污損,不得作與考試無關的標記;試卷和答題卡如有印刷、裝訂等質量問題應及時舉手報告。否則,若影響考試和成績的,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紀違規的按相關規定處理。因考生自己污損和錯答位置的試卷和答題卡,不予更換。為保留監考信息,考試期間全程監控。
十、考試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指定的規范、標準、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目錄可登錄住建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中的“考試動態”查詢。
十一、成績公布、考后核查和證書制發
(一)成績公布??荚嚦煽兘泧蚁嚓P部門確認后,在報名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查詢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
(二)考后核查??记八性O置或操作,均不屬于報考資格認定,對于應試科目成績合格的考生,還應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對于“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人員,合格成績直接上網公示 10 個工作日。 2.對于“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人員,需進行現場考后核查,核查通過后,再上網公示 10 個工作日。核查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所需提交的材料,由省勘察設計執委辦另行通知。
3.如有情況反映,涉及報考資格的由省勘察設計執委辦負責核查,涉及考風考紀的由考生所參加考區的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核查。在未查清事實前,以及考后審核逾期的,先不進行成績數據和證書相關操作,暫按“報考條件待核查”處理。
(三)證書制發。在省人社廳印發合格人員文件后,先予制作電子成績合格證明。屆時,相關考生可登陸浙江政務服務網(www.zjzwfw.gov.cn)下載打印本人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在本省內視同資格證書)。在人社部下發資格證書后,相關考生可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在“合格證書”欄目申請證書郵寄服務(郵費到付)。
十二、有關要求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和建設部門相關單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工作計劃見附件)。
(一)要做好考試服務保障和考風考紀管理工作,下大力預防違紀違規行為發生,一經發現,要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人社部第 31 號令)和《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處理。其中,對主觀違紀的,還將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在“信用中國(浙江)”網上公布,確??荚嚬ぷ鞯墓焦桶踩樌麑嵤?/p>
(二)人事考試機構和行業主管部門相關單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分別做好報考技術和報考條件咨詢工作。要及時做好對“不使用告知承諾制”成績通過考生,以及有情況反映考生的考后核查工 作。對需要現場核查的考生,信息聯絡要到位,謹防遺漏。要確保核查信息的完整和及時傳送。
(三)屆時,如受疫情影響,要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實相應措施,確保考試防疫安全。具體實施方法,參見《考點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須知》(見省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
附件:2021 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關于2021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pdf
浙江省勘察設計執業資格管委會 浙江省人事考試院
2021年8月6日
(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