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湖北2021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時間:10月23日、24日;湖北2021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報名時間:8月19日-26日;資格審核方式/時間:8月19日-27日(在線核查+在線人工核查);繳費時間:8月19日-29日;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18日-24日。
關于2021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考〔2021〕19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省直及國家在鄂有關規劃編制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1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4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1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3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21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城鄉規劃原理》(客觀題)、《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客觀題)、《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客觀題)、《城鄉規劃實務》(主觀題)4個科目。
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1科)的人員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二、報名事項
考試報名采取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居住地為湖北省的報考人員方可在湖北省內報名參加考試。
(一)報名要求。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及〈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17〕6號)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
(二)告知承諾要求。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承諾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人事考試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在事中事后進行監管,報考人員應當按照考試組織機構的規定和要求,在規定期限內以規定方式提交或補充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對不實承諾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及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告知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
(三)資格審核。
各地自然資源和規劃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報“考全科”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各地人社部門負責對報考“免1科”或“免2科”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三、報考條件
(一)“考全科”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申請參加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6年;
2.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或取得建筑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4年;
3.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3年;
4.取得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取得建筑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2年;
5.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或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
除上述規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專業的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免2科”報考條件。
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并符合《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中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可免試《城鄉規劃原理》和《城鄉規劃相關知識》科目,只參加《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和《城鄉規劃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三)“免1科”報考條件。
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或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工作滿1年的,可免試《城鄉規劃原理》科目,只參加《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和《城鄉規劃實務》3個科目的考試。
“通過專業評估(認證)”院校名單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人事教育欄目中“專業評估”項進行查詢(網址:www.mohurd.gov.cn/jsrc/zypg/index.html)。應試人員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發證時間,在專業評估有效期內的,即符合報考條件中有關評估的條件。
注意:
1.在教育部頒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之前,高等學校頒發的“城市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與《規定》第八條的“城鄉規劃”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等同。
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頒布《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1年)》之前,高等學校頒發的“城市規劃”或“城市規劃與設計”專業的碩士、博士層次相應學位,與《規定》第八條的“城鄉規劃”專業的碩士、博士層次相應學位等同。
2.《規定》第八條的“建筑學學士學位(專業學位)”和“建筑學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是指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頒布的《建筑學專業學位設置方案》,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的高等學校,在授權期內頒發的建筑學專業相應層次的專業學位,包括“建筑學學士”和“建筑學碩士”兩個層次,不包括建筑學專業的工學學士學位、工學碩士學位以及“建筑與土木工程領域”的工程碩士學位。
“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是指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授權的高等學校,在授權期內頒發的“城市規劃碩士”專業學位。
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專業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的時間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年限。
四、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21年8月19日9:00—8月26日20:00。
(二)網上注冊和資格核查時間。
2021年8月19日9:00—8月27日17:30。
(三)網上繳費時間。
2021年8月19日9:00—8月29日18:00。
(四)網上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
2021年10月18日9:00—10月24日14:00。
準考證打印網址:http:// 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
2021年10月23日
上午9:00—11:30 城鄉規劃原理
下午14:00—16:30 城鄉規劃相關知識
2021年10月24日
上午9:00—11:30 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
下午14:00—17:00 城鄉規劃實務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須與報名時證件一致)方可參加考試。
五、考區設置
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只設置省直考區。如遇疫情防控等級變化等不可控因素影響,會根據有關部門要求取消或推遲考試,敬請廣大考生慎重報考。
六、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鄂價費〔2015〕139號)和《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號),《城鄉規劃原理》《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3科收費標準每人每科63元。《城鄉規劃實務》收費標準每人每科67元。
七、違紀違規處理
加強管理,對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報名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應試人員,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有關規定,由證書簽發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考試將采用“大規模考試中選擇題抄襲作弊的考生甄別和考場監測技術”,在考試結束后對答卷進行雷同檢測和認定,認定為雷同答卷或發現報名、考試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規定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中國共產黨黨員考試違紀的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處理。
八、疫情防控與考試安全
在考試組織實施各環節,各地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遵守當地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落實責任,積極應對。要與當地衛生健康、教育、公安、網信、經信等部門密切協同,要高度關注和及時處置網絡輿情,確保應試人員、考試工作人員在考試各環節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考試報名及組織實施安全、平穩、順利。
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得指定任何培訓,不得與任何培訓機構有合作關系。
各地人社、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確保考試安全順利實施。
附件:報考注意事項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 北 省 自 然 資 源 廳
2021年8月12日
附件
報考注意事項
一、報名流程
報考人員應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簡稱“網報平臺”,下同)進行報名。
(一)網上注冊。
報考人員在首次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進行照片處理并上傳照片。
新報考人員注冊信息增加學歷、學歷證書編號、學歷層次、培養方式、畢業學校、畢業時間、所學專業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報考人員需在注冊庫中補充學歷、學位證書編號等信息。
身份或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自動核查的,請在報名時上傳相關信息掃描件,以備后期核查。
報考人員及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報考前需認真閱讀報考條件說明和信息填報說明要求,了解不實承諾后果,守信踐諾。
(二)注冊核查。
本注冊核查分為在線自動核查、在線人工核查。
在線自動核查:
1.報考人員身份證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線自動核查。
2.報考人員學歷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專以上(含大專),學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圍內的,可在線自動核查。
3.學歷學位信息不在自動核查范圍的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上傳學歷、學位證書,進行網上在線核查。請報考人員提前在學信網上申請學歷認證報告,便于后期考試機構進行資格核查。
在線人工核查:
4.報名材料上傳。符合報考“免2科”的且符合在線核驗要求的報考人員須上傳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符合報考“免1科”的且符合在線核驗要求的報考人員須上傳取得通過專業評估(認證)的城鄉規劃專業碩士學位或城市規劃碩士學位(專業學位)證書,或取得城鄉規劃專業博士學位證書,進行在線人工核驗。
5.其它身份證類型無法通過自動核查的,請上傳身份證件掃描件進行在線人工核查。
6.學歷學位等相關信息數據在線自動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請上傳學歷或學位證書相關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進行線上人工核查。
7.國(境)外學歷、學位請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進行在線人工核查。
(三)報名核查。
8.適用告知承諾制人員報名核查流程。
報考人員開始報名,填寫報名信息,通過“在線核查”,“適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以選擇報名處理方式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按“是否需要上傳材料”要求,上傳報名所需材料,確認報名信息。
免予核查需滿足以下條件:
①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已作出承諾的;
②身份、學歷學位信息已經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
③所學專業與允許報名專業匹配;
④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中無記錄的 。
(2)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按要求上傳所需材料、確認報名信息后,進行線上人工核查。
9.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人員范圍和報名核查流程。
(1)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2)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人社部第31號令),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3)“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并通過注冊信息在線核查后,按要求上傳所需材料,進行在線人工核查。
10.適用告知承諾制人員申請撤回的報名核查流程。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名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進行在線人工核查;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此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四)在線人工核查范圍: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3)撤回承諾申請的;
(4)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無法自動核查通過的。
(五)網上繳費。
資格核查通過后報考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注冊庫中的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無法更改,請考生注冊時認真核對準確。如果發現報名時姓名或身份證號錯誤,請考生重新注冊正確的信息,在報名結束前到當地考試機構提交信息更正申請。
2.用戶注冊時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唯一的,請考生填寫本人真實有效的手機號碼;如考生手機號變更,請及時在注冊信息維護中變更本人的手機號碼。
3.審核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取消確認修改其他報名信息;審核后,需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修改報名信息。
4.報考人員繳費前修改報考級別后,需重新進行資格審核。
5.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不允許修改報名點、報考級別、報考科目等報考信息。其它有關個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證、報名表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辦理。
6.用戶名或密碼遺忘可通過手機號或密碼提示問題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證到當地考試機構重置密碼。
7.需要發票的考生,請于考試結束一周后,省直和武漢報名點的考生在工作日期間持本人身份證到省人社廳綜合服務大樓附樓二樓領取,其他市州報名點考生到當地考試機構登記后領取。代領人還須攜帶代領人本人身份證和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
8.本次報名不設現場人工核查,請考生盡量選擇承諾制報考,按網報流程進行報名。如有問題請致電當地人事考試機構電話咨詢,咨詢電話詳見湖北省人事考試網或微信公眾號。報“考全科”(省直報名點)資格審核部門是省自然資源廳國土空間規劃處,咨詢電話:027—86652287、86656167,其他各市州資格審核咨詢電話請詳見報名表。
三、答題注意事項
1.應試人員應試時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2.《城鄉規劃原理》《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3個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城鄉規劃實務》科目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3.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考生須知:2021年城鄉規劃師考試備考時為什么一定要做真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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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