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2021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時間10月25日—10月31日17:00;考后公示;網上繳費時間為10月25日10:00—11月1日17:00。打印準考證時間為11月10日—11月12日,考試時間11月13日、14日。
關于2021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的通知
一、考試報名
(一)考試報名條件
具備下列考試報名條件的公民,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考試: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專科以上學歷。
4.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試:
在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實施之前取得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免試《房地產估價基礎與實務》科目,只參加《房地產制度法規政策》《房地產估價原理與方法》《土地估價基礎與實務》3個科目的考試;
在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實施之前取得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免試《土地估價基礎與實務》科目,只參加《房地產制度法規政策》《房地產估價原理與方法》《房地產估價基礎與實務》3個科目的考試。
參加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的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換領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證書。
(二)告知承諾制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承諾本人已知曉證明事項名稱、設定依據、證明內容和材料、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利與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承諾方式及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告知事項,已符合報考條件,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報考人員利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報考人員要及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報考前需認真閱讀報考人員須知和報考條件說明。
(三)報名時間
2021年度房地產估計師資格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我區網上報名時間為2021年10月25日10:00—10月31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為2021年10月25日10:00—11月1日17:00。報考人員可直接登錄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www.impta.com.cn)進行報名。
(四)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應試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上述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寫報考信息時,將收到本次報名審核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提示,需在自治區資格審核時限內到報名地區人事考試機構辦理報考相關事項。
(五)考試實行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
(六)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21年11月10日—11月12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時間
三、考試實施辦法及往年保留成績銜接
(一)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每個考試科目的考試時間為2.5小時。
(二)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4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4個考試科目,方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證書)。
(三)為保證考試科目調整平穩過渡,2020年取得房地產估價師考試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其保留成績按照下表對應關系轉換至新科目,該科目保留成績有效期仍按2年一個周期進行管理。《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任意1科有保留成績的,均對應至《房地產估價基礎與實務》。2020年取得房地產估價師考試部分科目合格成績的,2021年因疫情等原因造成本年度延考,或者考生根據自身情況未報名的,其2020年度的保留成績順延至2022年。
四、監督管理及違紀處理
(一)考試組織機構將對考試過程實行日常監管并接受社會監督。考生應積極配合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及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試組織機構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放棄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二)考生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考后公示
考后我中心將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名單進行網上公示,接受監督舉報。查實報考人員違反承諾,在考試報名時存在提供虛假信息、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應試人員須知
(一)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二)考場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所有考試科目均采用閉卷、紙筆考試。其中,《房地產制度法規政策》《房地產估價原理與方法》2個科目,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基礎與實務》《土地估價基礎與實務》2個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書寫2種方式作答。請應試人員在開考前務必閱讀“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三)應試人員應試時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考試結束后還將采用技術手段進行雷同試卷的甄別和認定,對被認定為雷同試卷的,按規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條款追加處理。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使用偽造、變造或者買賣試題、答案;組織或協助組織作弊等均屬犯罪行為,處以拘役、管制、罰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七、考試大綱
《2021年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大綱》(以下簡稱考試大綱)已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發布,考生可通過“中國房地產估價師”網站(網址:www.cirea.org.cn)、“中國土地估價師與土地登記代理人”網站(網址:www.creva.org.cn)下載。
八、考區設置
2021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職業資格考試只在區直(呼和浩特)設置考區。
九、考試收費
標準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重新發布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建計〔2016〕82號)和內蒙古自治區原發展計劃委員會《關于核定各類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考試等收費標準的批復》(內計費字〔2002〕887號)規定,每人收取考試報名費20元。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取費63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收取考取費67元。
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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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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