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修訂印發《注冊計量師注冊管理規定》(市場監管總局公告 2022年第6號)(以下簡稱《規定》),將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為更好落實《規定》,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規定》修訂背景是什么?
答:2006年,原國家人事部、原國家質檢總局聯合發布《注冊計量師制度暫行規定》,我國開始推行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制度。2013年,原質檢總局發布了《注冊計量師注冊管理暫行規定》(質檢總局公告 2013年第64號),原質檢總局以及原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范圍分別組織實施一級注冊計量師、二級注冊計量師注冊工作。2019年10月,市場監管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實施《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國市監計量〔2019〕197號),對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制度進行了調整優化,對注冊計量師注冊管理提出新要求。2021年11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更新發布了《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注冊計量師再次列為準入類職業資格。2022年1月,“注冊計量師注冊”列入《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
當前,我國注冊計量師注冊管理還存在注冊程序復雜、注冊審批時間長、注冊內容過于具體等問題,迫切需要通過完善注冊管理制度,進一步提高對計量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效能。
此次修訂工作于2021年3月正式啟動,歷時近一年,期間征求了地方市場監管部門、計量技術機構、專業計量站、計量行業學(協)會和廣大計量專業技術人員的意見,還專門征求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意見,并通過市場監管總局官網廣泛征求了公眾意見。
二、與原有制度相比,《規定》做了哪些修訂?
答:調整一級注冊計量師注冊審批權限。為加強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對計量專業技術人員統一管理,便利注冊計量師注冊,提高注冊審批時效,一級注冊計量師注冊由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初審調整為直接審批。二級注冊計量師注冊審批仍然由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
簡化注冊申請材料。強調凡是通過法定證照、書面告知承諾、政府部門內部核查或者部門間核查、網絡核驗等能夠辦理的,不得要求申請人額外提供證明材料。同時,對申請人提出了真實性承諾的要求。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取消部分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等設定的證明事項的公告》(市場監管總局公告 2019年第54號)的規定,刪除了《注冊計量師注冊管理暫行規定》(原質檢總局公告 2013年第64號)中關于申請注冊需提交勞動合同、工作調動證明、繼續教育證明、個人身份證明等證明材料的要求。
擴大組織計量專業項目考核單位范圍。為充分調動計量技術資源,發揮執業單位責任主體作用,《規定》擴大了組織計量專業項目考核單位的范圍,增加了注冊計量師執業單位按照有關要求自行組織實施計量專業項目考核的要求。同時,組織計量專業項目考核的單位也應當建立相關管理制度,制定考核工作程序,并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考核任務。
強化注冊計量師監督管理。為加強監督管理,省級市場監管部門需按照有關規定,對注冊計量師注冊、計量專業項目考核實施監督檢查。執業單位、注冊計量師、組織考核單位等對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應當予以協助、配合,不得拒絕、阻撓。《規定》還對市場監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提出了保密、責任追究等要求。
強化信用監管。為進一步做好與《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的政策銜接,增加了信用監管的條款,將有關嚴重違法失信主體,依法依規列入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強化信用監管。對買賣、租借、涂改、使用偽造、變造《注冊計量師注冊證》等違反規定的,依法依規列入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并采取相應處罰措施。
三、注冊計量師初始注冊的條件和程序是什么?
答:取得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申請初始注冊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取得所申請注冊執業的計量專業項目考核合格證(原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計量檢定員證》中核準的專業項目可視同計量專業項目考核合格證明);受聘于依法設置的計量檢定機構或市場監管部門授權技術機構(以下簡稱執業單位)。
申請人申請注冊,可向執業單位所在地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提出注冊申請,也可通過執業單位統一提出注冊申請。初始注冊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注冊計量師初始注冊申請審批表;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證書(包括電子證書)及復印件;計量專業項目考核合格證或原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計量檢定員證》及復印件。
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收到注冊申請材料后,應當對其進行形式審查。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或代理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受理其注冊申請。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注冊申請,應當向申請人出具加蓋本單位專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憑證。
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和不予注冊的決定。20個工作日不能作出決定的,經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省級市場監管部門作出準予注冊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注冊計量師注冊證》?!蹲杂嬃繋熥宰C》有效期為5年。
省級市場監管部門作出不予注冊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書面通知中應當說明不予注冊的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四、注冊計量師延續注冊和變更注冊的條件和程序是什么?
答:注冊計量師注冊有效期屆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屆滿60個工作日前,向執業單位所在地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提出延續注冊申請。延續注冊需提交注冊計量師延續注冊申請審批表、《注冊計量師注冊證》及復印件。延續注冊的受理和批準程序同初始注冊。
在《注冊計量師注冊證》有效期內,執業單位或者計量專業類別發生變化的,應當向執業單位所在地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提出變更注冊申請。變更注冊申請需要提交《注冊計量師變更注冊申請審批表》《注冊計量師注冊證》及復印件。申請新增計量專業類別的,還應當提交相應的計量專業項目考核合格證或原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計量檢定員證》及復印件;申請執業單位更名的,還應當提交執業單位更名的相關文件及復印件。申請變更新的執業單位的,應當與原執業單位解除聘用關系,并被新的執業單位正式聘用。
變更注冊后,《注冊計量師注冊證》有效期仍延續原注冊有效期。原注冊有效期屆滿在6個月以內的,可以同時提出延續注冊申請。準予延續的,注冊有效期重新計算。變更注冊的受理和批準程序同初始注冊。
五、計量專業項目考核的內容是什么?
答:計量專業項目考核包括計量專業項目操作技能考核及計量專業項目知識考核。計量專業項目操作技能考核主要包括相應計量器具檢定全過程的實際操作、計量檢定結果的數據處理和計量檢定證書的出具等。計量專業項目知識考核主要包括計量專業基礎知識、相應計量專業項目的計量技術法規、相應計量標準的工作原理以及使用維護知識等。
計量專業項目操作技能考核和計量專業項目知識考核分別按百分制評分,其中計量專業項目操作技能考核70分為及格,計量專業項目知識考核60分為及格。
六、申請注冊人員不予注冊的情形有哪些?
答: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的;因在計量技術工作中受到刑事處罰的,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注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法律、法規規定不予注冊的其他情形。
七、注冊計量師注銷注冊的情形有哪些?
答:不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申請注銷注冊的;注冊有效期滿且未延續注冊的;被依法撤回、撤銷、吊銷注冊的;受到刑事處罰的;與執業單位解除勞動或聘用關系的;執業單位被依法取消計量技術工作資質的;應當注銷注冊的其他情形。
八、《注冊計量師注冊證》補辦、更換的要求是什么?
答:《注冊計量師注冊證》遺失、污損需要補辦、更換的,應當持執業單位和本人共同出具的遺失說明或者污損的原《注冊計量師注冊證》,向執業單位所在地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補辦、更換。
九、《規定》印發施行后,后續工作如何推進?
答:一是做好制度宣貫的組織和實施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報道和政策解釋工作,讓廣大計量專業技術人員和計量技術機構充分知曉、理解和支持新修訂的《規定》。鼓勵廣大計量專業技術人員積極參加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注冊計量師注冊。同時,組織制定印發計量專業項目考核規則和相關表格證書式樣等配套文件,保障《注冊計量師注冊管理規定》順利施行。
二是規范注冊計量師注冊管理。督促計量技術機構、計量專業技術人員落實主體責任,做好注冊工作。依據新修訂發布的《計量專業項目考核規則》,做好計量專業項目考核工作,提高計量專業技術能力供給效能。
三是加強注冊計量師隊伍建設。以《規定》修訂為契機,持續提升計量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能力,不斷擴大各計量專業領域注冊計量師隊伍,促進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制度健康良性發展,保障國家單位制統一和量值準確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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