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民政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開展2022年度第一次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工作的公告
根據《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人社部規〔2018〕2號)、《關于開展2022年度第一次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工作的通知》(社工評〔2022〕1號)和國家職業資格制度有關規定,現將開展2022年度第一次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評審范圍
持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頒發的2019年、2020年和2021年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且符合《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人社部規〔2018〕2號)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條件。評審按照屬地原則進行管理,申請人考試報名地應為山東省,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三年)內原則上不得變更評審參評地。
二、評審程序
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工作按照個人申請、單位推薦、資格審核、專家評審的程序進行。
(一)個人申請。申請人應在4月10日24時前(逾期不再受理)登錄全國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申請平臺(https://sswe.net.cn)進行注冊,根據系統指引提交相關材料:
1.《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審申請表》(附件1,請嚴格按照“填表說明”逐條填寫);
2.近五年來3個直接服務案例完整記錄;
3.近五年來不少于15個小時的完整督導記錄;
4.工作業績和貢獻佐證材料;
5.申請人自愿提供的其他材料。
具體要求可詳見附件2。
(二)工作單位推薦。申請人將以上申請材料一并報所在工作單位審核。所在工作單位按程序對申請材料和申請人履職情況進行嚴格審核,擇優推薦并將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在單位內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所在工作單位出具公示情況及推薦意見,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印章(或單位公章),并對材料審核和推薦意見的真實性負責。若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并非申請人提供直接服務的單位,則須提交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和直接服務單位的公示情況及推薦意見。
(三)初審和補交材料。申請人應在4月16日24時前登錄申請平臺查詢審核結果。需要補充提交材料的,應根據審核反饋意見,在4月18日24時前登陸申請平臺補齊材料。每位申請人只能提交一次補充材料,逾期將視為自動放棄。補充提交材料的申請人,可在4月22日24時前登錄申請平臺查詢審核結果。
審核通過的申請人應在5月4日前將紙質申請材料(“個人申請”中所列材料,一式壹份),使用郵政EMS快遞至山東省民政廳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處(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南新街1號;郵政編碼:250012,收件人:賈魯松,聯系電話0531-51781320)。
(四)答辯考核。具體答辯安排將以短信或電話形式告知審核通過的申請人,申請人按規定時間、地點、方式和要求參加答辯考核。答辯流程包括:
1.申請人自我陳述。申請人對本人的基本情況、工作業績等進行陳述,并選擇一個本人參與的典型服務案例或項目進行重點介紹。
2.評議組提問。評議組專家根據申請材料和申請人的陳述,就申請人的專業技術水平、實際工作能力、業績成果、發展潛力等方面提問。
(五)公示。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申請人可在山東省民政廳、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詢。
(六)證書發放。高級社會工作師證書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制作,評審結果公示結束后,相關證書由省民政廳安排發放。
三、其他相關事宜
(一)各市民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積極協調配合,向具備評審資格的人員轉發此公告。
(二)申請人應在評審期間保持電話暢通,評審其他相關事宜將通過電話和短信通知。
(三)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資格的,一律予以撤銷。對違反評審工作紀律的單位及相關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責任。
附件:
山東省民政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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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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