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2年度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
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
湖南省2022年度注冊計量師職業資格考試將于6月11、12日進行。為切實保障廣大考生和考務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考試安全平穩進行,根據湖南省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和湖南省疫情防控指揮部疫情防控組評估意見,現將考生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公告如下,請所有考生務必充分知曉理解并嚴格執行。
一、考生應于考前14天申領本人湖南居民健康碼(通過微信公眾號“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領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通過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領)。
二、考生近期應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持續關注自己湖南居民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狀態,做好備考期間個人日常防護和自主健康監測,保持安全社交距離,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到人群密集場所,避免與無關人員接觸,在公共場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全程佩戴口罩,逐日進行體溫測量和健康狀況監測,出現發熱、干咳、咽痛、嗅覺味覺減退、腹瀉等異常癥狀的,應及時進行相應的診療和排查,保證參考時身體健康。
三、湖南省疫情防控部門規定,所有入(返)湘人員必須提前通過“湖南居民健康卡—入(返)湘報備登記”、目的地報備小程序等程序報備行程,湖南省及各地方疫情防控部門同時對外省市入湘返湘人員疫情防控有系列明確規定。考生從外省市入湘返湘的,應認真查閱湖南省及各地方疫情防控部門的規定和要求(可通過“湖南疾控”及各地方疫情防控部門微信公眾號、防控部門網站及電話咨詢屬地防疫部門等方式查閱),務必嚴格遵守相關規定、落實相關健康管理措施。之前已通過官網和短信提示,滯留在湖南省外考生應提前14天(即在5月28日前)返回湖南省內備考。
考前14天內在有本土病例(含無癥狀感染者)報告省(直轄市、自治區)有旅居史的人員,不允許進入考點學校、不得參加考試。
四、所有考生須提供本人首場考試考前48小時內湖南省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考前14天內從沒有本土病例(含無癥狀感染者)報告省(直轄市、自治區)入湘返湘的,須提供首場考試前3天內2次核酸檢測陰性報告(2次采樣間隔至少24小時,其中后一次檢測必須是在湖南省內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檢測)。
五、考生須提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時內的湖南居民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狀態信息的彩色截圖(包含個人相關信息和更新日期)以及考前48小時內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報告紙質版(或3天內2次核酸檢測報告),確保打印的圖片信息完整、清晰。
考生考前須下載打印《湖南省2022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諾書》(見附件,以下簡稱《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按要求如實、完整填寫《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相關信息并確認簽字。
六、防疫健康碼為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無異常、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現場體溫測量正常(<37.3℃)、無新冠肺炎相關癥狀、按要求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的考生,且無本公告第七條規定的不得參加考試情形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七、進入考點時,考生須接受防疫安全核查,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紙質準考證、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紙質版,掃場所碼,查驗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接受體溫測量。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允許參加考試:
(1)無準考證、有效參考證件,不能按要求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報告的,不能提供《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的;
(2)防疫健康碼為紅碼或者黃碼的,或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帶*號或其他顯示異常的;
(3)現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37.3℃),在臨時觀察場所適當休息后使用水銀體溫計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的;有發熱、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覺減退或喪失等可疑癥狀的;
(4)5月14日后有國外或香港、臺灣地區旅居史的;
(5)5月28日后在有本土病例(含無癥狀感染者)報告省(直轄市、自治區)有旅居史的;
(6)5月21日后被判定為新冠肺炎密切接觸者或次密切接觸者,或與已公布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活動軌跡有交集的;
(7)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或醫學觀察期內的;
(8)其他特殊情形人員由專業醫務人員評估判斷是否可參考。
八、建議考生提前90分鐘到達考點,進入考點時應有序排隊,保持1米以上間距。考試期間應做好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及時摘戴口罩外,進出考點及考試期間應當全程佩戴口罩。考試結束后按監考員的指令有序離場,不得擁擠,保持人員間距。考試當天盡可能做到居住地與考點之間“兩點一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參加考試時須全程配戴口罩。因防疫要求,考生車輛原則上不允許進入考點,開車前往的考生,建議另帶一名駕駛員,送達考點后即停即走。
九、考試期間出現發熱(體溫≥37.3℃)、干咳、咽痛、嗅覺味覺減退、腹瀉等異常癥狀的,應立即向監考人員報告,經現場醫務人員研判,具備繼續參加考試條件的,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考試,不再追加考試時間。經研判不具備繼續參加考試條件的,安排到隔離觀察室休息,由駐點醫務人員按規定妥善處置。
十、所有考生應自覺遵守湖南省及屬地考區疫情防控規定,自覺遵守考試防疫規定和要求,如實申報本人身體健康狀況和旅居史、接觸史,如實提供相關涉疫信息資料,如實填寫《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考生凡有虛假或不實承諾、隱瞞病史、隱瞞旅居史和接觸史、自行服藥隱瞞癥狀、瞞報漏報健康情況、提供虛假防疫證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存在不得參加考試情形的考生不得前往考點,否則按違反疫情防控要求處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參加考試的考生,考后14天內應進行自我健康監測,若出現異常情況及第一時間報告所在考區組考單位。
十一、因防疫管控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經申請認定屬實,所交報名費可予退還,已取得的有效合格成績有效期延長一年。進入考點時兩次體溫測量不正常的考生,現場簽字確認作為退費依據。
十二、此次考試疫情防控可能根據疫情形勢及國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總體部署和要求適時調整。同時,根據疫情防控屬地管理原則,所在考區疫情防控部門可能就考試疫情防控做進一步具體規定和要求。考生應持續關注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www.hunanpea.com/)及所在考區組考部門或屬地疫情防控部門相關公告信息,嚴格執行相關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湖南省2022年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docx
湖南省人事考試院
2022年6月2日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