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地區單獨劃定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加強鄉村振興人才隊伍建設,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了《關于單獨劃定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明確,執業藥師、通信(初、中級)、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初、中、高級)、社會工作者(初、中、高級)、經濟(初、中、高級)、衛生(初、中級)、審計(初、中、高級)、統計(初、中、高級)、銀行業專業人員(初、中級)、翻譯專業資格(二級、三級)等10項職業資格考試在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西藏自治區、四省涉藏州縣、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南疆四地州、甘肅臨夏州、四川涼山州、樂山市峨邊縣、馬邊縣及金口河區實行單獨劃線,取得的單獨劃線職業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在相應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單獨劃線地區有效。
《通知》提出,在單獨劃線地區報名參加相關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未達到全國合格標準,在規定的考試成績有效期內,全部科目達到單獨劃線地區合格標準的,發放單獨劃線職業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在單獨劃線地區之外報名參加相關職業資格考試,到單獨劃線地區工作的人員,未達到全國合格標準,在規定的考試成績有效期內,全部科目達到單獨劃線地區合格標準的,可向當地省級考試管理機構申領單獨劃線職業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會同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做好政策銜接,確保政策落實落地。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和解讀,讓專業技術人員充分了解政策,吸引更多優秀專業技術人才到基層建功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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