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重慶經濟師考試合格證書辦理時間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9日(工作日),辦理地點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渝北區新牌坊1路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1室)。
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關于辦理2014年度全國經濟師資格考試國家合格及市合格證書的通知
根據《重慶市職稱改革辦公室關于我市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2014年度全國經濟師資格考試國家合格及市合格考試合格證書即將打印完畢,為使考試合格證書安全及時發放給合格人員,現就證書辦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證書辦理時間
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9日(工作日)
二、證書辦理地點
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渝北區新牌坊1路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1室)
三、證書辦理范圍
2014年度參加重慶組織的全國經濟師資格考試,其成績達到國家合格標準或市級合格標準并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
四、證書辦理程序
辦理證書時考生需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報名時所需的畢業證書原件、職稱資格證書原件,2寸照片1張、1寸照片3張(黑白、彩色均可),并填寫好《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一式三份,其中對報考經濟師資格考試有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還需提交單位蓋章的《考試報名條件證明表》一式一份。
由單位集中辦理證書的,需出示單位介紹信,上述辦證所需資料除身份證可用復印件外,其余辦證資料不變;委托他人辦理證書的,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上述辦證所需資料除身份證可用復印件外,其余辦證資料不變。
五、證書辦理流程
資格復查→領取合格證書→證書蓋章
六、辦證注意事項
㈠、請考生嚴格按照集中辦證時間到辦證地點辦理合格證書,服從工作人員安排,愛護公共財物,遵守公共秩序。
㈡、因辦證人員較多,為提高辦證效率,請考生提前做好以下準備。
辦理經濟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考生務必在網站上查詢證書編號(點擊“證書編號查詢”),下載《重慶市考試報名條件證明》以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并逐行填寫(下載請分別點擊“《重慶市考試報名條件證明.doc》”、“《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doc》”),張貼好相關照片,然后到辦證地點領取證書;
㈢、請考生按照2014年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通知的報考條件,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材料不齊、表格未填全、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不真實等不予辦理。提供假學歷、假身份證或假證明的,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有關規定,由資格復查人員收繳考生提供的虛假證明材料、假學歷證等,取消考試成績,兩年內不得報考。
七、取得資格時間
2014年度參加全國經濟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其獲得資格時間從2014年11月算起。
八、辦證咨詢
辦理考試合格證書相關事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23)86868835 86868810 86868817
附:樣表一:
重慶市經濟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證明
姓 名 | 張 三 | 學 歷 | 本科 | 所學專業 | 工商管理 | |
畢業時間 | 2008年7月 | 參加工作時間 | 2008年7月 | |||
現有專業技術資格 |
| 從事相關工作年限 | 7 | |||
工作單位 | XX單位 | 聯系電話 | XXXXXXXX | |||
考生所在單位意見:
情況屬實
(蓋章) 2015年 5 月 18 日 | 審核部門意見:
考生不填
(蓋章) 年 月 日 |
說明: 1、“考生所在單位意見”由考生所在單位簽注考生所填內容是否屬實的意見并蓋章。
2、“審核部門意見”由發證機關審核,考生不填。
3、本證明必須是加蓋單位公章的原件,復印件無效。
4、辦證人員按照樣表填寫自己的實際情況。
樣表二: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合格登記表
姓 名 | 張 三 | 性別 | 男 | 出生年月 | 1986年8月 | 照 片 | |
本專業最高學歷及畢業時間 | 本科 2008年7月 | 所學專業 | 工商管理 | ||||
從事本專業 工作時間 | 7年 | 準考證號 | 不填 | ||||
參加工作時間 | 2008年7月 | 檔案號 (執業資格) | 0012014558006000011 | ||||
工作單位 | XX單位 | ||||||
現有專業技術資格名稱 | 有就如實填 | 取得時間 |
| ||||
報考 專業 | 金融經濟、工商管理等如實填寫 | 級 別 | 中級 (初級) | 類 別 | 全考 | ||
取得資格名稱 | 經濟師 (助理經濟師) | 取得時間 | 2014年11月 | 證書號碼 | 在辦證通 知中查詢 | ||
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單位 | 如實填寫
| ||||||
考試管理 機構意見 | 該同志經全國統一考試,全部規定科目成績合格。 (章) 年 月 日 | ||||||
市職改辦 意 見 | 該同志具備經濟師(助理經濟師)資格。 (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用鋼筆、簽字筆填寫或電腦打印均可。
2.辦證人員按照樣表填寫自己的實際情況,并將一寸照片貼在表上指定位置。
3.本表填寫一式三份,分別裝入考生人事檔案、業務考績檔案和存發證機關。
下面內容辦證人員如實填寫一份即可,主要用于發證機關存檔:
領證人簽字: 領證日期: 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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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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