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國注冊化工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確定,9月13日-20日在全國統一網報平臺上進行。
關于2022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建注〔2022〕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部分副省級市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機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人事考試機構: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2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3號)的安排,為做好2022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此部分內容主動公開)
(一)考試時間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于11月5日、6日舉行,其中基礎考試為5日,專業考試為5日、6日。有關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情況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中的考試介紹)查詢。考生可根據專業、學歷、職業年限及報考條件選擇考試科目報考。
(二)報考條件
2022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以下簡稱住建部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進行查詢,相關土建類專業評估信息可登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www.mohurd.gov.cn),在首頁搜索欄中進行查詢。
各地在組織報名工作中對于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請按照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相關專業新舊名稱對照表(2018)〉的通知》(注工〔2018〕1號)和《關于印發〈勘察設計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新舊專業參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號)的相關規定進行審核。上述兩文件可登錄住建部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查詢。
(三)報名事項
1. 2022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于2022年9月13日至9月20日在全國統一網報平臺上進行,請各地考試機構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統一網報工作。凡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2.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各地要按照《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號)要求,認真做好一次性告知、報名條件核查、日常監管、不實承諾處理等工作。各地在發布報考注意事項時,要特別提醒報考人員及早注冊或按要求完善已注冊信息,報考前需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報考條件說明。
(四)考試要求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并嚴格按照試卷“應試人員注意事項”中的要求作答。草稿紙由各地考場統一配發,數量應滿足作答需要,考后收回。各專業的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禁止考生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專業考試指定目錄中的標準、規范、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等正規出版社出版的資料(可登錄住建部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查詢)。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人事考試中心
2022年8月31日
注冊化工工程師資格考試條件
(一)參加注冊化工工程師基礎考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⑵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⑶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參加注冊化工工程師專業考試,應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⑷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三)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⑴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⑵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⑶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⑷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⑸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⑹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⑺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⑻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四)本專業、相近專業和其他專業
⑴本專業:①化學工程與工藝;②高分子材料與工程;③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④制藥工程;⑤輕化工程;⑥食品科學與工程;⑦生物工程。
⑵相近專業:①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②環境工程;③安全工程。
⑶其他專業: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2022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化工工程師專業考試標準、規范、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目錄.doc
本文來源于:住建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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