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熱點問答
一、在哪里可以查詢到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的相關信息?
1.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業(yè)務專題-人才工作-人事考試”專欄:http://rsj.gz.gov.cn/ywzt/rcgz/rsks/index.html
2.廣東人事考試網:http://rsks.gd.gov.cn/
3.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
二、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常用的考試考務管理平臺有哪些?
1.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
http://zg.cpta.com.cn/examfront/login/initLogin.htm
2.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http://123.56.228.71/
3.廣州市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管理平臺: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
三、年度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時間安排在哪里可以查詢?
可以訪問廣東人事考試網“網上辦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專欄(http://rsks.gd.gov.cn/wsbs/zyjsryzgks/),了解年度各項考試的時間安排。
四、年度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證書發(fā)放情況在哪里可以查詢?
可訪問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業(yè)務專題-人才工作-人事考試-領證通知”專欄(http://rsj.gz.gov.cn/ywzt/rcgz/rsks/lztz/),了解年度各項考試的證書的發(fā)放情況。
五、考試報考是否實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一)選擇告知承諾制的辦理方式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考試組織機構不再索要有關證明,依據承諾辦理報名相關事項。
2.報考人員可在報名開始前通過報名地省級考試組織機構的門戶網站或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獲取以下內容:
(1)考試名稱、考試科目、報考條件等;
(2)報名和繳費時間、收費標準、聯(lián)系方式等;
(3)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有關告知事項,包括證明內容和材料要求、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
3.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包括:
(1)已知曉告知事項;
(2)已符合報考條件;
(3)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
(4)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
4.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應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辦理方式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信息后,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六、考試報名的流程及注意事項有哪些?
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由本人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信息。
報考人員要如實填報信息,誠信參考,切勿委托他人或機構填報本人報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書面(含電子文本)承諾。
報考人員需要了解的關鍵節(jié)點包括網上報名時間、網上支付時間、準考證打印時間、考試時間等。各項人事考試的報名須知可在廣東人事考試網“報考文件”專欄(http://rsks.gd.gov.cn/kswj/bkwj/index.html)或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業(yè)務專題-人才工作-人事考試-報名通知”專欄(http://rsj.gz.gov.cn/ywzt/rcgz/rsks/bmtz/)查詢。
(一)報考時間
每年年初將發(fā)布當年度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工作計劃,考生可以提前了解各考試項目的考試時間安排。省級人事考試機構負責在考試報名開始前向社會發(fā)布報名相關事項和具體要求,請留意官網發(fā)布的考試報名須知,按報名須知公告的時間進行報名。
(二)報考條件政策
報考條件以當年報名文件規(guī)定為準,考生可訪問中國人事考試網,在首頁左方導航欄進入報考條件頁面進行查詢(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html)。
(三)報名系統(tǒng)
報考人員請按照報名須知中發(fā)布的網上報名系統(tǒng)入口進行考試報名。
(四)報名操作流程
1.注冊
(1)新注冊的報考人員須詳細閱讀報名協(xié)議條款和注冊須知,點擊“接受”后填寫用戶信息,并上傳電子照片;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直接登錄報名系統(tǒng)補充完善個人信息(二級建造師、二級造價師通過廣東省統(tǒng)一身份認證平臺實名驗證身份信息,身份驗證通過后進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首次進入報名平臺的報考人員需要上傳電子照片,并填寫學歷學位信息)。
(2)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直接登錄報名系統(tǒng)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進行報名操作。
(3)報名系統(tǒng)將對報考人員身份、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查,完成相關數據核查后方可繼續(xù)報名。
注冊信息在線核查原則上需24小時,考生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和學歷學位信息補充,以免錯過報名。
(4)注冊信息在線核驗通過的報考人員可直接報名;“未通過”或“需現場核查”的報考人員在填報信息后,須在報名系統(tǒng)按要求上傳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圖片。
2.登錄、上傳照片、填報信息
新注冊的考生:上傳的照片須為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JPG或JPEG格式。近期標準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該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tǒng),請上傳照片時慎重選用。
3.選擇考試項目、報名地
4.錄入、檢查并保存報名信息
5.選擇辦理方式(報名承諾制)
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報考人員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或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即選不承諾的,不可逆轉回承諾,請考生審慎選擇。
6.確認報名信息
報名信息確認前應認真核查并保證證件類別、證件號碼、姓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yè)、科目信息、手機號碼、電子郵箱、工作單位、詳細通信地址和郵政編碼等準確無誤。報考人員注冊時如遇生僻字不能正常輸入,請與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聯(lián)系。報名信息確認后,報考人員不得自行修改。如發(fā)現有誤,考生通過廣東人事考試網“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業(yè)務辦理系統(tǒng)”(http://gdrsks.oumakspt.com:82)在線申辦更正。
7.簽署告知承諾書或上傳證明材料、確認信息
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的,閱讀并簽署《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需先按報名系統(tǒng)提示或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guī)定及時上傳證明材料,待審核通過后才可繼續(xù)報名繳費。為免耽誤報考,請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考生在報名時間結束前及時上傳證明材料(建議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如因考生個人原因上傳不及時造成審核時間截止無法報考,后果自負。
8.繳費
廣東省統(tǒng)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報考人員完成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因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項目較多,具體的報名操作流程最終以考生實際登錄系統(tǒng)后的操作為準。
(五)專業(yè)工作年限如何計算?
以當年度報考條件規(guī)定為準。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一般為報考年度的12月31日;用全日制學歷(位)報考的,專業(yè)工作年限原則上從畢業(yè)后參加工作開始計算;用非全日制學歷(位)報考的,業(yè)余學習期間,可以累計計算專業(yè)工作年限,但脫產學習的,脫產學習期間不計算專業(yè)工作年限。但報考條件有明確規(guī)定畢業(yè)后或獲得某種資格證書后的,按獲得相應畢業(yè)證書(資格證書)后開始計算。
(六)所學專業(yè)不在報考條件規(guī)定的專業(yè)目錄內是否可以報名?
報考條件對所學專業(yè)有要求的,如所學專業(yè)未列入所規(guī)定的專業(yè)目錄內,原則上不能報考。但如報考人員報考或核查時能提供學校專業(yè)課程設置、培養(yǎng)計劃等材料,且其必修主干課程與報考條件要求專業(yè)的主要課程相一致或基本一致,可以參照報考。
(七)失業(yè)人員或靈活就業(yè)人員能否報名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
如果報考條件要求有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并有工作年限要求,原則上要有工作單位。如果報考條件沒有限制一般可自由報考(如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yè)技術資格(水平)考試、翻譯專業(yè)資格考試)。學生無工作單位的可在【工作單位】填寫所在學校;失業(yè)人員或靈活就業(yè)人員建議如實填寫。
請報考人員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在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報信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如在報考時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的,請按規(guī)定上傳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由工作單位或檔案所在單位出具)進行人工核查?!竟ぷ鲉挝弧渴菆竺到y(tǒng)的必填項。
(八)網上繳費后如何開具紙質票據?
如需開具電子票據的考生,可在完成繳費后直接在廣東公共服務支付平臺查詢打印電子票據,考試機構不再提供開具非稅票據,具體操作方式詳見廣東人事考試網-報考文件-辦事指南欄目下“廣東省人事考試局人事考試網上繳費及開票指引”(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
(九)已扣款但系統(tǒng)仍顯示未繳費怎么辦?
報名人數較多時,系統(tǒng)繁忙會導致部分網上繳費交易信息未能及時反饋。請查詢您的賬上是否已扣款,如已扣款則說明繳費已成功。系統(tǒng)會在24小內審核對賬,請待系統(tǒng)處理后,再在報名系統(tǒng)的支付頁面點擊查詢按鈕,查詢繳費狀態(tài)。
(十)已經繳費成功,第二天還是顯示未繳狀態(tài)的應如何操作
請核實是否在成功繳費后又回去修改信息重新確認信息,這樣操作系統(tǒng)會生成了另一訂單號,導致收不到交易反饋結果。如有上述操作的,建議報考人員重新繳費一次,考試報名截止后將進行對帳,重復繳費的將原路退回。如無重新確認的,請在繳費頁面點擊查詢按鈕,主動查詢結果。
(十一)重復繳費怎么辦?
考試報名截止后將進行對帳,重復繳費的將原路退回。
(十二)報名階段沒有及時繳費,是否能補交?
根據國家和省的規(guī)定,一旦超過繳費截止時間,考生無法再進行報名費補交。
(十三)報名時填報信息錯誤怎么修改?
1.考試報名期間
(1)未確認報名信息時,可自行修改。已確認報名信息的請登錄廣東人事考試網(http://rsks.gd.gov.cn/)點擊“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業(yè)務辦理系統(tǒng)”提交修改申請。
(2)【報考專業(yè)】【級別】【科目】根據報考規(guī)定,一經簽署承諾確認信息并完成繳費后,不可修改,不可以增加或減少報考科目。
(3)【考生相片】根據國家、省下發(fā)的相關通知規(guī)定及報考須知精神,考生在注冊時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tǒng),原則上一經上傳不得修改。
2.打印準考證期間
打印準考證期間,如發(fā)現【姓名】【證件號碼】【性別】等個人信息有誤,要在準考證打印時間截止前通過廣東人事考試網(http://rsks.gd.gov.cn/)點擊“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業(yè)務辦理系統(tǒng)”提交修改申請。
(十四)遇到報名系統(tǒng)技術問題如何解決?
在各網報系統(tǒng)報名時,如遇技術方面的問題,可通過撥打服務電話或發(fā)送郵件的方式解決。
1.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報名平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login/initLogin.htm),技術支持電話:010-86482871。
2.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yè)資格網(http://www.ruankao.org.cn),全國軟考辦電話:010-68607734,信息系統(tǒng)反饋專用郵箱:support@ruankao.org.cn。
3.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http://123.56.228.71/),咨詢電話:020-37605711。
(十五)如何領取準考證?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錄廣東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詳見對應的報考須知。
(十六)報名系統(tǒng)的用戶名、密碼忘記了怎么找回?
報名系統(tǒng)的用戶名、密碼查詢等業(yè)務事項可通過登錄廣東人事考試網(http://rsks.gd.gov.cn/)點擊“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業(yè)務辦理系統(tǒng)”在線申辦。
(十七)可以讓別人或培訓機構幫忙報名嗎?
符合條件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應按規(guī)定通過正規(guī)渠道報名,切勿輕信虛假宣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的各項職業(yè)資格考試均按照要求實行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考生要如實填報信息,誠信參考,切勿委托他人或機構填報本人報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書面(含電子文本)承諾。
(十八)怎樣理解“學歷”“學位”要求?
報考者應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學位,用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專業(yè)報考,報考者所學專業(yè)按所獲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名稱為準。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guī)學歷或學位。
(十九)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能否報考?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二十)考試中心有沒有組織培訓?
國家未指定任何培訓機構開展職業(yè)資格考試培訓工作,報考人員要警惕不法培訓機構所謂“保過”等招搖撞騙行為,謹防上當受騙。
七、參加考試有哪些注意事項?
(一)考試地點會安排在哪里?
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為為準,建議考生在考試前一天熟悉考場地址和交通路線。
因我市考場資源緊張,故不排除在番禺、花都、南沙、增城、從化等區(qū)設置考點考場的可能性,如因此給廣大考生參考造成不便,請予理解。我們將嚴格按上級有關要求,隨機編排準考證。考點考場由系統(tǒng)隨機編排,與考生報考專業(yè)(職位)、本人戶籍、工作和學習單位、住址所在區(qū)域以及報名交費的先后順序等信息項并無關聯(lián)。
(二)參加考試要帶什么證件?
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參加考試,具體以準考證為準。若考生身份證丟失,需在考前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或開具用于本次考試的臨時身份證明(詳情可查看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人事考試中身份證使用問題的解答》(http://rsks.gd.gov.cn/zwgk/zcjd/content/post_1130106.html)。
(三)考試過程中有什么注意事項?
1. 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題本、題卡(紙)和作答信息,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2. 考生在考試期間,要遵守考場規(guī)則,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從試題作答要求。若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認定和處理。涉嫌組織考試作弊、代替考試等犯罪活動的,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四)考生不實承諾如何處理?
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jiān)管中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
報考人員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公安機關。
(五)考試過程中出現違紀違規(guī)行為將如何處理?
對考試過程中的違紀違規(guī)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有關規(guī)定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1號)等法律法規(guī)進行嚴肅處理。
八、考試成績如何查詢以及合格標準是怎樣劃定的?
各項考試的成績公布時間、合格標準的劃定及成績的查詢方式詳見對應的報考須知。常用成績查詢網站如下:
1.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
2.中國計算機技術職業(yè)資格網(http://www.ruankao.org.cn)。
3.廣東人事考試網(http://rsks.gd.gov.cn)。
九、成績是否有有效期?
(一)非滾動考試項目
非滾動考試項目,成績當次或當年有效,要求報考人員必須在一次考試中報考規(guī)定的所有科目,并且各科成績全部合格,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滾動考試項目
滾動考試項目,要求報考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考試次數內報名并參加該項考試規(guī)定的所有科目或部分科目,并且各科成績全部合格,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滾動考試原則上一般每年組織一次,如果該考試項目要求在兩次考試內必須通過所有科目,通常稱成績有效期為兩年,即滾動期為兩年。
滾動期以連續(xù)的考試次數計算,以滾動期兩年的為例:2019年、2020年為一個滾動期;2020年、2021年為一個滾動期;2021年、2022年為一個滾動期。
詳見對應的報考須知。
十、如何申請成績復核?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程>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1] 18號)要求,考試成績公布后申請復核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成績按照《申請成績復查辦理流程》(http://rsj.gz.gov.cn/ywzt/rcgz/rsks/tzgg/content/post_7975216.html)規(guī)定辦理。
十一、考試合格后還需要進行人工核查嗎?
(一)哪些情況需要進行人工核查?
在考試成績發(fā)布后10個工作日內,對全科考試成績達到合格標準的,且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已作出承諾但報名時在線核查狀態(tài)為“未通過”或“需現場核查”的4類考生的報考條件實施在線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考生須按照廣州市人事服務中心要求及時登錄廣東人事考試網(http://rsks.gd.gov.cn/)點擊進入“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業(yè)務辦理系統(tǒng)”補交。
(二)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廣州市報名點的考生如何提交人工核查資料?
請注冊、登錄“智慧人才家園系統(tǒng)”選擇“廣州市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管理平臺”(https://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home.aspx)按考生業(yè)務辦理欄目提示,按要求上傳資料。
首次使用系統(tǒng)必須先注冊。成功登錄后,在人事電子政務系統(tǒng)應用中選擇“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服務管理平臺”。如果界面中沒有“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服務管理平臺”,則點擊“添加應用”,添加該平臺即可。
十二、考后全科成績合格人員公示工作怎樣安排?
對報考人員的報考條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開展核查和日常監(jiān)管??荚嚦煽儼l(fā)布后,將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業(yè)務專題-人事考試”欄目對已作出承諾且全科成績合格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內,我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受理單位和群眾的監(jiān)督舉報。
(一)在核查或日常監(jiān)管中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合格證明的,資格證書或合格證明無效。
(二)報考人員應接受并配合各地市人事考試機構的核查。打印準考證前,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試報名無效,不予辦理準考證;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十三、證書如何發(fā)放和查詢?
(一)紙質證書
合格人員紙質證書由考生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負責發(fā)放,廣州考區(qū)的考生可訪問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業(yè)務專題-人才工作-人事考試-領證通知”專欄(http://rsj.gz.gov.cn/ywzt/rcgz/rsks/lztz/)了解各項考試證書的具體發(fā)放時間。合格人員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的“證書查驗”欄目查詢資格證書辦理進度及驗證證書信息。
(二)電子證書
1.參考文件
(1)《關于推行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21〕211號)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1〕97號)http://www.cpta.com.cn/notice/957.html
(3)《關于停止上線我省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粵人社函〔2022〕24號)https://ggfw.hrss.gd.gov.cn/zjzsh/
2.電子證書在哪里可以查詢驗證?
(1)大部分考試項目已在全國推行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電子證書,如:注冊城鄉(xiāng)規(guī)劃師、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等。這些考試項目的電子證書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進行下載和查詢驗證,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電子證書下載的具體操作方法詳見以下鏈接:http://www.cpta.com.cn/E-certDownload.html。電子證書的常見問題解答詳見以下鏈接:http://www.cpta.com.cn/question/959.html。
(2)部分考試項目的電子證書由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fā),如: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yè)技術資格、二級建造師等。這些考試項目的電子證書可通過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服務平臺或廣東人事考試網登錄“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電子證書系統(tǒng)”,或通過手機微信登錄粵省事“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電子證書”欄目,進行查詢、下載或打印,電子證書在全省范圍內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效力。《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電子證書系統(tǒng)操作說明》詳見以下鏈接:https://ggfw.hrss.gd.gov.cn/zjzsh/。
十四、紙質證書遺失或損毀的應如何補辦?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1〕97號)規(guī)定,推行電子證書后,紙質證書仍按照原方式制發(fā)。已制發(fā)的紙質證書遺失、損毀,或者逾期不領取的,不再辦理補發(fā)。對于未在全國或省推行電子證書的資格考試項目,持證人員仍可仍按以下方式辦理證書補發(fā):
2002年后(含2002年)在廣州市報名點考試成績全科合格且符合報考條件的持證人員如需補辦證書請按照《關于公布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證書網上補換發(fā)和全國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證書網上補發(fā)事項的通知》(http://rsj.gz.gov.cn/ywzt/rcgz/rsks/tzgg/content/post_2410624.html)規(guī)定辦理。
注意事項:
1.用第一代居民身份證(15位,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報考,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補辦證書的,證書仍舊顯示第一代居民身份證號。考生使用時需同時提供戶籍證明。
2.2014年及以后的二級建造師不再補辦紙質證書,如考生證書遺失 請指引考生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網首頁“廣東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電子證書”下載使用。
十五、為何查詢考試成績時顯示“-1”“-2”“-4”?
“-1”代表缺考,說明考生報名但未參加考試。
“-2”代表違紀,說明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發(fā)生。
“-4”代表成績無效,說明考后發(fā)現因報考條件不符或者存在其它違紀行為導致科目成績無效,或雖無違紀違規(guī)行為但未按考試要求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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