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云南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時間通知公布,2023年云南社會工作師考試定于6月10、11日,報名時間為4月12日至4月19日,繳費時間為4月12日至4月20日,現場人工核查時間為4月12日至4月19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6月5日起,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報考。
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云南考區公告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23〕19號)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總體要求
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全程實行告知承諾制。根據告知承諾制要求,報考人員須承諾填報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確認本人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書》,并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
本次考試強化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現工作地或戶籍地須在云南省區域內,滿足其一,且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便可在云南考區報考。考試管理部門將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嚴格核查報名材料,嚴厲打擊有組織的跨區域團伙作弊、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
(一)考試時間與科目
6月10日
下午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6月11日
上午 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下午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14:00-17:00 社會工作實務(高級)
(二)考試地點
考試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報名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報名條件規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民政部關于印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18〕2號)報名條件規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解釋為“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和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及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持有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或嚴重于二級)者可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力障礙人員,須在報名期間向云南省人事考試院申請使用專用考場。
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或高級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三)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熱愛社會工作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
3.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后,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四、報名時間及流程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限內,進行網上注冊、報名、繳費。
(一)報名時間節點
1.報名時間:4月12日9:00—4月19日17:00。
2.繳費時間:4月12日9:00—4月20日17:00。
(二)報名網址
網址為: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或zg.cpta.com.cn/examfront(報名登錄界面)。
(三)報名流程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本公告,按系統提示選擇“云南省”填寫報考信息。
1.網上注冊
之前從未在中國人事考試網注冊的報考人員,須提前完成注冊。已經在中國人事考試網注冊過的人員無需重新注冊,使用原賬號登陸報考。注冊流程如下:
(1)在報名登錄界面,點擊登錄按鈕下方“新用戶注冊”,進入報名協議界面,認真閱讀并接受報名協議。
(2)閱讀“注冊須知”后點擊“下一步”按鈕,進入注冊信息錄入界面,按照要求錄入數據,完成后輸入驗證碼,點擊“提交”按鈕,再次確認個人信息,驗證無誤后完成注冊信息錄入。
(3)報名系統自動核驗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4)上傳個人照片,此時上傳的照片將直接用于制作資格證書,一經上傳完成不得修改。照片文件上傳前,要使用“全國資格考試網報平臺證件照片審核處理系統”按要求處理(此軟件在中國人事考試網首頁“工具下載”欄目下載;只有審核工具軟件處理生成的照片才能識別上傳,使用其它軟件處理的照片無法上傳至報名系統;已注冊考生的非白底照片可繼續使用,新注冊報考人員須按新規提交白底照片)。
注冊完成后,報考人員須保管好本人的用戶名及密碼,以防影響報考及后續流程。
2.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使用本人注冊的賬戶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選擇考試項目和報名省市后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流程如下:
(1)仔細閱讀報考須知和報考條件說明,確定自己符合所有報考條件后進行信息填報。
(2)報名信息填報,要如實、準確填寫本人信息。
(3)選擇是否使用告知承諾方式,如選擇不使用或選擇使用后撤回,將無法再改回告知承諾方式報名,須進行現場核查。現場核查地點及聯系方式見《云南省各州(市)社工考試資格核查地點及聯系方式》(附件2)。核查時間:4月12日至4月19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現場核查需準備的材料: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②《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云南考區報名誠信承諾書》(附件1);③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其余考生如未接到單獨通知,報名期間無需到現場核查。
(4)核對信息無誤后再進行“確認”操作,信息確認后,報考人員將無法自行修改報名信息。
報考人員應根據本人報名至考試時穩定居住地就近選擇“地市”和“核查點”。
3.網上繳費
信息確認并通過報名系統自動核驗后即可在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在繳費前務必再次核對報名信息,繳費確認后所有信息不可修改,已繳費即視為報名成功。
(1)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按照《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招標師職業資格考試等17項考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云人社發〔2016〕38號)的規定,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每人每科61元,主觀題每人每科65元。
(2)高級社會工作師
按照《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161號)的規定,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9元。
4.準考證打印
6月5日起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盡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并認真閱讀和知曉《報考須知》,以及本考試相關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考試實施辦法中關于考試報名條件的規定。報名時有義務如實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
2.首次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完成用戶注冊,網上報名系統在線核驗報考人員身份信息、學歷學位信息。提交注冊信息24小時后可登錄報名系統報名,如有未完成核驗的項目,報名時會有相應的提示信息,須待核驗完成后方可報名。報考人員必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
3.已注冊的報考人員不需重新注冊,但報考前應提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補充完善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提交補充信息24小時后可登錄系統報名,如有未完成核驗的項目,報名時會有相應的提示信息,須待核驗完成后方可報名。報考人員必須在報名前預留充足時間、提前完成用戶注冊。
4.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驗不通過的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期間,完成報名信息填報后,上傳與本人填報信息一致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電子照片。
5.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現工作地或戶籍地在云南省區域內的人員方可報名參加考試。資格審核部門通過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對報考人員的戶籍、社保及工作單位等信息進行核查。發現不符合“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情況的,按虛假承諾處理。
6.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須進行現場資格核查。現場核查地點及聯系方式見《云南省各州(市)社工考試資格核查地點及聯系方式》(附件2)。核查時間:4月12日至4月19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現場核查需準備的材料: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②《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云南考區報名誠信承諾書》(附件1);③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如未接到單獨通知的考生,報名期間無需到現場核查。
7.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核查部門要求辦理相關事項的,按報名無效或成績無效處理。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五、成績管理、合格人員公示及證書領取
(一)成績查詢
報考人員于2023年8月下旬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成績,成績公布起始時間以該網站公布時間為準。
(二)成績管理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客觀題)2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主觀題)3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實務(高級)”(主觀題)1個科目,應試人員通過該應試科目,可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考試成績達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取消相應科目考試成績:
1.填報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信息或填報虛假信息的;
2.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考后現場資格復審的;
3.無法在規定時限內提供相關材料的;
4.其他按規定不應給予達標認定的。
(三)公示
成績合格人員、擬取得證書人員將在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專欄(hrss.yn.gov.cn/ynrsksw)公示,公示期間集中接受監督舉報。同時,還將抽取部分人員進行考后現場資格核查。
(四)證書領取
證書領取方式分為郵寄領取和現場領取。公示期滿,選擇郵寄領取證書的人員自行登錄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專欄(hrss.yn.gov.cn/ynrsksw)左側“網上考務”欄目中的“證書辦理”按鈕,選擇證書郵寄。在規定時間內未選擇證書郵寄的,由本人到報名點現場領取證書,不得由他人代領。
六、資格核查
資格核查貫穿報名、考試、證書辦理及執業等全過程,考試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將通過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社保數據比對、現場核查等方式對報考人員填報的戶籍、學歷學位、工作單位等信息進行核查,核查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和屬地化管理要求。在核查工作中,如需報考人員提供相關材料進行驗證的,報考人員須予以配合。報名結束至考試前,核查不通過的,報名無效;考試成績公布后,核查不通過的,成績無效;領取資格證書后,經查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屬地化管理要求的,證書無效。
對不實填報、虛假承諾、違規參考等行為將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接受“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失信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考試大綱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2018年修訂版)》為準。
(二)高級社會工作師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社會工作實務(高級)考試大綱》為準,見民政部網站(www.mca.gov.cn)。
八、重要提示
(一)考試所有信息均以官方網站發布的為準,考試公告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布的官方網站為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專欄(hrss.yn.gov.cn/ynrsksw),網絡報名和成績發布官方網站為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
(二)做好疫情防控。應試人員應嚴格按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有關要求,做好個人防護。
(三)報考人員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四)應試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規則,嚴守考試紀律,自覺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
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應試人員考試中要保護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題卡防止被抄襲。
(五)應試人員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與報名時一致)進入考場。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開考2小時后方可交卷退場。
(六)應試人員應考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和使用電子計算器。除上述物品外,嚴禁將各類手表和各種電子、通信、存儲設備(如各類手機、電子手環等)與考試相關的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否則按違紀處理。
(七)應試人員應按規定和要求作答,務必準確、完整填寫姓名、準考證號、試卷代碼等信息,不按要求和規定作答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擔。
(八)報考人員提交的個人聯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機號碼、電子郵箱、詳細通信地址等),將作為本考試文書(包括但不限于各種通知、告知、處理決定等)經本人確認可收悉的送達地址。相關文書發送至送達地址,即視為送達。個人聯系方式發生變更的,須及時登錄報名系統修改聯系方式信息。
(九)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違法行為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有關規定,給予其當次該科考試成績無效或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等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投訴舉報電話:0871—63632444、63630349
投訴舉報郵箱:ynrsksw2017@163.com
附件:
云南省人事考試院
2023年4月7日
原文:
http://hrss.yn.gov.cn/ynrsksw/i1085.html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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