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西藏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時間通知公布,2023年西藏社會工作師考試定于6月10、11日,報名時間為4月13日至4月20日,現場人工核查時間為4月13日至4月21日,繳費時間為4月13日至4月22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6月6日-9日,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報考。
關于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西藏考區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9號)安排,現就做好我區202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6月10日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中級)
6月11日
0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14:00—17:00 《社會工作實務》(高級)
本次考試考點統一設在拉薩市。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報名條件規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民政部關于印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18〕2號)報名條件規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詳見附件1)。
本次考試實行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在西藏區域內,方可在西藏考區報名參加考試。
三、告知承諾制有關事項說明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將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信息后,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以及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一)選擇告知承諾制且線上核查通過人員的辦理方式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不實承諾可能承擔的責任、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考前無須提供有關證明,依據告知承諾制辦理報名相關事項。
2.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包括:
(1)已知曉告知事項;
(2)已符合報考條件;
(3)填報的信息真實、客觀;
(4)愿意接受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并接受處理。
3.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撤回承諾。撤回承諾后,報考人員須進行現場人工核查,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該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現場人工核查適用人員的辦理方式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仔細了解相關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符合報考條件所需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考試組織機構的核查權力和報考人員的配合義務等,由本人在網上報名系統填報信息后,按報名地考試組織機構有關規定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報考期間將對所有報考人員實施全程社會監督和加強全面管理。若一經發現報考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三)不實承諾的處理
考試前,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給予其考試報名無效的處理,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考試后,考試組織機構在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得考試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
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處理。
報考人員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四、報名流程
(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4月13日—4月20日。
報名網站: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建議使用360安全瀏覽器極速模式進行報名。
(二)報名程序
1.網上注冊
請報考人員盡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報考條件說明。首次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的報考人員須先進行網上注冊,填報個人身份信息、上傳經照片審核工具處理的本人半年內白底證件照片。(未經審核工具處理的照片,系統無法識別,將影響后續報名操作)。考試合格后,報考人員網上注冊報名時所上傳的照片,將直接用于制作資格證書,一經確認不得修改。
實行告知承諾制后,首次報考人員應在報名前完成用戶注冊,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無需重新注冊,但須補充完善相關注冊信息。網上報名系統將對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注冊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提交注冊信息24小時后,系統顯示出核驗結果即表明在線核驗已完成,報考人員須繼續進行網上報名。
2.網上報名
注冊成功后,考生登錄服務平臺,點擊左側“進入網上報名”欄目,選擇相應級別考試,下一步報考省份選擇“西藏”,進入報考信息填寫頁面,請考生按照要求進行填寫。
成功填寫報考信息后,請再次認真檢查,確認無誤后點擊“報名信息確認”(報名信息確認后,考生將無法修改報名信息,請謹慎確認信息)。
(三)資格核查
1.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
注冊時,身份信息和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查結果為“核查通過”且選擇并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報考人員,無需進行現場人工核查,系統將自動核查其報名資格,通過后直接繳費完成網上報名工作,屆時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即可。
2.現場人工核查方式辦理
未通過系統資格核查或者不選擇/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報考人員,須進行現場人工核查。
現場人工核查適用人員范圍:
A.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B.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C.撤回承諾申請的;
D.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
現場人工核查須提供以下材料:
A.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同時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一份,提供專科、本科、研究生學歷中符合報名條件的任何一個學歷(學位)即可;
B.所在單位開具的“從事社會工作”經歷證明材料1份;
C.中專(高中)學歷報考社會工作師(中級)的人員,須提供已取得的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復印件1份;報考高級社會工作師的人員,須提供已取得的社會工作師(中級)職業水平證書復印件1份。
現場人工核查時間:4月13日—4月21日(9:30-13:00 15:30-18:00)正常工作日進行。
現場人工核查地址:西藏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拉薩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資源市場綜合服務樓4樓406辦公室,0891-6845920)。
(四)網上繳費
請通過線上資格核查或現場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及時登錄網報平臺完成網上繳費工作。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網上繳費時間:4月13日—4月22日,截止時間為4月22日23:59。
收費標準
根據《關于調整及新增全區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藏發改價格〔2020〕298號),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初、中級收費標準為85元/科、高級收費標準為220元/科。
(六)準考證打印
請已繳費的考生,于6月6日—9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注意事項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客觀題)2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主觀題)3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實務(高級)”(主觀題)1個科目,應試人員通過該應試科目可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二)考生應考時,攜帶的文具僅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和使用電子計算器。
(三)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為杜絕考場抄襲等作弊行為,閱卷時將對所有考生答案等進行比對分析監測,無論抄襲、被抄襲或試卷答案雷同,均取消考試成績。
(四)屆時,考試成績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統一公布。成績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請各科目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按照中心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稱:西藏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考后資格復核,凡未按規定要求和時限提交復核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復核未通過的人員取消考試成績或不予核發證書。
(五)初中級考試大綱以《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2018年修訂版)》為準,“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高級社會工作者考試大綱以《社會工作實務(高級)考試大綱》為準,詳見民政部網站(www.mca.gov.cn)。
考試咨詢電話:0891-6845920、6327335
附件:1.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條件
2.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圖
西藏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
2023年4月11日
附件1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包括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二)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高級社會工作師
報名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熱愛社會工作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
(三)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后,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三、補充說明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解釋為“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和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及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持有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或嚴重于二級)者可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力障礙人員,須在報名期間向西藏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申請使用專用考場。
附件2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操作流程圖
原文:
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889364168573091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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