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南京考區)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寧財會通〔2023〕26號
各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北新區教育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江蘇考區)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蘇財會〔2023〕33號)要求,2023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中級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定于2023年9月舉行。現將2023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南京考區)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具體條件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上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上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3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中級資格考試報考人員在江蘇省會計信息管理系統中的相關信息(包括歷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信息)是判斷其會計工作年限的參考依據。
二、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中級資格考試于2023年9月9日至11日舉行,共3個批次,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9月9日至11日 | 8:30-11:15中級會計實務 |
13:30-15:45?? 財務管理 | |
18:00-20:00?? 經濟法 |
三、考試大綱及考試用書
(一)考試大綱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會計資格考試大綱。
(二)關于考試用書。全省不統一征訂考試用書。報考人員可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進入“考試用書訂購”系統選購或者通過正規書店購買。
四、報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
我市中級資格考試報名信息全部從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中調取。凡當前從事會計工作或者具有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的報考人員,應先登錄“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http://kj.jscz.gov.cn)進行注冊登記,完成信息采集并通過審核后方可報考。為了確保網上報名有序進行,請報考人員務必于報名系統開放前完成信息采集。已經完成信息采集且不需要修改的報考人員可直接進入網上報名階段。
(二)網上報名
2023年6月25日至7月7日12:00,根據屬地原則,南京考區報考人員完成信息采集后,進行網上報名,具體步驟如下:
1.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址:http://kzp.mof.gov.cn)進行注冊并完成實名認證,報名系統將從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中調取報考人員信息,報考人員核實相關信息并補充完善(報考人員的聯系電話及地址務必準確無誤,以免影響后期證書郵寄)。
2.上傳照片。該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試進場人臉識別驗證、會計資格證書。報考人員須準備標準證件數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對照片格式進行預處理后再上傳。照片必須為本人原圖,不能P圖,否則將無法通過考試進場人臉識別驗證。
3.上傳審核資料(原件掃描上傳)。請根據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資料。證明材料照片要求jpg格式,照片要求寬大于等于700像素,高大于等于700像素,文件大小不超過200KB。
(1)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對于國(境)外學歷學位審核按照蘇財會函〔2019〕6號文執行。
(2)符合中級資格報名具體條件(6)的,提供相關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掃描件。
(3)南京市在職在崗人員2023年屬地證明(醫療、生育保險繳費證明可通過“我的南京”APP開具:健康-醫保服務-醫保參保證明;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繳費證明可通過“江蘇智慧人社”APP開具:個人權益單-江蘇省社會保險權益記錄單(參保人員)/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權益記錄單(參保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可通過“南京公積金”APP開具:貸款業務-證明材料下載-繳存明細證明打印;個人所得稅繳存記錄證明可通過“個人所得稅”APP開具:辦稅-證明開具-納稅記錄開具。以上證明提供任一項即可)。
上一年度參加過中級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跨省人員除外),無須上傳審核資料,考生注冊后自動審核通過直接進入繳費環節(系統自動判斷)。
(三)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統一實行網上審核,從2023年6月25日開始,初次提交審核資料截至7月7日12:00;退回修改后再次提交審核資料截至7月10日12:00,審核工作截至7月10日15:00結束。
各區財政局應在規定時間內,對照報名條件做好審核工作,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人員,一律不予通過資格審核。
(四)網上繳費
2023年6月25日至7月10日18:00,資格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根據系統提示繳納有關考試費用。已在網上報名但未成功繳費的,視同放棄報名。繳費確認后,不再辦理退費。
依據蘇價費函〔2011〕30號規定,全省會計中級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1、報名費,每人10元;2、考試費,每科60元。(提示:考生繳費完成后,如果系統未提示繳費成功,務必先核實賬戶信息,切勿連續重復操作繳費環節),保持繳費(微信、支付寶、銀行卡)賬號暢通,當年切勿注銷賬號。
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根據系統提示選擇是否下載打印電子發票,各地財政部門不再提供紙質票據。如忘記打印,后期可下載“蘇服辦”APP,登錄后點擊“江蘇省財政電子票夾”,下載相應的電子票據。
(五)準考證打印
2023年8月31日至9月11日,報考人員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確認本人參加考試的時間、地點及考生須知,并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相關信息必須和身份證一致,否則禁止參加考試。報考人員務必保存好準考證,用于后期成績查詢。
五、成績查詢
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將于2023年10月31日前公布。屆時,考生可憑身份證和準考證號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查詢。
考試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將對合格人員相關信息進行復核、確認。如報考人員發現信息錯誤,在此期間可聯系報考所在區財政局申請修改。如考生對分數提出疑義,可向報名所在區財政局提出復核申請。區財政局負責匯總并上報,市財政局負責提供相關科目的明細分值,由各區財政局反饋給考生。
六、證書發放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級資格證書。
因中級資格證書須由人社部統一印制,具體發放時間另行通知,考生可關注南京市財政局官方網站及微信公眾號通知公告。考試管理機構只發放證書,不再發放《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資格登記表》。
2023年度中級證書發放采取郵寄到付的方式,通過中國郵政EMS統一從南京送達至考生本人簽收。
在證書領取前,考生可以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打印成績合格單或者向省財政廳申請資格登記表作為證明辦理相關事項。
七、報名咨詢電話:
審核點 | 咨詢電話 | 審核點 | 咨詢電話 |
玄武區 | 025-83682576 025-83682388 | 秦淮區 | 025-84556289 |
建鄴區 | 025-87778277 | 鼓樓區 | 025-83230223 |
浦口區 | 025-58311877 | 棲霞區 | 025-85393174 |
雨花臺區 | 025-52422060 025-52883464 | 江寧區 | 025-52288460 |
六合區 | 025-57751370 | 溧水區 | 025-57207224 |
高淳區 | 025-57316109 | 江北新區 | 025-57011659 |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各區財政局應按統一規定的時間、程序組織轄區內網上報名工作,嚴格按照全國統一的考試報名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核工作。
(二)承擔考試任務的各區應認真負責,精心細致做好考務管理各環節工作。在規定時間完成對所有考點、考場和考試機器的檢測等工作,完成對監考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做好防范和打擊考試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2023年10月10日前,各區財政局向市財政局報送2023年度考試工作總結。
南京市財政局 ??????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5月22日
來源:
http://czj.nanjing.gov.cn/njsczj/202305/t20230523_3917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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