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辦公室關于組織實施2023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云南考區)的通知
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根據《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管理司關于組織實施2023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通知》(市場函〔2023〕24號)要求,文化和旅游部定于2023年11月25日舉行筆試(面試時間詳見準考證)。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
(三)身體健康;
(四)具有適應導游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
二、報名程序
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形式進行,報名程序包括提交報名信息、報名信息審核、交費和下載準考證4個環節。
(一)提交報名信息
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14日17:00,考生可通過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提交報名信息,網址為https://mr.mct.gov.cn(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報名入口)。考生須上傳符合要求的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證件照片、身份證掃描件(包括正、反兩面,考試日期須在身份證有效期內)、學歷證書掃描件并填報相關信息,上傳材料的具體要求參見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
考生不得在多地重復報名。
(二)報名信息審核
2023年7月10日9:00至8月21日17:00,各審核點對考生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審核。報名信息審核通過后,考生報名信息不再予以變更。
(三)交費
考生通過報名信息審核后,2023年7月28日9:00至8月28日17:00網上交費。交費成功后,考生因個人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四)下載準考證
2023年11月20日9:00起,考生可通過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準考證并自行打印。報名信息審核未通過或未交費的考生,不能下載準考證。
三、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考生報考全國導游資格考試,須同時參加筆試和現場考試(面試)。已經取得“導游資格證書”,需轉換其他語種的考生(以下稱“加試考生”)僅須參加現場考試(面試)。
(一)筆試(機考)
1.筆試采取機考方式進行,科目為政策與法律法規(科目一)、導游業務(科目二)、全國導游基礎知識(科目三)、地方導游基礎知識(科目四),現場考試(面試)科目為導游服務能力(科目五)。其中,科目一、二合并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科目三、四合并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每張試卷滿分100分,考試時間均為90分鐘。
2.外語考試科目。2023年考試設外語語種7個:英語、法語、朝鮮語、日語、泰語、越南語和老撾語。外語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筆試科目與中文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筆試科目相同。
3.考試方式。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考試時間規定,在準考證規定的考點完成計算機上機考試。
(二)導游服務能力(科目五)現場考試
1.現場考試主要考查內容為:導游景區景點講解能力、導游規范服務能力、導游特殊問題處理及應變能力等,滿分100分。
2.現場考試景區景點知識講解范圍
(1)普通話(12個):昆明市石林風景區、云南民族村、大理古城景區、大理市崇圣寺三塔文化旅游區、麗江市麗江古城景區、麗江市玉龍雪山景區、迪慶州香格里拉普達措景區、文山州普者黑旅游景區、紅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觀、中國科學院西雙版納熱帶植物園、澄江化石地自然博物館、保山市騰沖火山熱海旅游區。每位考生可以一次抽取三個景區景點,選擇其中一個進行講解。
(2)外語類(5個):昆明市石林風景區、麗江市麗江古城景區、迪慶州香格里拉普達措景區、中國科學院西雙版納熱帶植物園、紅河哈尼梯田文化景觀。每位考生一次性抽取一個景區景點,用所報考語種的語言對抽到的景區景點進行講解。
3.現場考試(面試)按《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現場考試工作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4.加試外語語種的考生,只參加該語種(科目五)考試。
5.2023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大綱可通過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門戶網站(www.mct.gov.cn)下載。
四、考試時間
五、收費
按照云南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云發改云價收費〔2010〕83號文規定收費,筆試(機考)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共計4科,云南省2023年按照45元/人?科收取筆試(機考)考試費用,現場模擬導游考試(科目五)按照100元/人?次收取。
六、開考城市、審核點設置
(一)審核點設置
全省外語類考生報考點統一設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培訓中心。16個州市共設18個網上審核點(其中昆明市設3個),網上審核工作由各審核點完成,各審核點原則上只分配1個審核賬號,考生報考量過大、審核任務過重的審核點可相應增加。
(二)開考城市設置
2023年暫設置如下9個開考城市:昆明市、昭通市、保山市、蒙自市、普洱市、景洪市、大理市、麗江市、香格里拉市(如有報考人數不足150人的城市,考生將就近劃入周邊開考城市,在準考證規定的考點完成面試考試)。
七、考試結果公布
考生的考試結果以筆試成績、現場考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滿足劃線要求為合格。加試考生的考試結果以現場考試(面試)成績滿足劃線要求為合格。考生的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2024年3月11日9:00起,考生可登錄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考試結果。
八、考試結果復核
考生需要對本人考試結果進行復核的,可自考試結果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考生參加考試的考點提出復核申請,復核結果為最終結果,不予再次復核。考試結果復核工作按《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辦理。
九、證書核發
對考試合格的考生,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核發“導游資格證書”。考生領取證書需提供與報名信息一致的材料原件,供發證人員核驗。
十、其他報考事項
(一)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報考要求
1.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游資格考試,按《關于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游人員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旅辦發〔2008〕174號)有關規定執行,報名過程中也可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供資格審核。
2.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須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供資格審核。臺灣居民參加全國導游資格考試的其他要求與大陸地區考生相同。
(二)中等職業學校旅游類專業報考要求2024屆中等職業學校旅游類專業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且取得畢業證書,方可領取“導游資格證書”。
十一、有關工作要求
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要高度重視考試工作,加強管理、落實責任、嚴肅紀律,確保2023年全國導游資格考試順利舉行。
(一)加強考試管理。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要加強對考試工作的全過程管理,嚴格報名信息審核工作,規范行政審批程序,切實維護好考試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權威性。
(二)落實考務責任。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要進一步落實考務責任,強化履責意識,提高履職能力。對在考試組織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推諉拖延、擅離職守、隱瞞實情、漏報謊報等違反相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嚴肅問責追責并予以通報。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嚴肅考風考紀。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考試違規違紀行為的發生,對于考試中出現的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查實立即依規予以嚴肅處理。
(四)依法依規考試。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及文化和旅游部對導游人員資格考試做出的相關規定,嚴禁各地、各部門組織強制性的資格考試考前培訓、指定考試教材或其他助考材料。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辦公室
2023年7月5日
來源:https://oss-cn-beijing.aliyuncs.com/ata-ers/usp/ueditor/uploadfile/202377/133225814719.pdf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