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3年出版資格考試時間為10月14日,寧夏2023年出版資格考試報名時間為8月4日9:00至8月17日23:00,繳費時間為8月4日9:00至8月18日23:00,準考證打印時間為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9:00。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直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23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廳發〔2023〕3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2號)要求,現就做好我區202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設初級和中級2個級別,初級設“出版專業基礎知識(初級)”“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初級)”2個科目;中級設“出版專業基礎知識(中級)”“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中級)”2個科目,各科目均為主、客觀題混合試卷。應試人員均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二、考試時間
三、報考條件
(一)在經國家出版主管部門依法批準設立的報紙、期刊、圖書、音像、電子、網絡等出版單位中,從事出版專業工作的出版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從事與出版物策劃、數字出版相關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的出版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二)報名參加出版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方略,忠于黨的出版事業;堅持黨性原則,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出版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認真履行出版工作職責使命;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熱愛出版工作,具備相應的出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照規定參加繼續教育。
(三)初級資格報考條件。除具備第二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2.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技術設計員或三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
(四)中級資格報考條件。除具備第二條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編輯、助理技術編輯、二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擔任非出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
(五)免試條件
2001年8月7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出版專業基礎知識”科目。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申請出版專業資格考試: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違犯出版法規受到嚴厲懲處。
3.有刑事犯罪記錄。
(七)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新聞出版署關于深化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10號),《原人事部 原新聞出版總署關于印發〈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86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中與報名有關的各項條件。
在報名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應上傳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在報名出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時,報考人員須上傳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意見書,并如實選填是否從事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出版工作。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四、報名事項
202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采用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考后現場資格審核確認。
(一)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23年8月4日9:00至8月17日23:00。在報名時間內,報考人員可登錄“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http://www.nxpta.com)“網上報名”欄目,進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系統不間斷接受報考人員預報名。報名系統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寧夏的報考人員報名。
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1.用戶注冊。注冊信息務必準確填寫本人姓名、身份證號、學歷學位(保存后不能修改刪除,只能增加,僅限填5條)。照片采用近期標準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報考人員上傳照片時,可使用網上報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審核工具審核通過后再上傳,以確保格式正確。照片必須清晰并反映本人特征,照片不合格的,需重新上傳。
新注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系統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核查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報考人員須在報名結束前24小時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等待在線核驗,注冊完成并核驗通過后方可繼續報名,報考人員務必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
2.選擇考試。報考人員根據需要選擇考試名稱和參加考試的省市考區。
3.填寫報名信息。報考人員報考前需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報考條件說明,逐項認真填寫報名信息,仔細核對填報證件類別、證件號碼、姓名、報考級別、報考專業、科目信息、電子郵箱、聯系電話、工作單位等準確無誤后,再點擊“確認”或下載打印“報名表”(打印的“報名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供報考人員留存備查)。
報考人員無法自行修改報名信息時,需先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下載中心”下載打印《應試人員信息更正申請表》,然后登錄“寧夏人事考試業務辦理平臺”,使用“信息修改”功能提交申請,并提交本人簽名的“應試人員信息更正申請表”電子圖片。
4.考生承諾。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報名通知內容及相關要求,本人須簽訂(提交)《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簽訂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中的政策規定、報考指南,詳細了解,正確操作。重點關注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報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條核查與監管條款中關于考試組織機構將在考前、考中、考后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開展核查的具體說明。
報告人員采用電子方式簽署告知承諾書(電子文本),一經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許代為承諾。
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自2023年報名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需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報名地考試機構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由于辦理學歷學位驗證/認證需要一定時間,報考人員需提前安排好驗證/認證事宜,以免影響報名。
5.現場核查。以下人員須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在網上報名結束前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進行現場核查。
(1)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事項的;
(2)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報名或撤回承諾申請的;
(3)身份信息、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無法在線核查或在線核查未通過的。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或者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提交的證明材料包括:
(1)學歷證明;
(2)學位證明;
(3)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工資流水、社保繳費記錄、勞動合同、單位工作證明等材料之一)。
(二)網上繳費。2023年8月4日9:00至8月18日23:00,經資格審查確認的報考人員,即可自行在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報考。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本次考試不設補報名,請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按照自治區價格管理部門有關文件規定,考生報名時須繳納報名費每人10元,考試費每人每科57元。繳費成功后,報名信息一律不能修改。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23年10月9日9:00至10月14日9:00。報考人員可登陸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站“準考證打印”欄目,使用A4紙自行從網上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須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持本人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件參加考試。
(四)咨詢電話。考試機構報名事項咨詢電話(工作日):
1.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0951)12333、5099130、5099163(技術咨詢)
2.銀川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0951)5555751、5555752
3.石嘴山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0952)2012599
4.吳忠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0953)2033664
5.固原市人事考試和人才交流中心:(0954)2662806
6.中衛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0955)7063920
五、考后資格核查。
考試成績發布后,成績合格擬取得證書的人員請及時關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發布的公告。考后資格核查采取對成績合格人員按15%的比例進行抽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虛假承諾的報考人員,宣布考試成績無效,不予退還報名費,追究不實承諾的責任并予以相應處理。
對“使用告知承諾制”報考并且學歷證書網上自動核驗通過的被抽查人員,須持符合報名條件的身份證、學歷證書、工作年限證明(工資流水、社保繳費記錄、勞動合同、單位工作證明等材料之一),在規定時間內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進行考后資格核查,逾期未進行考后資格核查的視為放棄擬取得資格。
六、證書制發
(一)電子證書。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推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的通知》(人社廳發〔2021〕97號)規定和要求,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電子證書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證書查驗”欄目進行下載和查詢驗證,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紙質證書。合格人員紙質證書由考生報名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負責發放,具體發放時間將由報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試機構通知。合格人員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的“證書查驗”欄目查詢資格證書辦理進度及驗證證書信息。
七、有關要求
(一)考試大綱。2023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以《全國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試大綱》(2023年版)為準。
(二)注意事項。考生應考時,攜帶文具僅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直尺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出版專業基礎知識(初級)”“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初級)”“出版專業基礎知識(中級)”“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中級)”均為主、客觀題混合科目(即主觀題科目),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三)違紀處理。報考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第十條、第十二條“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為五年”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四)日常監管核查。報考人員應按照有關規定接受并配合考試機構日常監管中的核查工作,發現不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考試報名無效,已繳費用不予退還;取得成績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取得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的,資格考試或者成績證明無效。考試結束后,報考人員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3年8月2日
來源:https://www.nxpta.com/zyjsryzgks/202308/t20230803_4973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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