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后資格審查開始!另附操作指南!
考生提交申請時間:8月15日(星期二)—8月23日(星期三)
一、審查對象
本次審查對象為在湖州市內參加2023年度考試成績全部合格且不使用“告知承諾制”的考生,以及成績全部合格并使用“告知承諾制”但學歷核驗未通過的考生。是否需要參加考后資格審查,以考生收到省人事考試院短信通知為準。考生如有疑問,可咨詢省人事考試院,0571—88395087。已列入公示人員名單的無需再進行考后資格審查(查詢地址:http://www.zjks.com/art/2023/8/14/art_1229635571_21372.html)。
二、審查分工
1. 市民政局負責全市范圍的審查咨詢以及市本級和在湖的省部屬單位考生審查;
2. 各區縣民政局或其委托的機構負責當地的審查咨詢和考生審查〔含在區縣的市省部屬單位〕;
3. 考生應當按照報考時單位的屬地原則選擇審查單位,處于失業狀態的,按戶籍、居住地順序選擇審查單位。
三、審查流程
1.選擇操作平臺
(1)電腦端:浙江政務服務網,網址:
http://www.zjzwfw.gov.cn/search/queryinfo/search.do
(2)手機端:浙里辦APP
2.選擇在線辦理
在操作平臺搜索欄中輸入“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后資格審查”,點擊“在線辦理”。
選擇浙江省湖州市任一入口。
3.進行在線填報
查看用戶須知,進入辦事流程。根據系統提示,填寫正確的學歷和專業類型。
選擇相應的審核機構,若選錯,申請可能會被退回。其中,南太湖新區的考生,可選擇吳興區民政局作為審核機構。
注意:如果不在考后資格審核名單的人員,是無法進入該服務事項提交申請的,系統提示如下。
4.上傳材料
根據頁面提示,上傳相關的審核材料。
核對信息,確定無誤后,點擊提交。
提交后,考生可在浙江政務網或浙里辦APP“我的—辦事記錄”中查詢辦理進度。(注意:考生按照系統要求提交相應的材料,并及時關注受理結果,如出現退回情況,則需根據退回原因,補齊相關資料,再次提交。原則上按照單位屬地原則選擇審查單位,處于失業狀態的,按戶籍、居住地順序選擇審查單位,請及時關注審核結果。)
5.審查及名單公示
市區縣民政部門或其委托的機構負責屬地的審查咨詢和考生審查(聯系方式詳見附件2),并上報審查結果,由省民政廳匯總后移交省考試院;省考試院按程序在浙江人事網(http://www.zjks.com)公示2023年度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名單。
四、有關問題說明
1.“社會工作”崗位的認定
指需要社會工作理念、方法作為專業指導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務的崗位。如制定、實施社會政策的黨政機關相關崗位,提供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相關崗位,村(居)委會成員和城鄉社區工作者等。
2.“工作年限”認定
在多個工作單位工作過的,社會工作“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計算時間截至報考當年12月。如考生在2022和2023兩個年度通過三門社會工作師考試的,計算時間截至2022年12月。以高中學歷報考社會工作師的,必須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3.“社會工作”專業認定
本科學歷的“社會工作”須在學歷證書上注明是“社會工作”專業,不包括“社會學”“社會保障”“社會政策”等專業。研究生學歷一般指持有“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如持有“社會學”碩士學位,須為“社會工作方向”。
4.逾期問題
8月23日24:00以后仍未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
五、附件
1. 市本級及各區縣考后資格審查咨詢電話
2.從事社會工作年限材料
市本級及各區縣考后資格審查咨詢電話
原文:
http://mz.huzhou.gov.cn/art/2023/8/15/art_1229207380_589329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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