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一級消防工程師、勘察設計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考試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公示及資格復審工作安排
各位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印發(fā)<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工作規(guī)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號)有關要求,現將我區(qū)2023年度一級消防工程師、勘察設計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考試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予以公示(名單見附件1、2)。公示時間為2024年1月23日至2月2日。
一、監(jiān)督舉報
公示人員在考試報名時均簽署了《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承諾符合告知的考試報名條件,所填報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并接受相應處理。公示期間,自治區(qū)人事考試中心集中接受對公示人員的監(jiān)督舉報,可采取書面、打電話或本人現場反映等方式向我中心舉報。對虛假承諾行為一經查實,將按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舉報人請用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情況,不得捏造事實,誣陷報復。
舉報電話:0951-5099130、5099131(工作日),地址:寧夏人事考試中心(寧夏銀川市興慶區(qū)上海東路40號),郵編:750001。
二、資格復審
(一)審核人員
按照有關規(guī)定抽查部分成績合格、擬取得證書人員報考資格(名單見附件3、4)。
(二)審核時間
1月29日至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過期未進行資格復審的初為放棄擬取得資格。
(三)審核材料
資格復審人員須攜帶符合報名條件的審核材料原件。
1.身份證
2.學歷證
3.社保繳費記錄(勞動合同、銀行工資流水、崗位工作年限證明材料之一)
4.其他符合報名條件的相關證件或材料
(四)審核地點及咨詢電話
資格復審人員可就近到各地級市人事考試機構進行審核。
1.銀川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銀川市金鳳區(qū)寧安北街177號銀川市民大廳C3廳),聯系電話:0951-5555751、5555752(工作日)。
2.石嘴山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石嘴山市大武口區(qū)新區(qū)行政中心五岳路51號信息科技大樓7樓715室),聯系電話:0952—2012599(工作日)。
3.吳忠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吳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6辦公室/開元大道544號),聯系電話:0953—2028531(工作日)。
4.固原市人事考試和人才交流中心(固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南側培訓樓四樓),聯系電話:0954—2662806(工作日)。
5.中衛(wèi)市人事考試培訓中心(中衛(wèi)市城區(qū)文萃南路/人力資源市場二樓),聯系電話:0955—7063920(工作日)。
附件:
1.2023年度一級消防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考試擬合格人員名單
2.2023年度勘察設計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考試擬合格人員名單
3.2023年度一級消防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復審人員名單
4.2023年度勘察設計工程師職業(yè)資格考試復審人員名單
寧夏人事考試中心
2024年1月23日
(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