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fā)放2023年度新聞記者、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葫蘆島考區(qū))職業(yè)資格證書的通知
葫蘆島市定于2024年3月20日開始發(fā)放2023年度新聞記者、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葫蘆島考區(qū))職業(yè)資格證書,為方便考生領取現將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郵寄領取
為便于廣大考生快捷領取證書,建議廣大考生選擇郵寄方式領取,以免延誤使用。
(一)郵寄申請時間
考生請于2024年3月20日起使用手機掃描下方二維碼,填寫相關信息,辦理證書郵寄。
(二)郵寄領取流程
考生在受理時間內使用手機微信掃描下方二維碼,根據提示填寫證書領取相關郵寄信息,辦理證書郵寄。成績合格人員準確提交采集信息后,我中心將證書統(tǒng)一交郵政速遞公司寄出。成功辦理證書郵寄的考生可通過再次掃描二維碼進入【我的訂單】或通過【郵政速遞便民通】微信公眾號—E便民—職業(yè)資格證書,查詢證書郵寄的狀態(tài)。郵寄費用由考生收件后支付,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簽收。
證書郵寄咨詢電話:0429-2281183
二、現場辦理
(一)辦理時間:2024年3月20日(星期三)--3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二)辦理地址:葫蘆島市龍港區(qū)龍灣大街甲1號勞動大廈右裙樓四樓人事考試和工傷服務分中心人事考試科。
(三)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
2.因故本人不能領取合格證書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領取,需持考試合格人員、代辦人員身份證原件。
(四)未在規(guī)定時間領取的,按郵寄方式辦理。
三、其他事項
根據《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31號)第七條、第十條規(guī)定,應試人員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由證書簽發(fā)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guī)行為記入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考試科咨詢電話:0429-6660762、6660763。
葫蘆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
2024年3月19日
(責任編輯:gx)